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形式

民主實現的基本形式,包含直接民主與間接民主(代議制民主)兩種形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主形式
  • 外文名:Democratic form
民主形式是政治民主在實踐中,由相關的理念、制度、體制、機制所構成的實現形式。其核心是權力的分配與運行方式,是文化傳統和民主化程度的綜合反映。
直接民主和代議制民主是最基本的兩種民主形式。
直接民主源於古希臘時期,以公民大會協商議事為內容,這是以城邦小國為基礎條件的。
現代的政治民主主要是代議制民主,由公民選舉產生代表,由民選代表討論決定國家公共事務,選舉成了民主的基本標誌。
20世紀90年代,西方政治學界開始關注協商性民主形式,協商民主主要為了糾校代議制民主形式出現的弊端。協商性民主強調基於理性的公共協商,即民主主體的多樣性參與、討論、審議、對話和交流,從而實現立法和決策的共識。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人民民主政權構成的形式,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政治制度,也是中國最基本的民主形式,具有代議制民主的基本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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