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川縣自然資源局

武川縣自然資源局

武川縣自然資源局是武川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統一管理和協調縣林業和草原局。

武川縣自然資源局貫徹落實中央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自治區、市委、縣委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川縣自然資源局
  • 辦公地址:武川縣可鎮青山路清真寺西50米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執行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規規章,執行相關政策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實施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執行自治區統一規範的全區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縣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管理和信息發布。
(三)負責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縣統一的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集管理等。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按照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縣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執行考核標準。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估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自然資源發展規劃,組織擬訂實施全縣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執行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實施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制度,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和城鎮鄉村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全縣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牽頭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並組織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統籌銜接其他種類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全縣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主要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管理、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配合上級部門牽頭擬訂生態補償制度並組織實施,配合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要備選項目。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配合擬訂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實施耕地占補平衡制度,配合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九)配合上級部門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地質相關工作,負責我縣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技術指導工作,監督管理地下水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配合上級部門編制地質災害防護規劃並實施,執行國家防護標準。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配合上級部門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一)配合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配合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配合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配合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配合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二)負責礦產資源管理工作。配合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批,負責礦業權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優勢礦產的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三)負責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做好大數據發展套用和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政務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
(十四)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各類建設工程規劃審批與規劃管理工作,負責規劃設計單位行業管理。
(十五)負責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安全生產工作,承擔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按照本部門權責清單相關職責。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生態保護工作。
(十八)職責調整
1.將原縣國土資源局的職責,以及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縣水務局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原縣農牧業局草原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原縣林業局的森林、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劃入縣自然資源局,整合各相關機構的測繪管理職責。
2.將縣國土資源局的地質災害防治職責劃入縣應急管理局,縣國土資源局的農田整治項目劃入縣農牧和科技局。
3.將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責劃入縣自然資源局。
(十七) 職能轉變。縣自然資源局在落實黨中央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修復職責的要求,加強制度設計,發揮國土空間規劃和管控的作用,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及保障工作,承擔機構編制、人事工資、教育培訓、信息、安全保密、機要、文秘、財務、檔案管理等工作;承擔自然資源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承擔大數據管理等工作;承擔機關黨組織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黨組織黨的建設、群團、紀檢工作,協助局做好婦女、工會、共青團等工作。
(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確權登記股。執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實施自然資源定期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定期組織實施全縣自然資源基礎調查、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和分析評價。開展水、森林、草原、濕地資源和地理國情專項調查監測評價工作。承擔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匯集、管理、維護、共享和利用監督;組織實施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承擔指導監督全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建立健全全縣統一的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台,管理登記資料。
(三)自然資源權益和開發利用股。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政策,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承擔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和資產核算工作。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實施相關考核標準。擬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並監督實施。承擔報縣政府的國有土地資產處置。承擔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監督執行自然資源市場交易規劃,建立交易平台,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市場調控。承擔自然資源市場監督管理和動態監測工作,建立自然資源市場信用體系。執行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制度,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組織實施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開展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
(四)國土空間規劃和測繪管理股。承擔建立主體功能區規劃、空間規劃體系工作並監督實施,履行城鄉規劃管理職責。組織編制全縣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報上級政府審批的國土空間規劃的審核、報批工作,審核涉及國土空間開發利用的重點、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負責全縣近期建設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城鎮更新及舊城改造規劃等實施性規劃的編制計畫擬定、組織編制、修訂與實施評價;參與擬定土地儲備、供應等專項計畫;參與擬定園林綠化、保障性住房等年度建設計畫;負責全縣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管理,參與鄉村振興和新農村建設;參與交通、市政設施及地下空間規劃的組織編制、修訂工作以及項目的規劃選址、規劃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審批管理和竣工規劃核實。負責全縣測繪地理信息管理政策的落實並監督實施。
(五)耕地保護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股。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承擔永久基本農田劃定、占用和補劃的監督管理。承擔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征地補償標準制定工作。承擔耕地保護政策與林地、草地、濕地等土地資源保護政策的銜接;執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規範和技術標準,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計畫並組織實施。執行耕地、林地、草地、濕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政策,承擔建設項目用地選址、預審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管理工作,承擔報上級政府審批的各類土地用途轉用,土地徵收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土地徵收、徵用管理工作。組織落實縣域內城鄉規劃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
(六)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股。承擔國土空間修復實施工作,擬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承擔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承擔生態保護補償相關工作,開展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工作。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和地質防治工作,指導綠色礦山建設工作。
(七)礦業權管理監督股。承擔、配合上級部門礦業權出讓及登記工作,調處權屬糾紛以及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施礦業資源政策和規劃,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承擔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承擔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登記、統計和壓覆礦產資源審批管理、礦產地儲備工作。實施礦山儲量動態管理。
(八)法規、信訪、執法監督股。組織開展法律宣傳教育有關工作,推進自然資源系統依法行政。組織協調行政應訴、行政裁決及行政賠償工作;承擔法律顧問有關工作;承擔自然資源信訪工作。執行自然資源違法案件查處的法律法規,配合上級部門擬定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查處國土空間規劃和自然資源、測繪違法案件,指導協調違法案件調查處理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協調解決跨區域違法案件查處。指導局屬執法大隊、基層所執法監察方面業務工作,組織自然資源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及相關考試工作。

人員編制

武川縣自然資源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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