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消防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

“十三五”時期,是武漢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是推進經濟總量“萬億倍增”、建設國家中心城市的關鍵階段,也是消防事業同步協調發展的重要機遇期。為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武漢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和省消防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精神,編制本規劃。

一、發展現狀和面臨形勢
(一)“十二五”期間消防事業發展成效
“十二五”期間,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市消防事業取得了長足發展。出台了《武漢市消防管理若干規定》,每年開展政府消防工作目標考評,分行業、分系統開展消防專項整治,重大火災隱患及漢正街、長豐鄉等區域性火災隱患有效治理,消防警情研判、消防格線化管理、社區消防室創建、“119消防時刻”宣傳、“課前一分鐘”教育等亮點工作在全國、全省創造了經驗,全市消防安全環境明顯改善。“十二五”期間,市級財政累計投入消防業務經費75074.8萬元;新建特勤消防站3座、普通消防站8座,全市消防站達到45座,新消防指揮中心建成投用;新增各類消防車輛178台,配置消防裝備器材13萬件(套);全市政府專職消防員年人均保障經費提高到8萬元,共招錄政府專職消防員636人,新建政府專職小型消防站25個、鄉鎮專職消防隊57支、社區消防室771個,多種形式消防力量進一步增強。“十二五”期間,全市消防部隊共處置有效警情10.84萬餘起,其中火災12582起、搶險救援51061起、社會救助36511起、公務執勤和其他出動8290次;成功處置了東西湖化工廠爆炸、長江遊輪火災等有影響災害事故;跨區域增援天津港爆炸事故救援,受到公安部領導肯定。“十二五”期間,全市火災共亡61人、傷15人,除2011年傷亡人數超過全市總人口數0.03‱(30人)的限制值外,其餘年份均遠低於限制值,且年度火災亡人數在全國同類城市中處於極低水平,全市火災形勢保持平穩。
(二)主要問題
“十二五”期間,全市消防工作成效明顯,但也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一是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不夠,社會單位消防法律意識不強,行業部門依法監管不嚴,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仍然普遍存在。二是受城市地價上漲、拆遷困難等因素影響,消防基礎建設推進緩慢,規劃內共有16座消防站尚未開建,消防應急救援綜合訓練基地尚未落實征地。三是處置超高層、捷運、隧道、化工、水域等特殊災害事故的特種消防車輛和裝備依然欠缺,難以滿足城市滅火救援需求。四是消防出警總量以年均近20%幅度持續增長,現役消防警力不足,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招、錄、訓、管和保障機制尚不健全,鄉鎮、企業專職消防隊伍覆蓋還不全面,管理尚不正規。五是部分新建區域消防車通道、消防給水設施、消防通訊等基礎設施建設滯後,消防安全基礎相對薄弱。六是消防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有待增強,民眾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
(三)面臨形勢
 “十三五”時期,武漢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產業創新中心,全力打造經濟、城市、民生“三個升級版”,消防工作既面臨大有可為的重要機遇,也面臨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經濟社會加快發展,人的生產、經營、消費、娛樂活動更加豐富和活躍,各類致災因素更多,消防警情必將持續大幅增長;城市加快建設,大型綜合體、超高層建築、地下空間、捷運、隧道、石油化工等特殊場所成倍增加,滅火和應急救援難度更大;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蓬勃發展,新的創新園區和小微企業將大量湧現,消防監管的領域和對象不斷擴大,情況更加複雜多變;人民民眾更加注重自身安全權益,對消防安全的關注度和期望值不斷提高,對消防執法服務、滅火救援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對新形勢、新挑戰,既要繼承優良傳統,更要運用發展眼光,創新思維,把準脈絡,找準突破,探索引領消防事業科學發展。
  二、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引,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條例》和《武漢市消防管理若干規定》等法律規定,全面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深化“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進一步創新社會消防安全治理,破解消防事業發展難題,夯實消防工作基層基礎,構建現代超大城市消防安全保障體系,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國家中心城市、復興大武漢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基本原則
  ——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既要緊盯當前消防安全突出問題,抓好現實鬥爭,穩控火災形勢,堅決預防和遏制群死群傷惡性火災;又要著眼經濟社會長遠發展,準確把握消防工作發展的趨勢和要求,夯實基層基礎,實現消防工作同步協調發展。
  ——依法治火,群防群治。自覺把消防工作納入經濟社會安全發展大局中來謀劃和推進,納入黨政、政府和部門業務工作中來部署和落實,全面推進政府、部門、行業、單位依法履職,社區、民眾、媒體、中介積極參與。
  ——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統籌考慮火災防控一線發展需要,以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加快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質、提升滅火救援實力等為重點,健全公共消防安全治理體系。
  ——科技引領,開放發展。以“智慧城市”建設為牽引,積極運用先進科技,有效整合社會信息化、現代化建設資源,不斷推動消防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結合,提高火災防控水平,開創消防事業新局面。
  (三)發展目標
  “十三五”期間,全市消防事業發展的目標是:
  ——火災形勢持續穩定。亡人及較大以上火災事故得到有效控制,重特大火災事故得到堅決遏制,年度傷亡人數控制在本地區常住人口總數的0.03‱以內。
  ——消防安全治理水平進一步提高。各級消防安全領導組織更加健全,各層面消防安全責任得到有效落實。到2020年,100%負有監管責任的行業部門出台標準,實現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100%街道鄉鎮消防安全格線實現規範化管理;100%社區和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建立志願消防隊伍。信息科技在消防工作中深度套用,火災源頭防控更加有力,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機制更加完善,各類火災隱患得到及時精準整治。
  ——公共消防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各類消防站點分布合理、功能齊全、規模適度,到2020年,標準消防站平均保護建成區面積控制在7平方公里以內,消防出警時間控制在5分鐘以內;小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應建盡建;專勤消防站滿足城市安全發展需求。城市道路及工業園區市政消火栓覆蓋率95%以上。消防應急救援綜合訓練基地建成投用。實現消防通信調度無盲區、扁平化、智慧型化。
  ——滅火救援綜合實力進一步提升。“公安現役隊為主力,專職消防隊為基礎,志願消防隊為補充”的多種形式消防隊伍蓬勃發展,“十三五”期間,增招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數量確保新建標準消防站、小型消防站滿編執勤。一類消防站城市主戰消防車配備率達到100%,32米以上舉高消防車配備率達到90%,處置高層、捷運、隧道、化工、水域等特殊場所災害事故的特種消防車輛裝備更加齊全。各種形式應急力量聯勤聯訓順暢高效,戰勤保障及時快捷。
  ——公眾消防安全素質進一步增強。消防宣傳教育納入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宣傳責任有效落實,協作機制更加健全,陣地不斷拓展,形式更加豐富,消防從業人員專業能力顯著提高,公眾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明顯增強。到2020年,全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公安消防部門管理的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持證上崗率達到100%,民眾消防常識知曉率達到95%。
  三、主要任務
  (一)深入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1.強化黨委政府領導責任落實。深入貫徹落實《湖北省消防安全責任規定》,出台《武漢市消防安全責任規定實施意見》,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加強政府消防工作目標考評,將公共消防設施和消防裝備建設、社會消防力量發展、消防經費保障、重大火災隱患整治等納入政府重要議事議程,納入社會綜合治理、安全生產目標考核、政務督查問責等工作內容,實施年度專項考核,強化結果套用。明確市、區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和議事規則,落實定期聯席會議制度,研究解決隱患治理、規劃落實、隊站建設等消防重大問題,推進實體化運作。加大有影響的火災事故責任追究力度,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加強對黨政領導、部門監管失職瀆職責任追究,依法加大失火罪、消防責任事故罪辦理力度。
  2.強化職能部門監管責任落實。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推動政府相關部門依法落實本系統、本行業消防安全監管責任。2018年前,負有行業監管職能的職能部門制定出台貫徹落實《武漢市消防安全責任規定實施意見》的具體意見,其他部門明確分管領導和責任處室。2020年前,教育、住建、民政、衛生、文化、安監等部門出台消防安全標準,對全市學校、施工工地、社會福利機構、醫院、文物保護單位、大型連鎖企業、勞動密集型企業等場所實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加強對相關職能部門的指導與幫扶,健全行業部門消防安全情況通報、會商研判、聯合檢查等工作機制。
  3.強化社會單位主體責任落實。深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戶籍化”管理,督促指導單位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完善消防基礎設施、健全消防管理制度,落實“四查三檢”工作要求,實現本質消防安全。所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建立“有人員、有裝備、有戰鬥力”的微型消防站,成立單位志願消防隊,實現與轄區現役消防隊聯勤聯訓聯動。推進單位消防監控室、視頻監控室和消防器材室“三室合一”建設,實現火災報警和視頻監控可視化聯動,嚴防消防監控室失控漏管。按照“位置相鄰、行業相近、業態相似”原則,推動建立社會單位消防工作區域協助組織,定期開展消防互查、業務會商、聯動處置,實現單位“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將社會單位消防安全情況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完善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目錄,利用市場手段對單位消防安全不良行為實行聯合懲戒,督促單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4.完善地方性消防法規體系。圍繞“法治武漢”建設,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研究出台符合我市實際的消防管理政府規章或規範性檔案,著力解決消防安全突出問題,促進社會依法治火。針對我市火災防控重點,整合各職能部門在石油化工企業、高層地下建築、城市軌道交通、大型綜合體等方面的火災防控要求,從建設工程防火設計、公共消防設施建設、消防安全管理、滅火救援等方面完善地方性消防安全標準,指導依法監管。制定多產權建築、居民住宅小區、建築消防設施檢測等消防管理規範性檔案,加強重點領域消防依法監管。
  (二)提升社會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5.推進消防安全格線化管理。依託社會綜合管理與服務信息平台,進一步豐富全市消防安全格線化管理系統部件,充實社會單位、重大危險源、消防隊站、消防水源等基礎信息資料庫,最佳化預警、查詢、分析、流轉、處置等功能,提高消防安全格線化管理工作效率。制定全市消防安全格線化管理標準,進一步明確、固化格線員消防工作職責和任務,強化對格線員消防工作的培訓、考評、獎懲。“十三五”期間,全市街道、鄉鎮全部實現規範化消防安全格線管理。藉助“平安社區”創建,全市所有社區建立“有人員、有裝備、有戰鬥力”的微型消防站,成立社區志願消防隊,履行日常防火巡查、初期火災撲救、消防宣傳教育等職責,實現與轄區現役消防隊聯勤聯訓聯動。
  6.精準排查整治火災隱患。準確把握經濟、產業轉型升級特點,完善制度化檢查和專項治理相結合的消防監管機制,實施精準除患。市、區每半年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勢分析評估,查找火災隱患突出場所及消防違法突出行為,強化人員密集場所、勞動密集企業、居民住宅樓、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和地下建築等消防安全專項治理。採取政府購買服務形式,按計畫逐年在出租屋、養老院、福利院、老舊居民樓以及弱勢人群集中的居民家庭安裝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嚴防“小火亡人”。結合“三舊”改造、城市產業升級,加大區域性火災隱患治理力度。對判定屬於重大火災隱患的,各級公安機關督促隱患單位制定方案、落實責任、限定時限,按期整改到位。對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公安機關書面提請本級政府掛牌督辦;所屬政府接到公安機關書面報告後,及時、明確批覆意見,並組織開展檢查督辦。
  7.探索推進“智慧消防”建設。共享“智慧城市”建設、公安大數據“161”工程等信息資源,運用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移動互聯等技術手段,構建基於火災分析評估方法的“網際網路+大數據”城市消防監測、分析、預警平台,實時評判建築物及重點區域、場所的火災危險指數,為階段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提供科學依據和參考。整合社會單位消防設施設備和視頻監控資源,建立基於物聯網的城市消防遠程巡視、監控系統,強化單位日常消防管理。在新建工程、大型綜合體等積極推廣運用基於雲傳輸的無線火災探測報警裝置,提高火災監控報警的及時性、可靠性。在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居民社區積極推廣電氣火災監控等技術設施,降低電氣火災發生幾率。
  8.培育社會消防技術服務專業隊伍。積極培育和發展社會消防技術服務專業隊伍,提升消防設計諮詢、消防工程監理、消防設施檢測和維護、電氣防火監測、消防風險評估、消防公益宣傳、執業資格培訓等領域的專業技術服務質量。依託高等院校和遠程教育,加強消防執業培訓,引導消防技術服務單位從業人員參加全國註冊消防工程師考試,提高人員素質,滿足市場需求。加強消防執業行為和執業質量監管,建立健全電子誠信檔案和不良行為信息庫,實現資質、人員與業績、質量雙向掛鈎,規範執業行為。鼓勵社會單位通過市場化手段,與維保、檢測等消防技術服務單位建立長期穩定的有償服務關係,促進單位提高建築固定消防設施完好率。
  (三)加快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
  9.提升市政消防供水能力。結合城市快速路網建設、海綿城市建設、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和棚戶區改造工程,將市政管網及消火栓建設納入城市固定資產投資計畫,最佳化升級市政消防供水能力。新建、改造道路及工業園區同步建設消防給水管網和市政消火栓,現狀道路及工業園區未按要求設定消火栓的及時增補,存在問題或老式消火栓及時維修或改造,基本解決市政消火栓結構性欠賬問題。“十三五”期間,全市建成道路及工業園區市政消火栓覆蓋率達到95%以上。全面加強市政供水管網維護保養,建立市政消火栓“戶籍化、信息化”管理機制,動態監控市政消火栓實時狀態,確保完好有效。拓展市政消防供水途徑,充分利用天然、人工水源建立消防取水點,“十三五”期間,設定天然水源取水點51處,其中主城區29處、新城區22處。
  10.加快各類消防站建設。結合主城區“三舊”改造和新城區規劃發展,按照“補齊舊賬、不欠新帳”的要求,加快推進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和小型消防站建設,消除消防保護盲區。“十三五”期間,要分年度推進《武漢市消防發展“十三五”規劃重點建設項目表》(附屬檔案2)中消防站建設項目,新建7座特勤消防站、70座一級消防站。另外,各區按照“2平方公里轄區”要求,在商業密集、交通擁堵、火災高發等重點區域,或超過一級消防站保護範圍的盲點區域,建設政府專職小型消防站,提高出警效率,實現消防“5分鐘到場處置”目標。大型建設工程、易燃易爆危險品生產、儲存、經營單位和工業園區,按照《武漢市消防管理若干規定》要求,及時配建企業專職小型消防站。同時,根據城市高層、捷運、隧道、水域等特殊災害事故處置需求,加快各類專勤消防站建設。全市適時建設1座漢江水上消防站、1座航空消防站,提高城市水上應急救援和抗禦高層建築火災能力;捷運集團按照捷運建設規劃,新建三金潭、宗關、野芷湖等3座捷運消防站;東湖隧道新建1座湖心島小型消防站。
  11.加快消防應急救援綜合訓練基地建設。滿足消防員開展實戰化、模擬化、專業化訓練需要,“十三五”期間,全市新建占地不少於300畝、設施齊全、功能完備、全國一流的消防應急救援綜合訓練基地。綜合訓練基地應包含綜合訓練樓、煙熱訓練室、燃燒訓練室、火幕牆以及化工火災、油罐火災、地下建築火災、電氣火災、船舶火災、危化學泄漏、建築倒塌、交通事故、捷運救援、飛機救援、水域救助等17類模擬訓練設施,沙盤模型、計算機模擬指揮、醫療急救訓練、消防通信訓練、建築消防設施演示、階梯教室、普通教室、電教室、圖書室等9類教學訓練設施,田徑場、球類訓練場、器械訓練區和體能訓練館等4類訓練場地。
  12.完善消防通信指揮信息化建設。一是建立數位化、全覆蓋的消防通信調度網路,完成現狀350M消防模擬通信基站數位化改造,擴展通信功能,提升通信質量;結合城市高層、地下及功能區建設,同步補建消防通信基站,消除市域範圍內的地上、地下消防無線通信盲區。二是為全市政府專職隊、鄉鎮專職消防隊、企業專職消防隊配置無線通信調度專網,納入市級消防調度指揮體系;為各類基層格線組織、志願消防隊、治安聯防隊、保全巡邏隊等配置通信設備,納入區級消防調度指揮體系,實現全市多種形式消防隊伍統一管理、聯勤聯調。三是升級消防119通信指揮系統,完善應急救援指揮平台信息資源建設和套用開發,實現與各應急救援指揮系統無縫對接,充分發揮監測監控、預測預警、信息報告、輔助決策、指揮調度等功能。四是利用衛星定位、數字集群、4G通訊、地理信息等技術,建立智慧型化消防指揮調度平台,實現“一鍵調度重要警情、一圖展示力量部署、現場視頻實時上傳、出警線路智慧型導航、作戰預案自動生成、周邊信息分層推送”等快速調警功能,提高調度指揮精準、高效。五是為消防執勤車輛、基層指揮員配備移動信息查詢終端,與119指揮中心語音、圖像、視頻互連互通;為單兵配備短波電台、可視對講、定位系統等應急通訊裝備,提升攻堅能力。
  (四)提高消防隊伍滅火救援綜合實力
  13.繼續壯大發展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加快發展政府專職消防隊、企業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消防文員等多種形式消防力量,實現消防隊站滿編執勤和專業消防力量全覆蓋。出台《武漢市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發展指導意見》,明確政府專職消防隊的建隊標準、經費保障、車輛管理、優惠政策等內容及政府專職消防隊員的身份屬性、傷殘撫恤、再就業保障等問題,推動專職隊伍健康有序發展。“十三五”期間,按照政府每年建成投用的消防站點數量和“特勤消防站40-55人、普通消防站30-45人、小型消防站15人”編配標準,同步等量徵召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到2020年,全市新增政府專職消防隊員3500人。新城區、開發區建制鎮全部建立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招錄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滿足消防執勤需要;其餘鄉鎮和常住人口超千人的村莊建立志願消防隊。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大型企業,火災危險性大、距離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企業,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建立單位專職消防隊。各級政府要將政府專職消防隊、社區(村莊)志願消防隊相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管理,落實本級人員經費和消防業務經費基本支出最低保障標準,確保隊伍良好運行。
  14.大力提升消防裝備建設水平。一是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同步配齊各類新建消防站車輛裝備,逐步淘汰現有消防站超期服役消防車輛,更新老式低端底盤,採用大功率商用底盤或消防車專用底盤,實現車輛裝備從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能型轉變。2017年前,全市一類消防站城市主戰消防車配備率達到100%。2020年前,主城區配備5輛50米以上舉高救援類消防車,全市配備10輛超高壓高層供水消防車,32米以上舉高消防車配備率達到90%,切實強化高層建築火災撲救;全市大功率、高效能消防車配備比例達到執勤消防車總數的90%以上。二是加強處置捷運、隧道、輕軌、化工、水域等特殊場所災害事故的特種消防車輛裝備及無人機、直升機、消防艇等裝備配備。配備應對捷運、地下建築火災事故的大流量排煙消防裝備、高倍泡沫排煙消防車、路軌兩用消防車、排煙機器人、長效呼吸保護器具,以及可在地下空間臨時組網的消防通信裝備器材;配備2輛化學事故救援車、2輛多劑聯用消防車;為新建的水上消防站配備1艘300噸級滅火消防艇、1艘50噸級快速滅火救援指揮艇,並配齊水上、水下個人防護裝備;為新建航空消防站配備1架消防直升機
  15.完善綜合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匯聚公安、安監、衛生、水務、供電、環保、氣象等應急聯動部門的信息、力量、裝備資源,完善應急救援聯勤聯調機制,明確相關部門及社會力量的職責任務,確保快速回響、協同高效。公安消防部隊重點加強高層、地下、化工、水域等專業攻堅隊和攻堅組建設,強化特殊災害事故處置準備。多種形式消防隊伍依託現役消防隊開展基礎化、專業化、實戰化訓練,提升實戰能力。針對各地易發災害事故,加強實地、實裝、實戰演練,提升應急救援的科學性、實效性。
  16.加強應急救援戰勤保障建設。按照“屬地保障並輻射周邊鄰近區域”的要求,建強全市消防應急救援戰勤保障中心,重點儲備處置洪澇、地震、化工、軌道交通、高速公路等災害的應急救援器材和物資,保障實戰需要。建成武昌片區戰勤保障分隊,完善專門的社會儲備網點,提升裝備、藥劑、油料、生活、衛勤等聯儲聯調和快速投送能力。加強大功率模組消防車配備,按照災害類型配備裝備器材運輸模組,實現各類應急救援裝備器材管理模組化、投送精準化、保障前置化。
  (五)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質
  17.加強消防安全文化建設。將消防安全文化納入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在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中,將消防安全作為必要評價指標。依託城市公園、圖書館、科技館、電影院、社區(村鎮)黨員服務中心等公共活動場所,規劃建設消防安全文化功能區,積極開展消防安全文化創作有獎徵集活動,推出一批消防安全文化作品,在全社會倡導“關注消防、珍愛生命”的良好風尚。各區依託消防站、應急避難場所等場地,建立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推進消防志願者活動穩步發展。
  18.深化社會面消防宣傳教育。各級政府、行業部門及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落實消防宣傳責任,大力推進消防宣傳“七進”活動。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等各類媒介按照全年發布公益廣告最高時長,開展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常識、身邊火災隱患等公益宣傳,預告火災風險。消防部門結合不同時期火災形勢特點,採取服務外包模式,依託專業策劃團隊定期推出一批民眾喜聞樂見的消防宣傳品,投放各類公眾宣傳平台,增強消防宣傳知識性、實效性。結合“平安小區”創建,全市居住小區深入開展“萬家燈火平安夢,消防安全社區行”主題活動,公安、房管、民政、消防等部門要聯合開展小區消防宣傳和安全巡講,組織居民參與滅火疏散逃生演練,對小區各類群防力量開展消防技能實操實訓,強化居民消防安全意識和自防自救技能。繼續深化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三提示”,推進“消防安全第一課”和“村村響”工程,進一步擴大消防宣傳覆蓋面。
  19.大力推進消防職業教育。按照“培訓社會化、鑑定專業化、用人法制化”思路,支持社會單位開辦消防職業技能教育培訓機構和網上培訓學校,提升培訓工作社會化水平;全市建立消防職業技能實操鑑定點,提高鑑定能力。“十三五”期間,全市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實現100%定崗定責、100%接受專業技能培訓、100%持證上崗;逐步、分批推進公安消防部門管理的政府專職消防隊員持證上崗,力爭“十三五”末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政府、各部門要分年度、有計畫地落實消防規劃項目,不斷改善城市消防安全條件,提高消防安全保障水平。消防部門要結合實際,把規劃目標分年度量化分解到各區政府、各部門社會消防工作責任目標中,確保年初有任務、年中有檢查、年底結硬賬,並及時向市政府報告消防規劃實施情況,提出工作建議,及時解決規劃實施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二)加強經費保障。認真貫徹落實財政部330號和省財政廳鄂預財發77號檔案,按照市、區分級負擔、重點項目配套的經費保障機制,將實施消防規劃的各項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管理,保證基本支出、應急救援經費按保障標準全額落實到位,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裝備等建設經費按規劃投入到位,政府專職消防隊、社區和農村消防工作相關經費足額保障,確保全市消防事業和隊伍建設全面發展。
  (三)加強規劃落實。各區政府要按照公共消防設施與城市建設“同規劃、同建設、同驗收、同使用”的工作要求,嚴格落實消防規劃。投資主管部門要將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列入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在審批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改造項目時,同步審查公共消防設施投資計畫,並督促同步落實。規劃部門要依據城鄉規劃,監督實施消防規劃,嚴格控制公共消防設施規劃用地,並在建設項目規劃管理時,落實消防規劃要求。其他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對消防規劃項目實施的監督指導和督促檢查,確保消防工作任務圓滿完成。
  (四)嚴格獎懲問責。市政府每年將對各區、各部門貫徹落實規劃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對認真推進落實規劃並取得明顯成績的,予以通報表彰;對未按規劃推進消防工作任務落實的,予以通報批評並限期整改。因工作不力、失職、瀆職,導致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的,或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將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員和主要負責人的法律責任和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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