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交通運輸委公務活動管理規定

《武漢市交通運輸委公務活動管理規定》是武漢市制定的管理規定。

武漢市交通運輸委公務活動管理規定
為了規範公務接待管理,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制定本規定。
一、公務接待應當堅持有利公務、務實節儉、嚴格標準、簡化禮儀、高效透明的原則。
二、公務接待實行計畫審批制度。對無公函的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不予接待。接待部門安排公務接待活動前,應當填寫公務接待事前審批單,連同派出單位公函一併送委辦公室審核後報委分管領導審批。審批單內容包括填報單位、承辦部門及承辦人、派出單位名稱、接待事由、活動安排、經費預算等。公務接待活動結束後,接待部門應當如實填寫公務接待清單,內容包括接待對象的單位、姓名、職務和公務活動項目、時間、場所、費用等。
三、確因工作需要,公務接待可在機關食堂安排工作餐一次,並嚴格控制陪餐人數。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
四、工作餐嚴格按照規定標準用餐,應當供應家常菜,不得提供高檔菜餚和高檔酒水,不得提供香菸。正餐人均不得超過60元,早餐人均不得超過20元。
五、嚴格執行會議管理的有關規定。會議原則上在委機關召開為主,需在外召開的會議應在政府採購定點單位安排。出差人員住宿費應當回本單位憑據報銷,與會人員住宿費按會議費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六、嚴格執行差旅管理有關規定。公務出差局級可乘坐火車軟席(軟座、軟臥)、高鐵及動車一等座、飛機經濟艙,處級及以下人員可乘坐火車硬席(硬座、硬臥)、高鐵及動車二等座、飛機經濟艙;住宿用房局級可住單間,處級及以下人員住標準間;市內交通費按每人每天80元包乾使用。
七、嚴格報銷管理。對超過規定標準的,由個人負責超出部分費用。對不符合規定標準要求的,一律不予報銷。
八、建立公示制度。公務接待情況每季度在委機關範圍內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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