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分管領導:謝朝華,負責人:朱萬峰,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目標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政務公開、安全保密、信訪等工作;承擔機關電子政務工作;承擔本系統年鑑和修志工作;承擔機關學習宣傳;指導本系統宣傳、報刊、文化、體育等工作;管理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二)法制科(行政許可科)
分管領導:謝朝華,負責人:付東,
統籌協調城鄉建設、城鄉規劃法制工作;組織起草地方性規範檔案;負責有關規劃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指導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承辦機關管轄的行政複議案件和行政處罰聽證;指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承擔為機關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工作;指導城鄉建設法制宣傳、法律服務,在城鄉建設委員會授權的範圍內進行建設或規劃許可;負責行政性收費的徵收工作。
(三)財務統計科
分管領導:謝朝華,負責人:曾厚瓊
依法承擔城鄉建設、城鄉規劃專項資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門預決算、政府採購和國庫集中支付有關工作;負責規範、培育城市建設投融資市場;組織編制所屬單位年度經濟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固定資產管理;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審計、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綜合統計工作。
(四)建築管理科
分管領導:鄭德良,負責人:陳權,
擬定建築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建築市場;管理勘察設計企業、建築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和從業人員資格;監督管理建設工程施工許可、監理、質量、施工安全、保險、擔保、竣工驗收等工作;監督管理建築材料、建築機械與設備的施工準入;指導新型建材和建築機械與設備的推廣;負責建設工程技術人員、建築工匠的業務培訓管理工作;負責建築節能及新材料、新科技的推廣套用;負責對外工程承包、建築勞務輸出、民工工資兌付管理。
(五)基礎設施建設科
分管領導:鄭德良,負責人:張文東,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重慶市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城鄉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戰略、政策、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研究制訂重點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會同確定全縣重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並參與管理;負責城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前期準備、立項和可研的審查、審批或報批;承擔城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策劃、儲備、包裝工作;負責城鄉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目標管理和業主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建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學術技術研發、創新工作;牽頭“五個武隆”建設的有關工作。
(六)村鎮建設科
分管領導:冉武佺,負責人:陳雪嫚,
擬定村鎮建設發展戰略、政策、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村鎮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鄉、鎮編制新農村中長期建設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村鎮人居環境改善工作;指導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指導危房改造工作;負責鄉鎮建設管理人員培訓管理;負責縣城鎮化方面的日常工作。
(七)組織人事科
分管領導:謝朝華,負責人:陳敏,
承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幹部、組織、人事、群團、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幹部教育培訓規劃編制與實施工作。
(八)城建檔案室
分管領導:謝朝華,負責人:趙良蓉,
承擔城鄉建設工程檔案的接收、歸檔、管理;對接收進室的檔案進行利用和開展服務,發揮檔案的價值作用;檢查、指導、督促建設和施工單位的工程檔案收集整理工作;對城市建設進行檔案業務指導;承擔建設工程檔案專項驗收、歸檔;負責對違反城建檔案法律、法規行為的查處。
(九)規劃管理局
分管領導:冉武佺,負責人:陳明科,
貫徹執行城鄉規劃、測繪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城鄉規劃和測繪地方性規章;承擔由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的武隆縣城鄉總體規劃、縣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具體工作;組織編制縣城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重要專項規劃;承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鎮規劃、鄉規劃、村規劃的審查報批工作;依法核發劃拔土地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提出出讓地塊的規劃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工程規劃竣工核實;擬定測繪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編制基礎測繪規劃;管理和規範規劃設計、測繪市場;承擔縣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城市建設綜合執法大隊
分管領導:冉武佺,負責人:王平,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負責宣傳國家、市頒布的有關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監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全縣建設行業的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集中行使城鄉規劃、測繪、建築業領域中的行政執法;在授權範圍內,以委託行政機關(建委)的名義實施行政處罰,查處違章違法建設。
(十一)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管理辦公室
分管領導:謝朝華,負責人:王小勇,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重慶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的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起草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的行業管理,編制城市建設綜合開發中長期計畫與年度計畫,研究制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開發項目轉讓、聯建的審查、審批;負責開發項目資本金的監督和管理;負責城市建設綜合開發行業統計工作;監督實施住宅質量保證體系;承擔工業招商工作。
(十二)建設工程招投標辦公室
分管領導:鄭德良,負責人:陳進,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報批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家、市行業標準定額的執行及日常工程造價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情況統計;負責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初審;負責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的動態監管工作;監督管理建設工程交易市場;負責招標從業人員的法律法規及業務知識學習培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