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蔡甸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武漢市蔡甸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武漢市蔡甸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武漢市蔡甸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蔡甸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所屬部門:武漢市蔡甸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武漢市蔡甸區
主要職責
(一)圍繞區委、區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督促、檢查、反饋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街鄉鎮對區委、區人民政府檔案、會議決定事項及區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
(二)負責區人民政府的公文處理和日常事務工作。
(三)負責區人民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落實或組織落實區人民政府會議決定事項。
(四)負責起草、審核以區人民政府及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五)負責對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街鄉鎮向區人民政府報送的請示、意見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審示。
(六)遵照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區人民政府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審定。
(七)根據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為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決策提供服務。
(八)負責區人民政府政務值班工作,協調處理民眾投訴工作,及時向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組織開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協助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區人民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和應急管理工作。
(九)負責區領導同志交辦的重大事項,區人民政府重大決策和重要決定的督辦、督查工作;負責涉及區人民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議案、代表建議和政協建議案、提案的分解、督辦和回告工作。
(十)推進、指導和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辦公室及機關的政務信息化服務工作。
(十一)負責承辦各街鄉鎮、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向區人民政府備案的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工作,組織指導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
(十二)負責編制區人民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規劃、方案,指導全區各級行政機關建立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落實依法行政工作職責;負責組織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審查、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培訓工作;負責對全區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的情況進行監督。
(十三)承擔區人民政府管轄範圍內行政複議案件的審理工作,辦理或組織辦理區人民政府行政應訴、行政賠償案件,指導監督全區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調解工作。
(十四)承擔機關事物管理、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等行政職責。
(十五)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外事、僑務、引智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接待來區訪問的外賓,統籌協調安排區領導的外事、僑務、引智事務活動;負責開展華僑、華人及其社團的友好聯誼工作負責海外僑胞、外籍人士、港澳同胞和歸國僑胞、僑眷的來信來訪工作;負責協調做好“華僑華人創業發展洽談會”相關工作。
(十六)負責全區因公出國(境)管理工作。承辦區領導同志的出訪報批工作;審核因公出國(境)人員報批資料,並辦理護照、簽證和其他有關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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