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交通委員會政務信息報送工作制度

武漢市交通委員會政務信息報送工作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武漢交通政務信息網路建設,充分調動各級交通部門信息報送的積極性,保持交通政務信息的鮮活性、及時性和指導性,為領導決策當好耳目和參謀,特制定武漢市交通委員會政務信息報送工作制度。
1、信息報送制度。武漢交通各單位、各部門應及時準確向市交委報送動態信息。簡訊類信息每月不少於2篇,專題調研類動態信息(報告、論文)每年不少於2篇。
2、領導審簽制度。各單位、各部門報送信息必須經本單位、本部門分管信息工作負責人審簽認可,以保證信息的真實、準確。
3、定期通報制度。市交委辦公室作為信息工作的責任部門,應定期分析、通報武漢交通政務信息的情況,包括信息上報和採用情況,原則上每季度通報一次。
4、激勵獎勵制度。為提高信息質量,不斷推陳出新,對具有較高價值的信息稿件實行適當獎勵。凡採用的調研類稿件按每篇50元給予獎勵;凡採用的信息類稿件按每篇20元給予獎勵。
5、信息員網路制度。各單位、各部門要明確部門、指定專人負責信息工作,保持信息員隊伍的穩定,不宜頻繁變更,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變更,應及時報委備案,並及時補充信息員。
6、總結評比制度。委辦公室每年年底組織總結評比,以平時信息稿件的質量、數量情況為依據進行綜合評定,對報送的信息數量多、質量好並且採用率高的單位和信息員進行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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