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川縣林業和草原局

武川縣林業和草原局

武川縣林業和草原局是武川縣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將縣林業局的職責,縣農牧業局的草原監督管理職責,以及相關部門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縣林業和草原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由縣自然資源局統一管理和協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川縣林業和草原局
  • 所屬地區:武川縣
  • 所屬部門:武川縣政府
  • 地址:武川縣可鎮健康西街4號
主要職責,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負責武川縣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建設修復的監督管理。擬訂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建設修復的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起草相關保護修復工作方案。配合自治區、市開展森林、草原、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動態監測與評價。
(二)組織開展武川縣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建設修復工作。組織實施縣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建設修復工程,指導各類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經營,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種草、城鄉綠化和森林城市鄉鎮建設工作。指導縣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及預測預報工作。承擔縣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武川縣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武川縣森林採伐限額。負責縣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負責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態修復治理工作,監督管理草原的開發利用。負責縣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和政策建議,貫徹執行自治區、市相關保護政策,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組織協調有關國際濕地公約的履約工作。
(四)負責監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配合自治區、市開展荒漠調查,組織擬訂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規劃、實施方案及政策建議,監督管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承擔有關國際荒漠化公約的履約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縣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六)負責監督管理各類自然保護地。組織實施貫徹落實自治區、市關於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和相關地方標準。負責國家級、自治區級、市級和縣級自然保護地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調整各類國家級、自治區級、市級和縣級自然保護地的初審建議並按程式上報,組織自然遺產的申報。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七)指導縣國有林場苗圃建設和發展,組織林木種子、草種種質資源普查,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八)擬訂武川縣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建議,執行相關林草產業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林草產業發展和利用,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山(沙)區綜合開發和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九)負責落實武川縣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制定預防措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開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協調武川縣應急管理局,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十)指導全縣森林、草原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負責推進武川縣林業和草原改革相關工作。擬訂武川縣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等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武川縣農村牧區林業和草原發展及維護林業、草原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縣農村牧區林地、草原承包經營工作。組織開展退耕退牧還林還草和天然林保護工作。
(十二)提出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監督林業和草原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監督武川縣林業和草原國有資產,按規定組織申報重點生態建設項目。參與擬定武川縣林業和草原經濟調節和投資政策,組織實施縣林業和草原生態補償工作。編制武川縣林業和草原生態建設年度生產計畫。
(十三)指導並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科技、宣傳教育和
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種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四)按照本部門權責清單履行相關職責。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址

武川縣可鎮健康西街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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