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殲-6乙
- 類別:戰鬥機
- 國家:中國大陸
- 原型:米格-19戰鬥機
殲-6乙,當時稱“東風-105“殲擊機,後曾短暫稱“五九”式乙型飛機,1964年統一命名為殲-6乙,是根據蘇聯米格-19ПМ型飛機圖樣仿製的超聲速全天候截擊機,其主要特點是可掛4枚К-5М(霹靂-1型)空空飛彈。該機是320廠製造的,可以在晝、夜和複雜氣象條件下攻擊速度在1000千米/小時以下的敵機。
1959年3月21日,一機部四局電示320廠:“為了適當地減少112廠生產的飛機品種和保持320廠繼續生產噴氣式超聲速殲擊機,決定將米格-19ПМ型飛機的仿製任務和批生產任務改由320廠承擔,1959年底試製成功,1960年轉入批量生產。”
320廠仿製米格-19ПМ始於1958年11月。當時320廠準備仿製米格-19П和米格-19ПМ,並期望通過仿製工作實現由螺旋槳飛機製造廠向噴氣式飛機製造廠的跨越。1959年9月28日,320廠仿製米格-19П成功,11月28日通過國家鑑定,隨後生產了7架。
由於320廠已有試製米格-19П的經驗,米格-19ПМ有87%的零部件與米格-19П相同,試製工作很快展開。1960年9月,進入部件裝配階段。由於當時航空產品質量普遍下降,1960年底開始全面質量整頓,沒有繼續總裝和試飛,直到1963年才開始試飛。到1966年累計交付19架殲-6乙。1967年6月30日,三機部正式通知320廠:“米格-19ПМ飛機已經軍委討論同意停產,並報請毛澤東主席批准。”積壓待裝的價值147萬元的零部件被批准報廢。
殲-6乙飛機在結構和性能上大致和殲-6甲相似,主要區別在於:為了裝4枚霹靂-1飛彈,機翼結構更改後可掛4個АДУ-4飛彈發射裝置,每個裝置裝1枚飛彈,這就使結構重量略有增加。作為整個武器系統的組成部分,機上裝有РП-2У截擊雷達和АСД-5НВ5瞄準具。
РП-2У雷達可自動跟蹤或在固定波束下工作。在全天候自動跟蹤時,只能跟蹤單個目標,有效範圍2500~16600米;在固定波束狀態下,只能在肉眼看得見的範圍內截擊2500米以內的空中目標。可以從轟炸機機群中選擇一個目標攻擊或者對地麵點狀目標俯衝攻擊。РП-2У雷達發現目標距離為8~10千米(對圖-16)或5~6千米(對米格-17);自動跟蹤截獲目標距離為4~4.5千米;發射距離一般為2500~3500米,不能小於1500米。
最初交付的殲-6乙飛機沒有安裝航炮,後來由於霹靂-1飛彈停止使用,一些殲-6乙在大修時又恢復了航炮。使用霹靂-1飛彈時,可選擇單發、雙發或4發齊射,連續發射時間間隔為0.2~0.5秒。掛彈編隊飛行時,兩機間隔小於2000米時不允許發射,以免產生誤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