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來源
1945年抗戰勝利後,
毛澤東赴重慶與
蔣介石談判,國共兩黨簽定了“
雙十協定”,決定“由
國民政府召開政治協商會議,邀請各黨派代表及社會賢達共商國事”。
1946年
政協會議召開,
郭沫若、
莫德惠等9位無黨無派代表以“社會賢達”身份出席會議。國民黨發動內戰後,“社會賢達”發生了分化,其中郭沫若等人反對內戰,參加了民主反蔣活動,莫德惠等人則依附國民黨,參加了
國民大會和國民政府,敗壞了社會賢達的聲譽。因此,“社會賢達”這個稱謂為不少民主人士所反感。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發布紀念“五一”勞動節口號,號召“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及社會賢達,迅速召開政治協商會議,討論並實現召集人民代表大會,成立民主
聯合政府”。5月5日,郭沫若等無黨派知名人士致電毛澤東主席,回響中共中央“五一”號召,為了與以往的社會賢達相區別,最先使用了“無黨派民主人士”的稱謂。
官方闡述
1949年6月19日,周恩來對無黨派民主人士的稱謂與實質做過專門說明:“無黨派民主人士,是在中國革命的具體歷史條件下發展形成的。他們在形式上沒有結成黨派,但實質上是有黨派性的。”
中央統戰部也曾於1951年6月16日在復
西北局統戰部的函中對“
民主人士”做過專門說明:“‘民主人士’是對參加人民民主運動的某些黨外人士(包括有黨派和無黨派)的一種政治稱號。一般的說‘民主人士’應具備下列兩個條件:一是解放前多少參加過人民民主運動(包括起義在內),或在解放前採取善意中立態度而在解放後參加人民民主運動。二是在中間階層或
民主黨派中有一定的代表性。”
新時期定義
由於無黨派民主人士是個具有特定含義的歷史概念,進入新時期後,隨著老一代無黨派民主人士的減少,這個稱謂已經不能準確反映無黨無派人士群體的現狀。2000年,中央統戰部正式規範了對無黨無派人士的稱謂,明確對無黨無派人士群體稱“
無黨派人士”,對其中的代表人物稱“無黨派代表人士”。全國政協十屆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政協章程修正案,正式將無黨派民主人士的稱謂改為無黨派人士。全國政協十屆三次會議又將無黨派民主人士界別改為無黨派人士界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