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嬰護理員工作規範

母嬰護理員工作規範

《母嬰護理員工作規範》(DB34/T 3673-2020)是2020年9月3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保保障廳。

《母嬰護理員工作規範》(DB34/T 3673-2020)規定了母嬰護理員的術語和定義、人員要求、工作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母嬰護理員工作規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母嬰護理員工作規範
  • 外文名:Specification of nurse for maternal and child
  • 標準號:DB34/T 3673-2020
  • 發布日期:2020-08-03
  • 實施日期:2020-09-03
  • 中國標準分類號:A 12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080.30
  • 技術歸口: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保保障廳
  • 批准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 標準類別:方法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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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母嬰護理是一種新興的服務行業,指對孕婦分娩後的心理、健康、飲食、體形及嬰兒成長發育、健康成長等的一種服務。主要存在家政公司外派月嫂和月子會所兩種服務方式。隨著二胎政策開放,母嬰市場需求日益增高。母嬰護理產業具有服務對象特殊、企業運營前期投入大、已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擴散等特徵,呈現出社會化、專業化、產業化和規範化的發展趨勢,同時也面臨著人才缺口大、無行業標準、缺乏有效監管、服務機構和人員良莠不齊等問題。因此《母嬰護理員工作規範》的制定和實施是十分必要的。

編制進程

  • 成立標準起草組
2019年11月4日,收到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下達2019年第一批安徽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的函》後,成立標準起草組,確定主要負責人,明確起草組人員和相關職責。
  • 現狀調研
以小組討論會議形式,參考了母嬰護理的相關國家標準和安徽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國家題庫母嬰護理技能核題庫,結合2018年以來安徽省皖嫂家政母嬰護理員實際上戶經驗以及專家意見,調查從事母嬰護理服務的家政企業相關服務內容和工作流程。
  • 形成標準草案
起草組收集了相關資料,制定了標準起草計畫,於2020年1月12日行成了標準草案第一稿;經過反覆討論、修改於2月20日行成標準草案第二稿;3月27日,標準起草小組召開小組會議,修改標準草案,形成第三稿。
  • 發布實施
2020年8月3日,地方標準《母嬰護理員工作規範》(DB34/T 3673-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保保障廳提出並歸口,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0年9月3日,地方標準《母嬰護理員工作規範》(DB34/T 3673-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母嬰護理員工作規範》(DB34/T 3673-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安徽省皖嫂家政服務有限責任公司、阜陽陽光月嫂母嬰護理服務有限公司、馬鞍山市賽瑞斯家政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安徽中澳科技職業學院、安徽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安徽省家政服務行業促進會、安徽省家庭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安慶市家庭服務業協會、安慶市高派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安慶市高樂家政服務有限公司、安徽徽大姐家政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安徽家仕優護家政服務有限公司、宣城市皖嫂家政服務中心、合肥市廬陽區皖嫂巾幗職業培訓學校、蕪湖市皖嫂家政服務有限公司、安慶市皖嫂家政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主要起草人:王成芳、董中友、張小燕、沈波、馬軍、徐蓉嘉、代文瓊、吳同信、陳成、王春、黃靜、楊夢婧、陶清建、竇高萍、李奇林、劉濤。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術語和定義
1
3人員要求
2
4工作要求
2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母嬰護理員工作規範》(DB34/T 3673-2020)規定了母嬰護理員的術語和定義、人員要求、工作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母嬰護理員工作規範。

實施建議

建議該標準實施後,由相關管理部門聯合協會組織起草單位在全省範圍內開展宣貫活動。

意義價值

《母嬰護理員工作規範》(DB34/T 3673-2020)對安徽省母嬰護理員行業的規範和機構、人員能力提升將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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