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縣審計局

主管全縣審計工作。負責對國家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組織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隆縣審計局
  • 所屬地區:武隆縣
  • 管理範圍:審計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內設機構,地圖信息,

主要職責

(二)貫徹執行審計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制定審計工作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三)向縣政府提交同級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常委會提出同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四)對縣級預算執行情況、縣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鄉鎮政府預算執行情況、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
(五)組織指導全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按規定對縣管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縣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六)按《審計法》規定和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對國有金融機構、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七)對使用財政資金的縣屬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以及縣級重點建設項目和國家投資的其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
(八)對縣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和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中央和市屬在縣內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配合和參與上級審計機關安排的有關審計項目。
(九)對縣政府有關部門管理的和社會團體受縣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十)對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審計機關審計的其他事項進行審計監督;對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對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十一)按照市上級審計機關的授權,進行行業審計和專項資金審計。
(十二)指導和監督全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組織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十三)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縣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十四)承辦縣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武隆縣審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6 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按有關規定配備;正副科長(主任)職數7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3名。
下屬事業單位:武隆縣審計中心,事業編制3名。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紀檢監察室)
科室職責:負責有關會議的組織和有關檔案、資料的起草;負責與特約審計員的聯繫工作;負責組織人事、機構編制、紀檢、監察、財務等工作;負責對外聯繫和重要事項的督辦;協助局領導協調各科室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科室職責:負責擬訂審計工作計畫,安排年度審計項目;組織對審計計畫實施情況及審計工作的綜合檢查、考核工作和目標管理;組織擬定審計規範性檔案;負責審計項目的覆核審理;負責組織審計聽證和審計行政訴訟;負責審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諮詢;負責審計法制、審計統計;負責內部審計和社會審計組織審計執業質量的監督檢查。
(三)經濟責任審計和內部審計管理科
科室職責:負責對縣管領導幹部和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監督;指導內審機構的審計工作。
(四)行政事業和社會保障審計科
科室職責:負責審計與本級財政有撥繳款關係的縣屬行政部門及其直屬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負責縣級財政收支中與行政事業方面有關的特定事項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負責對由縣政府主管部門管理和受縣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養老、低保、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障基金的財務收支以及各項社會福利、救災救濟、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五)財政金融審計科
科室職責:負責實施對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負責起草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和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以及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負責對鄉(鎮)級政府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負責對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根據上級審計機關的授權對金融機構(含非銀行金融機構和有國有資產的金融組織)財務收支及資產、負債、損益的審計監督;根據上級審計機關的授權對其他金融機構的財務收支、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縣級財政收支中與金融方面有關的特定事項的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六)固定資產投資和外資審計科
科室職責:負責對縣級國家建設項目總預算或者概算的執行情況、年度預算的執行情況和年度決算、項目竣工決算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上級審計機關授權審計的市屬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的審計監督;對與國家建設項目直接有關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採購等單位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縣級黨政機關各部門及縣屬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在財政收支中與固定資產投資有關的特定事項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根據上級審計機關的授權,負責對國際組織、國際金融機構、外國政府及其機構向我縣提供的貸款、援款及捐贈項目的財務收支的審計監督或審計調查。
(七)農業和資源環保審計科
科室職責:負責對農林水利、資源環保資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對國家財政收支中與農業方面有關的特定事項、以及農業綜合開發資金、扶貧開發資金、移民資金等進行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負責對縣屬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財政財務收支和資產、負債、損益的審計監督。
(八)審計中心
中心職責:具體實施對全縣國家投資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工作;協助負責全縣內部審計機構的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工作業務指導;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根據年初審計計畫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
機關黨組織按規定設定,負責機關黨的建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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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芙蓉西路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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