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要見傷,拿賊要見贓”,諺語,意思是比喻說人幹壞事,要有確鑿憑證。 基本介紹 中文名:殺人要見傷,拿賊要見贓類別:諺語 出處元·鄭德輝《伯梅香》三:“[旦兒雲]我告夫人去也![正旦冷笑科,唱]殺人呵要見傷,拿賊呵要見贓。……這是誰與他的紫香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