民事訴訟法要論

民事訴訟法要論

《民事訴訟法要論》是2013年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鄭傑夫增訂。

基本介紹

  • 書名:民事訴訟法要論
  • 作者:鄭傑夫增訂
  • ISBN:9787301226087
  • 頁數:505
  • 定價:68
  • 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3-7-1
  • 裝幀:平裝
  • 原作名:楊建華
內容介紹,作者介紹,目錄,

內容介紹

本書原著楊建華先生系台灣地區民事訴訟法權威學者,兼通理論與實務,於各大學法律系講授民事訴訟法逾二十五載。本書系其將平日授課內容,撰寫成書,作為個人授課之參考書,以精要為主,故稱為“要論”,內容言簡意賅,不但為法律系初學者主要參考著作,台灣地區有關民事訴訟法論著,亦莫不以為重要參考。
楊建華先生於1998年謝世之後,台灣地區民事訴訟法分別於1999年、2000年、2003年及2009年多次大幅修正,鄭傑夫先生遵楊建華先生遺願,為之增補修訂。

作者介紹

楊建華(1927—1998), 1927年出生於江蘇省淮安縣,台灣地區司法官訓練所第一期第一名結業。 曾任徐州地方法院書記官、江西九江特種刑庭書記官。台灣地區一、二審民、刑庭法官及庭長,司法行政部參事、主任參事、主任秘書及刑事司司長、行政法院庭長,“司法院”副秘書長,第四屆、第五屆大法官
主要著作有《民事訴訟法新論》(與王甲乙、鄭健才合著)、《民事訴訟法實務問題研究》、《問題研析民事訴訟法》、《商事法要論》、《票據法要論》、《公司法要論》、《刑法總則之比較與檢討》、《大陸民事訴訟法比較與評析》。
鄭傑夫, 1954年生,中興大學法律系(現台北大學法律系)畢業,政治大學法律學院研究所碩士班畢業,1977年司法官考試及格,1981年律師考試及格。1983年初任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歷任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台灣高等法院法官,現任台灣地區“最高法院”法官。1997年兼任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講師,講授民事訴訟法;2011年起兼任東吳大學碩士班教授,講授公司重整與破產專題。

目錄

緒論
第一章民事訴訟 第一節民事訴訟之目的 第二節民事訴訟之界限 第三節民事訴訟之理想 第四節民事訴訟程式之種類
第二章民事訴訟法
第一節民事訴訟法之意義
第二節民事訴訟法之性質
第三節民事訴訟法之效力
第四節民事訴訟法之沿革
第五節民事訴訟法之立法原則
第一項公開審理主義與不公開審理主義
第二項言詞審理主義與書狀審理主義
第三項直接審理主義與間接審理主義
第四項兩造審理主義與一造審理主義
第五項處分權主義 第六項辯論主義
第七項當事人進行主義與職權進行主義
第八項自由順序主義、法定順序主義與適時提出主義
第九項集中審理主義與並行審理主義
第十項律師代理主義與當事人本人訴訟主義
本論
第一編總則
第一章法院
第一節管轄
第一項土地管轄
第一款普通審判籍
第二款特別審判籍
第二項專屬管轄
第三項管轄之競合
第四項指定管轄
第五項合意管轄
第六項管轄權之調查
第七項訴訟之移送
第八項管轄錯誤之效果
第二節法院職員之迴避
第一項自行迴避
第二項申請迴避
第三項同意迴避
第四項法院書記官、通譯及司法事務官之迴避
第二章當事人
第一節當事人之意義
第二節當事人之認定
第三節當事人能力
第四節選定當事人
第五節特殊形態之選定當事人
第六節訴訟能力
第七節代理人
第一項法定代理人
第二項特別代理人
第三項訴訟代理人
第八節輔佐人
第九節共同訴訟(主觀的訴之合併)
第一項共同訴訟之意義
第二項共同訴訟之必要
第三項共同訴訟發生原因
第四項共同訴訟之要件
第五項共同訴訟之種類
第一款共同訴訟之分類方法
第二款普通共同訴訟及其處理程式
第三款固有必要共同訴訟及其處理程式
第四款類似必要共同訴訟(或特殊形態之共同訴訟)及其處理程式
第五款以訴訟系屬中兩造為被告之共同訴訟(主參加訴訟)
第六款預備的共同訴訟(主觀的預備合併)
第十節訴訟參加(輔助參加、從參加)
第三章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及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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