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武舉開始於
武則天執政時期,
公元702年,由兵部主持武舉考試,考試科目有
馬射、步射、平射、
馬槍、負重摔跤等。宋代規定武舉不能只有武力,還要考問軍事策略,比如孫吳兵法(
孫子、
吳起)等。到了明朝時更改為“先之以謀略,次之以武藝”,把軍事謀略置於軍事技術之上,如果在答策的筆試中不及格,便不能參加武試。初期的筆試考三題,
試策兩題,另一題論考四書。後來四書的題目改為默寫武經。但明代的軍事職位多半由世蔭承襲,再加上由行伍逐步提拔起來的,武舉選將只是個補充形式。清代的情況就大不相同。從制度上看,基本沿襲明末,考試程式、辦法等也沒有多少變化,但由於清朝統治者出身於
遊牧民族,善於騎射,因此對武舉的重視程度大大超過明代。清代武官雖然仍以行伍出身為“
正途”,由武舉出身的次之,但武舉出身者數量不斷增大,在軍中占有相當比例,由於封建國家大力提倡,制度日益嚴密,錄取相對公正,因此,民間習武之風興盛一時。 唐代的武舉主要考
舉重、
騎射、步射、
馬槍等技術;此外對考生外相貌亦有要求,要“軀幹雄偉、可以為將帥者”。
宋代時規定武舉不能只有武力,要“副之策略”,問孫吳
兵法等。到了明朝時更改為“先之以謀略,次之以武藝”,如果在答策的筆試中不及格,不能參考武試。至
清朝時,改為先試馬步射,馬射二回六矢,中三為合。步射九矢中五為合。之後比力氣,包括拉硬弓、舞刀、舉石。弓分八、十、十二力;刀分八十、一百、百二斤;石分二百、二百五十、三百斤。合格者才考筆試。宋以前並沒有“
武狀元”之設。首名武狀元產生於
宋神宗時,為
福建人薛奕,後與西夏作戰時戰死。歷史上著名由武舉出身的武將尚有唐代的
郭子儀(
唐玄宗開元初年武舉異等),北宋
徐徽言(文進士出身,後棄文習武,徽宗授
武狀元)等等。我國歷史上的武舉制度創始於唐代。武則天長安二年(700)“詔天下諸州宣教武藝”,並確定在兵部主持下,每年為天下武士舉行一次考試,考試合格者授予武職。①一般認為,這就是我國
科舉制度中“武舉”或“武科”的正式出台。自此以後,武舉考試為大多數
封建王朝所承襲,成為封建國家網羅武備人村的重要制度。唐代武舉偏重於技勇,重點是馬上槍法,而整個制度還不夠完備,只能說是武舉的創製時期。宋代開始,武舉被納入整個科舉體系之中,確定了三組考試的程式和外場考武藝、內場考策論兵書的考試辦法,武舉制度臻於規整。元代武舉廢止不行。武舉的興盛是明清兩代,特別是在清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