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高選

段高選(1580-1621)字讓予,白族,雲南省劍川縣人,其先祖乃大理國開國皇帝段思平之後裔,劍川州義督千戶段順之九世孫。萬曆八年(1580)段高選出生於劍川縣金華鎮南門街段家巷故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段高選
  • 出生日期:1580
  • 逝世日期: 1621
  • :讓予
人物生平,相關事件,史籍記載,軼事典故,金頭御葬,遺蹟文物,

人物生平

萬曆三十四年(1606)鄉試中舉人,萬曆四十七年(1619)己未科三甲第五十七名進士及第,初授四川重慶府巴縣知縣,當年即攜家眷上任。翌年,父母親也到了巴縣。天啟元年(1621)四川永寧宣撫使土酋奢崇明有異志,其趁朝廷徵調所部馳援遼東之機,遣其婿率部將引步騎兵二萬至重慶,於校場演武之時,殺死巡撫徐可求。知縣段高選率眾抵禦,終因叛賊勢大而不敵,高選遂被叛賊殺死,為國殉難。爾後,奢崇明判明自立,割據一方。高選之父段汝元,被強徒亂刀砍殺而死。母親劉氏、庶母徐氏、其妻張氏、施氏投繯殉難,一女投水殉節,幼子當場受驚嚇而死,義僕段黑子往演武場尋主屍,亦被亂刀砍死,高選一門死者計八人。
段高選像段高選像
天啟三年(1623)明熹宗賜贈段高選“尚寶司卿世蔭一子本衛試百戶世襲”。
崇禎元年(1628)改贈為“光祿寺卿世蔭一子錦衣衛正千戶世襲、建祠、建墓”。
崇禎十五年(1642)謚“恭節

相關事件

段高選上任後,為政清廉,官聲頗好。時有四川永寧宣撫使土酋奢崇明有異志,招養強徒充家丁稱霸一方,掠賣人口,為害百姓。奢崇明為防備官家上門,便養只老虎守門。段高選明知前幾任縣官都不敢上門去,他不顧安危,帶著隨從來到門口,果然有隻斑斕猛虎張著血盆大口,隨從們嚇得畏縮不前,段高選矜持穩重不慌不忙進入奢宅,義正辭嚴,怒斥奢崇明,清還被掠者三百餘人,清理了歷年所欠貢稅。據《劍川縣誌》第950頁記載,“永寧宣撫土酋奢崇明有異志,拒官府,養虎於庭,地方畏之。奢酋暗結奸人,掠賣人口,為害一方。高選即任,親往奢酋處,正氣凜然,虎不敢傷,招回所掠良家子女300餘口,抓捕一乾奸人。奢酋賄以二千金,以求寬宥,高選怒卻之。”
天啟元年(1621)奢崇明反叛,段高選聞訊,會同巡撫徐可求往演武場點驗鄉兵防禦,突聞場外騷亂,急令吏役(梁允成)帶印歸署。叛賊至,巡撫被殺,段高選率鄉兵抵禦,面對叛賊利刃架頸,怒不可遏大聲斥責道:“身可殺而印不可奪!”罵聲不絕遂被亂刀砍死。時值九月十七日,終年四十一歲。衙署內,其父段汝元脅降不從,被強徒亂刀砍殺而死。母親劉氏、庶母徐氏、其妻張氏、施氏投繯殉難,一女(段泥金)投水殉節,幼子(段暘)當場受驚嚇而死,義僕段黑子於演武場尋主屍亦被亂刀砍死,高選一門死者計八人。其長子段晅(時年13歲)、次子段曔因得段高選門士知己相救幸免於難。時逢高選胞弟段瀛選入蜀尋親,因父母兄長已經遇難,便帶倆侄兒又僱請人夫“扶八櫬歸里”,把一門八口靈柩帶回到劍川,初葬甸南江長門祖塋。
天啟三年(1623),明熹宗賜贈段高選“尚寶司卿世蔭一子本衛試百戶世襲”。第二年(1624),聖旨傳到劍川,由州牧督理選址,將段高選靈柩從江長門遷葬至金華古城西柳龍沖後山,並立“尚寶司卿段公墓”等兩方墓碑。

史籍記載

《明史·列傳第一百七十八·忠義二》對段高選殉難之事記載稍為詳明:“高選,雲南劍川縣人。萬曆四十七年進士。適在演武場,聞變,立遣吏歸印於署,厲聲叱賊。賊魁戒其下勿殺,而高選罵不絕聲,遂遇害。父汝元,母劉,側室徐及一子一女,聞變,皆自盡。仆冒死覓主屍,亦被害。”
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六十九):“熹宗天啟元年九月,時以邊事急,征四方兵,崇明遂上疏請提兵三萬赴援,遣其將樊龍、樊虎以兵至重慶。四川巡撫徐可求點核,龍走馬舞槊,直刺可求,可求死,遂一擁而上,知縣段高選,等皆死之。”
《劍川縣誌》第950頁記載:“高選聞變,遣吏歸印於署,不幸被圍,高選罵賊不絕,持節遇害,時年41歲。父、母、義僕、子女、側室合家死難8人,惟長子段晅幸免於難。”

軼事典故

段高選長子段晅回到劍川後,家道衰落,淪落為放鷂護甸之人。他養了一隻鷂鷹,平日裡常帶著鷂鷹到郊外田間去放飛,為民護甸。轉眼已到了崇禎元年(1628),一日,段晅於金華山麓積慶觀與何可及相遇,何可及與段高選乃同科進士及第。彼時,何可及已致仕回鄉開設塾館,閒居積慶觀內。老少對話之後,何可及方知段晅為段高選遺孤,不禁喜出望外。可及對段晅說道,當年與他父親同期遇難的興文縣知縣張振德,受朝廷賜贈“光祿寺卿世蔭一子錦衣衛正千戶世襲、建祠、建墓等”。而給他父親(段高選)的賜贈是“尚寶司卿世蔭一子本衛試百戶世襲”,優恤甚差,應當進京去叩閽,叩請朝廷以張振德例給予段高選優恤。可及還為段晅寫了一份呈奏給崇禎皇帝的《陳情首疏-為孤臣死難甚慘闔室殉節堪憐哀吁》(疏文略)。
崇禎元年(1628),段晅帶著《陳情首疏》,歷盡輾轉來到了北京。經禮部尚書、兵部尚書呈奏給崇禎皇帝後,叩閽有了結果。崇禎皇帝御批,給予段高選,由原賜贈改贈為“光祿寺卿世蔭一子錦衣衛正千戶世襲、建祠、建墓等”。並命段晅親帶王師去四川平匪,手刃仇人。
崇禎十五年(1642)謚“恭節”(敬順事上曰恭,能固所守曰節),段高選墓至崇禎十五年(1642)前後建成,墓高三米多,圓形,周長約20多米。墓龕皆以大理石碑鑲砌而成,碑上鐫有旌表銘文,龕中正面碑文:誥贈光祿寺卿謚恭節段公諱高選之墓。

金頭御葬

與正史一併流傳至今的,還有“金頭御葬”的故事。傳言段高選遇害後,被叛賊梟首,懸於城門。因此,高選無全屍,為表彰他的忠貞氣節,崇禎皇帝命人打造了一個金頭,安在屍身上,以求全屍下葬,算是對忠臣遺孤的撫慰。後來,為防有人盜取墓中金頭,還令人在其家鄉劍川縣劍湖四周的山上,築起多座疑冢。
金頭村上至白髮老翁下至7歲孩童,個個爛熟於心。村後山上有一座古墓,此墓乃是段高選眾多墓中的其中一座,此村村民祖上至今一直在此守墓,每年清明、過節時,都有人去祭拜,後來此村便改名為“金頭村”。 這個故事,在劍川的大街小巷隨處可聞。段高選一門忠義的故事在其家鄉代代傳頌,鄉人多以“段進士”來恭稱他,以紀念他們心中的這位白族先賢。

遺蹟文物

段高選墓:墓龕長方形,墳身用塊石砌成。欽賜墓銘曰:於昭日月千載岳星。(於讀烏)。墓前有一張一米寬,二米長的大石桌,兩側各有一翁仲,再前面是兩排相對的石刻的獅、象、鹿、馬。古墓毀於“文革”及盜墓者之手,如今僅存一堆黃土。
敕建祀祠(昭忠祠):位於劍川金華鎮西門街。自崇禎二年(1629)開始營建,至崇禎十四年(1641)以後方成規模。正面欽賜祠額“昭忠祠”,背面欽賜祠額“忠義可風”的木質牌坊。祠內有明清兩代仕宦名人題寫的橫匾、祠聯、輓聯,憑弔詩和詞。 崇禎十二年(1639)二月十四日,徐霞客遊歷到劍川州(今劍川縣金華鎮),一到就拜謁了昭忠祠:“州治無城,入其東街,抵州前,乃北行,……見街北有祠,入謁之,乃祠死節段公者。段名高選,州人,萬曆末,以進士為重慶巴縣令,闔家死奢酋之難,故奉詔立祠。今其長子暄蔭錦衣在都。祠中有一生授童蒙。植盆中花頗盛,山茶小僅尺許,而花大如碗。”(《徐霞客遊記·滇游日記七》) 。
2004年,縣人民政府將其公布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並進行恢復重建,修復後的昭忠祠集中體現了古老、大氣的明代建築風格。
2006年5月,國務院將“劍川昭忠祠”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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