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納與演繹的統一

歸納與演繹的統一(uniformhy of induction and deduction)辯證邏輯的方法之一。歸納是從個別性的(或 特殊性的)的提推出一般性的結論的方法,演繹是從一般性的 前提推出個別性的(或特殊性的)結論的方法。辯證邏輯從人的完整的認識過程出發,研究兩者之間的辯證統一關係。在 邏輯史和哲學史上,曾在很長一段時期內把歸納與演繹互相對立起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歸納與演繹的統一
  • 定義:辯證邏輯
隨著近代科學的發展,培根、穆勒系統地研究過歸納法,但過分地強調歸納法,否定演繹法;笛卡兒則片面地推崇演繹法。納主義學派只要歸納而不要演繹;演繹學派只要演繹而不要歸納。它們的錯誤就在於割裂了人的完整的認識過程。德國哲學家黑格爾雖然聯繫人的認識發展過程來考察歸納和演繹·但他沒有真正克服重:演繹輕歸納的偏向。只有馬克思主義經典作家才真正把歸納與演絳辯證地統一起來。恩格斯指出:“歸納和演繹,正如綜合和分析--樣,必然是屬於一個整體的,(《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335)歸納與演締的辯證關係主要表現在兩者互相依賴.互相滲透和互相轉化。作為演繹的出發前提的一般性原理是通過!:歸納從經驗材料中概括出來的,同時演繹也為歸納確定研究的方向。通過歸納獲得的結論總是或然性的,歸納需要演繹來補充·同時演繹是否符合客觀真理需要到歸納中去求得檢驗。在人的認識從個別到一般和從一般到個別的整個過程中納包含著演繹的成分,同樣,演繹也包含著納的成分。在人的實際的思維過程中,單純歸納或單純演繹都是不存在的。歸納與演繹相統一的方法,對於科學研究具有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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