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殷汝耕,1904年官費留日,時年21歲。
1909年入第七高等工科,曾加入
同盟會,隨
黃興參加辛亥革命。
1913年9月,“
二次革命”失敗,再赴日本,入
早稻田大學政治科,曾兼任孫中山所辦中華政治學校翻譯,號稱“日本通”。
1916年,畢業回國,適值
黎元洪恢復國會,被任為眾議院秘書。護法政府成立後,被委為駐日特派員。
1920年,勾結日本特務在蘇北阜寧設新農墾殖公司。
1925年冬,任奉系
郭松齡軍外交處長,郭部倒戈失敗,殷汝耕逃入日本駐新民縣領事館。在日人今井房太郎護送下,次年逃往日本。嗣後回國投靠
蔣介石。蔣叛變革命後,任總司令部駐滬辦事處主任,蔣每去東京,為隨從翻譯。
1928年為外交部駐日特派員。10月歸國,任上海特別市政府秘書。12月任交通部航政司長,後任陸海空軍總司令部參議。
1932年4月,殷汝耕任上海市政府參事,在談判中任翻譯,參與簽訂《
淞滬停戰協定》。
1933年3月,日軍大舉進攻長城各口,國難當頭,喪權辱國的《塘沽協定》簽訂,始終參與其事。
日本特務土肥原賢二製造
冀東事變,成立偽冀東防共自治委員會,又改為“
冀東防共自治政府”,殷汝耕任主席,公然叛國投敵。濫發紙幣,販毒走私,大肆搜刮,建造“親善”公寓。通州偽冀東保全總隊以張慶余、張硯田為首率部起義,殺死日本侵略者數百名,史稱“通州事變”,殷汝耕遂被日本憲兵隊關押3個多月。
1938年以後回至北平。
1943年2月,復任汪偽山西煤礦公司董事長。4月,任汪偽國民政府經濟委員會委員。
1944年初,任汪偽治理運河籌備處主任,“獻策敵偽,修浚運河以便利運兵”。
個人生平
早年留學日本,日本鹿兒島第七高等學校造士館畢業後加入中國同盟會,二次革命失敗後,李根源等在日本為黨人設志成學校,由殷汝驪主持,殷汝耕任翻譯。殷汝驪厭惡汝耕,曾對陳銘樞說:“此弟品質極壞,只要有利可圖,他就能賣友,甚至會出賣民族。”因之關係疏遠,並禁止眷屬往來(時汝耕已娶日女為妻)。日本
早稻田大學畢業後回國,並通過日籍妻子與日本軍政界取得了聯繫。回國後,在北京政府中任職,研究中日問題。在各軍閥之間進行投機活動,後投靠國民黨親日派、新政學系首領之一的黃郛。民國15年(1926)參加北伐,受挫後又赴日。民國16年“寧漢合流”中,國民黨內派系鬥爭激烈,
蔣介石辭去國民革命軍司令職務,東渡日本,汝耕以中華留日學生會會長身份致詞歡迎,深受蔣的青睞。被任命為國民政府駐日外交特派員。1927年,殷汝耕以國民黨政府駐日代表的名義,代替蔣介石與日本勾結、密談。民國17年1月回國,先後任上海特別市政府秘書、交通部航政司司長、陸海空軍總司令部參議。民國21年任上海市政府參事。在各派軍閥中進行投機,生活揮霍無度。日本當局早認定此人可芻以重利,一向深加籠絡。是年“一.二八”事變後,在上海閘北苦戰月余的十九路軍被迫撤離,殷汝耕遂乘機接管閘北,1931年
九一八事變後,代表蔣介石同日本簽訂賣國的《淞滬停戰協定》。
1933年春,日軍大舉進攻長城沿線的主要隘口。國民黨駐守長城沿線的軍隊進行了英勇抵抗。但是,1933年5月,國民黨政府不顧全國人民的反對,竟派殷汝耕等代表與日本關東軍副參謀長
岡村寧次在塘沽簽訂了賣國的《
塘沽協定》。從此,整個華北門戶洞開,日本侵略者可以隨時進占冀察和平津。而作為親日派的殷汝耕,1933年11月被委任為河北冀東非軍事區的薊(縣)密(雲)區行政公署督察專員。
《塘沽協定》簽訂後,日本帝國主義對華北進一步實施大規模的擴張,先後製造了張北事件和河北事件,攫取了河北和平津兩市的大部分主權。接著,積極策動華北五省實行“自治”,對中國主權進行粗暴的踐踏。續“香河事件”後,又唆使在冀東的得力看家犬——殷汝耕,製造“冀東事件”。早在1933年9月,國民黨政府就批准將冀東劃分為兩個區,在通州和唐山分別設立薊密、灤榆兩個行政督察專員公署,由殷汝耕、陶尚銘分任公署專員。陶尚銘不歸附日本,為日方所排斥而辭職,1935年殷汝耕則由日本侵略者推薦兼任灤榆區行政督察專員,冀東地區的大權實際上完全被殷汝耕一人掌握在手中。殷汝耕是一個死心塌地的漢奸,他公開與日本侵略者勾結,使冀東非軍事區成為日本帝國主義嚴密控制的勢力範圍。1935年11月15日,殷汝耕為配合日本“華北自治”的陰謀,聯合冀東各地一批親日分子致電
宋哲元、
韓復榘,攻擊南京政府內外政策,要求實現“華北自治”。11月23日,殷汝耕又在日本指使下,在天津日租界召集有非軍事區各保全隊長等人參加的會議上,密商非軍事區“自治”。翌日,殷汝耕在通州召集非軍事區各縣及寶坻、香河、昌平縣縣長,非軍事區各保全隊長臨時會議,並於當晚發表脫離國民黨中央政權宣言。決定“從此,脫離中央,宣布自治,樹立聯省之先聲,謀東之和平”。25日,殷汝耕在專員公署“冀東防共自治委員會”成立大會,自任“委員長”,12月後改為“冀東防共自治政府”,殷汝耕任政務長、“主席”。公開打出其叛國“自治的旗號,成為偽滿洲國之後的第二個在日本帝國主義卵翼下的漢奸傀儡政權。偽“自治委員會”宣布非軍事區所屬18縣以及
昌平、
寶坻、香河和察哈爾省的
延慶、赤城、龍門,均屬“委員會”管轄,這樣使冀東22個縣淪為日本控制區。12月,偽保全隊又占領塘沽並強行將塘沽、大沽劃入轄區。殷偽冀東政權成立後,全面奉行親日賣國政策。在軍事方面,與日本及偽滿、偽蒙疆政權先後簽訂了軍事性質的政治同盟,商定冀東海防由日本海軍艦隊負責;冀東接近東北的長城沿線,由偽滿政權負責治安;冀東與偽蒙邊境防務由雙方共同負責;各方實行軍事上的共同防共。在政治方面,殷偽政權各部門大批聘請日本顧問。為了尋求日本帝國主義的庇護和支持,殷汝耕還多次派人或考察團赴日本和偽滿等地活動。在經濟方面,一方面尋求日本和偽滿的經濟支持,另一方面又大肆出賣華北經濟主權,使國民政府在財政上蒙受了重大損失。
1936年8月,殷汝耕撥款5萬餘元,在通州公園建造大規模的“親善公寓”,專供日本侵略者住宿。打著“自治”旗號的殷偽冀東政權,已成為日本帝國主義徹頭徹尾傀儡政權,它的出籠,使得華北政局更加動盪不安。於是,全國各界愛國人士十分憤慨,一致聲討殷汝耕的叛亂行經,紛紛要求國民政府明令討伐賣國賊。維護國家領土完整。南京國民政府曾經數次與日本交涉,要求取消該政權,但未得結果。
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殷汝耕因通州事件去職。1943年2月,任汪偽山西煤礦公司董事長;後任汪偽國民政府經濟委員會委員、治理運河籌備處主任、工程局長。在日軍向北平大舉進攻之時,駐通州的“冀東防共自治政府”所轄的保全隊第一、第二總隊官兵,在總隊長張慶余、張硯田率領下,於同年7月28日反正,將駐通州城內的日本侵略軍一個中隊及特務機關人員等400多人全部殲滅,並活捉漢奸殷汝耕,收復通州,史稱“通州事件”。可惜,殷汝耕在押送途中被日軍劫走。之後,他失去利用價值,逐漸被日本冷落。
“通州事件”中殷汝耕雖保住了性命,但日子並不好過。細木繁的妻子為了替丈夫報仇,向日軍指控“殷與起義軍串通”,她說:“如果不是串通,為何殷汝耕沒被殺死?”日軍中也有人主張立即殺掉殷汝耕。最後,以“對事件阻止不力”為由,由日本憲兵隊將他關進看守所。
但日本軍政頭目對於奴顏媚骨的殷汝耕,還是持保護態度,終於宣布“無罪釋放”。他感激涕零,表示忠心為日本主子效勞。汪偽政權成立後,他又應
汪精衛之邀赴南京,先後擔任偽“全國經濟委員會特派委員”、偽“治理運河籌備處主任”、偽“治理運河工程局局長”等職。
日寇投降後,殷汝耕於當年12月5日被收押於北平炮局胡同陸軍監獄。1946年6月26日被空運至南京,入押在南京老虎橋監獄。自知必死,在獄中手抄《
金剛經》留給親屬。1946年7月,南京高等法院開庭審理殷汝耕一案。公審有2000餘人到庭旁聽。殷汝耕深知自己罪惡深重,但又存僥倖心理。他挖空心思,羅列了條條“協助抗戰”的功績,寫出數萬言《自白書》,竭力美化自己,為所犯罪行辯解。
1947年7月,南京高等法院作出判決:“殷汝耕連續通謀敵國,圖謀反抗本國,處死刑,剝奪公權終身。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外,沒收。”殷汝耕不服,數次申請復判,均被駁回。同年12月1日決定由高等法院檢查處對殷執行槍決,執行庭設在南京可容萬人的朝天宮大殿,這天殿內殿外擠滿觀看的市民。
隨後,殷汝耕被押上囚車駛向老虎橋監獄,在法警監押下走向刑場。此刻,他忽而口念金剛經:“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忽而大聲叫喊:“本人並非叛國,我的心還是向著國家的。”但這一切均無濟於事。一代巨奸殷汝耕就這樣得到了應有的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