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青山區地方稅務局

武漢市青山區地方稅務局

武漢市青山區地方稅務局是主管武漢市青山區地方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實行武漢市地方稅務局與青山區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武漢市地方稅務局垂直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根據職責,下設12個內設機構;2個直屬機構;8個派出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青山區地方稅務局 
  • 內設機構:12個
  • 直屬機構:2個
  • 派出機構:8個
  • 地址:武漢市青山區
  • 廣利範圍:武漢市青山區
機構簡介,領導簡介,征管稅費,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科:,基層工作科,監察科:,財務裝備科:,社保規費管理科:,稅政管理科:,徵收管理科:,計畫統計科:,政策法規科:,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直屬機構,稽查局:,徵收分局:,派出機構,武鋼稅務所:,第一稅務所:,第二稅務所:,廠前稅務所:,鋼花稅務所:,紅鋼城稅務所:,工人村稅務所:,二區稅務所:,

機構簡介

武漢市青山區地方稅務局是主管武漢市青山區地方稅收工作的職能部門,實行武漢市地方稅務局與青山區人民政府雙重領導,以武漢市地方稅務局垂直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根據職責,下設12個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收入規劃科、財務裝備科、徵收管理科、稅政管理科、社保規費管理科、納稅服務科、技術管理科、人事科、基層工作科、監察考評科);1個直屬機構(徵收分局);8個派出機構(第一稅務所、第二稅務所、武鋼稅務所、廠前稅務所、鋼花稅務所、紅鋼城稅務所、工人村稅務所、二區稅務所)。

領導簡介

李漢華(黨組書記、局長)
李漢華李漢華
男,漢族,1960年12月生,湖南嶽陽人,1981年9月參加工作,1984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1年9月至1993年8月在武漢市稅務局漢陽分局歷任專管員、副所長、所長;1993年8月至1994年11月在武漢市稅務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科長;1994年11月至1995年12月在武漢市國家稅務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歷任科長、副局長;1995年12月至2008年1月在武漢市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地方稅務局歷任副局長、黨組書記、局長;2008年1月至2011年7月在武漢市東西湖區地方稅務局歷任黨組副書記、黨組書記、局長;2011年7月至今任武漢市青山區地方稅務局黨組副書記、黨組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主持區局工作
聯 系 點:武鋼稅務所

征管稅費

按照稅收管理有關規定,武漢市青山區地方稅務局對下列稅費、基金進行徵收管理:1、營業稅;2、資源稅;3、企業所得稅;4、個人所得稅;5、城市維護建設稅;6、車船稅;7、房產稅;8、城鎮土地使用稅;9、土地增值稅;10、印花稅;11、契稅;12、耕地占用稅;13、教育費附加;14、堤防維護費;15、平抑副食品價格基金;16、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17、水資源費;18、文化事業建設費;19、地方教育附加;20、殘疾人保障基金;21、離休幹部醫療費統籌資金;22、其他新開徵的地方稅費。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處理區局機關日常政務,協調機關事務;負責起草、審核和批轉、印製各類檔案、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收發文電處理、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工作督辦、績效管理、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組織稅收工作信息、稅收調研、稅收宣傳工作和信息公開、大事記等工作;負責人大、政協定、提案辦理和信訪工作;負責辦理上級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

負責人事、勞動工資工作;負責區局五好班子建設和科級以下(含科級)幹部職工管理工作;負責公務員考核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稱、人事檔案、公費醫療、醫療保險、子女統籌等管理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教育法規和全市地稅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區局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規劃及配套制度的制定和實施;負責幹部初任、任職等方面培訓考試的組織與管理;負責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工作;負責辦理上級及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基層工作科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區局精神文明建設、各項文明創建活動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區局黨群工作;負責統戰、雙擁、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區局的工、青、婦工作;負責辦理上級及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監察科:

負責組織和指導實施區局黨風廉政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負責組織和實施各項執法監察工作;負責受理反映稅務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線索材料和執法監察工作中發現的違法違紀線索材料,調查審理區局科級以下(含科級)幹部職工的違紀違法案件;負責受理稅務人員對黨、政紀處分不服提出的申訴及申訴案件的複審和覆核;負責組織開展區局財務經費管理內部審計工作;負責辦理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和市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財務裝備科:

負責區局的經費、財務、裝備、服裝和資產管理工作;配合監察部門監督檢查區局財務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編報區局的財務預、決算;負責辦理各項經費的核算與領撥;負責區局的“政府採購”工作(含基建立項及政府招投標);負責辦理上級及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社保規費管理科:

負責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的組織徵收和管理工作;負責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水資源費、排污費的組織代征和管理工作;負責地方教育發展費、文化事業建設費、堤防建設維護費、價格調節基金等規費的政策業務、組織徵收和管理工作;負責辦理上級及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稅政管理科:

負責營業稅、城建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契稅等稅種的政策業務管理工作;負責對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執行中的一般性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在職責範圍內制訂貫徹落實稅收政策的具體管理辦法;負責辦理有關稅種法定減免稅的審核、報批和跟蹤管理工作,監督檢查政策執行情況;負責個體定稅、貨運業、房地產等行業的稅收管理;負責彙算清繳、納稅評估等工作的組織、布置和落實;負責各項代征代繳手續費的兌付審核;負責辦理上級及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徵收管理科:

負責組織實施《征管法》和地方稅收征管辦法;制定切合區局實際的徵收管理制度;負責停歇業戶、非正常戶審核、審批工作;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和徵收管理資料的管理工作;負責征管質量管理、考核和稅源戶的管理、檢查、考核工作。負責發票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或協調發票檢查工作;負責參與征管手段現代化建設工作;負責辦理上級及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計畫統計科:

負責組織稅收收入工作和對稅源進行監控管理;負責定期匯總分析區局稅收計畫、會計、統計信息數據;負責擬定稅收計畫和相關的會計、統計制度並監督執行情況;負責區局稅收票證管理、欠稅管理工作;負責財稅庫行橫向聯網、網上報稅工作;負責辦理上級及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政策法規科:

負責承辦上級和相關部門綜合性涉稅檔案的審核、審定、回復、備案和管理;組織實施稅收法規、政策執行情況的執法監督、檢查和反饋工作;負責稅收執法責任制、過錯追究制、執法公示制、執法示範單位(崗)等工作;負責稅收行政複議、稅收行政賠償和稅收行政訴訟案件工作;負責承辦稅收重大案件審理、稅收行政處罰及聽證工作;配合稽查局與檢察院、法院涉稅案件辦理的聯繫工作;負責區局普法教育、法制培訓和執法資格認定工作;負責辦理上級及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信息中心:

負責貫徹上級對計算機工作的各項要求,負責全局稅務信息系統的規範、建議、運行、維護及管理工作;參與各類套用軟體的開發、培訓、推廣套用和維護工作;負責區局計算機及相關設備和系統軟體的選型配置及維護工作;負責區局信息網路系統的建立、運行管理和維護工作;配合人事部門做好區局幹部的技術和計算機套用培訓工作;負責辦理上級及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關服務中心:

負責區局後勤服務保障工作及規章制度的制定;負責區局的基本建設工作;負責區局日常辦公用品的購置及使用管理;負責區局車輛的使用、調度、維護及管理;負責對外接待、職工食堂的管理;負責區局辦公大樓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直屬機構

稽查局:

負責按照市局稽查局制定的稽查業務工作制度和管理辦法,結合區局的實際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和實施本轄區內的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組織和實施本轄區內的地方稅收專項檢查、交叉檢查和協查工作;負責稅務違法舉報案件獎勵的管理工作;負責本轄區內稅務稽查辦案過程中的司法保障協調工作;負責承辦本轄區涉稅刑事案件的有關事宜;負責本轄區的稅務違法案件的分析、公告和曝光工作;負責本轄區內的稽查業務檢查工作;負責本轄區內的整頓和規範稅收秩序的組織工作;負責與市局稽查局有關工作的溝通和信息傳遞工作;負責辦理上級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徵收分局:

負責受理納稅人的稅務登記、納稅申報工作:負責出售發票、代開貨運發票,代開地稅普通發票工作:負責飲食娛樂業定額發票兌獎工作;負責非稅收入繳款書的開具;負責契稅視窗的稅款徵收;負責涉稅文書的發放、稅收政策宣傳諮詢;承擔納稅服務的相關職能;負責辦理上級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派出機構

武鋼稅務所:

負責由武鋼集團公司及由其統一核算或撥款的二級廠礦、子公司、醫院、中國小及校辦企業、幼稚園,由武鋼分離出來、目前仍由武鋼統一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子公司,由武鋼控股的股份公司,已從武鋼分離實行獨立核算、企業所得稅匯總繳納的企業(含三產業、技協企業、外聯企業)的稅收征管;負責辦理區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一稅務所:

負責中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中國石化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武漢分公司及改制後仍由國有資產控股的二級公司,第一冶金建設有限責任公司及全資二級公司(含武漢市內、武鋼廠區內的工程項目部)、改制後由第一冶金建設有限責任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和參股的子公司、一冶電視台、普仁(一冶)醫院及目前仍掛在一冶名下實由區政府接管的中國小、幼稚園,湖北國電青山電廠、長源電廠、蘇家灣電廠及醫院,青山地區金融業、保險業、證券業,青山地區部分外資、合資企業的稅收征管;負責辦理區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二稅務所:

負責外地來區從事建築業的企業和個人的稅收征管;負責辦理區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廠前稅務所:

負責廠前街和冶金街轄區內的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個體經營戶(含臨散戶),武鋼廠區內除由武鋼稅務所和二區稅務所征管以外的企業的稅收征管;負責個體客貨運輸、駐青山交通大隊車船稅稅收征管;負責辦理區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鋼花稅務所:

負責鋼花街、紅衛路街和鋼都管委會轄區內的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個體經營戶(含臨散戶)的稅收征管;負責辦理區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紅鋼城稅務所:

負責紅鋼城街和新溝橋街轄區內的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個體經營戶(含臨散戶)的稅收征管;負責辦理區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人村稅務所:

負責工人村街和青山鎮轄區內的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個體經營戶(含臨散戶)的稅收征管;負責辦理區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區稅務所:

負責白玉山街和武東街轄區內的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個體經營戶(含臨散戶),北湖管委會、武鋼北湖農場及所屬企業的稅收征管;負責辦理區局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