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國家稅務局

武威市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2001年10月1日,武威撤地設市時更名為武威市國稅局,現轄涼州區、天祝縣、古浪縣、民勤縣國稅局。

2018年7月5日,國家稅務總局武威市稅務局掛牌儀式在涼州區舉行,標誌著原武威市國家稅務局、武威市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威市國家稅務局
  • 成立:於1994年
  • 所在地區:武威市
  • 單位屬性:國家機關
機構概況,主要職能,領導信息,機構設定,

機構概況

現有在職幹部職工466人,其中:男職工326人,占69.96%,女職工140人,占30.04%;中共黨員365人,占78.33%。現有大專以上學歷的427人,占91.63%(本科以上學歷的289人,占62.02%,專科學歷的138人,占29.61%),專科以下學歷的39人,占8.37%。幹部平均年齡為40.50歲。武威市國稅局機關現有在職幹部職工71人,中共黨員59人,占83.10%,大專以上學歷的69人,占97.18%。征管輻射面達3.32萬平方公里。
武威市國稅局機關內設11個職能科室(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貨物和勞務稅科、車購稅分局、所得稅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徵收管理科、財務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科)、1個直屬機構(稽查局)、2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另設機關黨總支辦公室(正科級)、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副科級,掛靠人事教育科)。

主要職能

一、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統領全市國稅工作,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上級的部署、決策。
二、聚財為國,執法為民,大力組織稅收收入,圓滿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稅收計畫任務,充分發揮稅收籌集財政收入和調節經濟的職能作用,支持和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三、推進依法行政,堅持依法治稅,深化稅收改革,強化科學管理,推行政務公開,加強行政監督,最佳化稅收環境,提高服務質量,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稅收征管的質量和效率,堵塞稅收漏洞,減少稅收流失。
四、實施科技興稅戰略,加快推進稅收信息化建設,加大科技手段對稅收管理創新的支持。?
五、加強行業作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樹立和提升良好的國稅形象。
六、以人為本,從嚴治隊,加強國稅幹部的教育、培訓和管理,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提高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不斷提高領導班子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業務熟練,作風優良,紀律嚴明,廉潔高效的國稅幹部隊伍。?
七、廣泛開展稅法宣傳,增強全民納稅意識,加強部門協作配合,建立協稅護稅網路。
八、承辦省國稅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領導信息

姓名:徐善忠 職務:黨組書記、局長
姓名:楊福慶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姓名:張學斌 職務:黨組成員、副局長
姓名:張光彪 職務: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姓名:李廣鑫 職務: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姓名:秦星海 職務:黨組成員、總會計師

機構設定

辦公室
一、制定市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
二、處理市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報告。
三、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稅收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
四、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
五、制定辦公規章制度,並抓好落實。
六、負責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
七、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
八、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九、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十、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政策法規科
一、負責有關政策法規的調查研究工作。
二、負責日常稅法宣傳培訓和稅收宣傳月活動。
三、負責“12366”納稅服務熱線工作。
四、負責普法工作。
五、負責制定、貫徹和推行規範稅收執法的有關制度。
六、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七、負責規範性檔案的會簽、備案。
八、負責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
九、負責稅務行政聽證、複議、訴訟和賠償等涉稅法律事務。
十、配合辦公室做好崗位目標責任制修訂、落實及考核工作。
十一、負責稅務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貨物和勞務稅科
一、負責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等稅政業務的貫徹落實。
二、貫徹執行流轉稅等稅收法規、規章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擬定有關流轉稅徵收管理、納稅評估的具體辦法。
四、負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納稅申報管理;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四小票”採集抵扣管理工作。
五、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和防偽稅控系統推廣套用及專用發票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
六、負責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等稅種的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檢查工作。
七、負責對增值稅、消費稅等具體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八、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科
一、負責國際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涉外稅務審計、情報交換、我國及外國居民跨國收益稅收監管等國際稅務事項管理。
二、負責現行涉外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管理並對執行情況和日常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所得稅科
一、負責企業所得稅和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等稅政業務的貫徹落實。
二、負責執行所得稅法規、規章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擬定有關所得稅徵收管理、納稅評估的具體辦法。
四、負責所得稅等稅種的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檢查工作。
五、負責對企業所得稅等具體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六、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的財務制度管理工作。
七、負責國家進出口稅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八、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工作。
九、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推廣套用存在問題的反饋工作。
十、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反避稅檢查工作。
十一、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徵收管理科
一、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並制定綜合性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
二、負責稅務登記等稅收基礎資料的管理。
三、牽頭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
四、指導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
五、負責組織征管軟體和除涉及增值稅防偽稅控以外的稅控器具的推廣和套用工作。
六、負責社會性協稅護稅及協助司法機關打擊偽造、倒賣、盜竊普通發票等違法活動。
七、負責稅款緩繳、呆帳稅金、死欠稅款核銷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市普通發票的領購、調撥、印製和管理工作。
九、負責納稅評估綜合性工作流程、制度辦法的制定和組織實施。
十、負責納稅服務、日常稅源基礎管理、日常管理性檢查及綜合制度、辦法的制定。
十一、負責稅務代理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
十二、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財務管理科
一、貫徹執行財務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結合實際,完善、實施本系統有關財務管理的具體辦法和制度。
二、負責經費預算管理,編制本系統年度預算,科學安排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預算,對本系統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負責對本系統財務核算事項進行監督和管理;負責機關財務核算的審核和把關,審批許可權範圍內的財務事項。
四、負責本系統基本建設管理。建立基本建設項目庫,對基本建設項目進行審查、論證、申報、辦理開工申請等管理工作。
五、負責本系統固定資產管理。按審批許可權審批固定資產購建、調撥、轉讓、報廢、報損。對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檔案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六、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按規定委託中介機構對基建項目進行竣工決算審計和財務決算審計。
七、負責本系統著裝管理工作。
八、負責本系統的政府採購管理與監督工作。
九、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收入核算科
一、負責稅收計畫的管理工作。
二、負責稅收會計、統計和信息數據的分析匯總工作。
三、負責納稅人申報納稅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統核算工作。
四、組織並檢查稅收計畫的執行及稅款入、退庫。
五、負責稅收收入情況的分析和預測,做好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
六、負責重點稅源監控、分析和數據管理。
七、負責稅收票證管理工作。
八、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事教育科
一、負責執行人事管理制度。
二、負責機構、編制、任免、錄用、調配、交流、辭退、勞動工資、人事檔案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
三、負責對下一級領導班子、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和後備幹部的培養選拔工作。
四、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
五、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
六、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
七、負責本系統公務員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八、指導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
九、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
一、負責市局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對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進行檢查指導。
二、做好離退休幹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實工作。
三、了解掌握老幹部的情況,研究和制定有關老幹部工作制度和辦法。
四、做好離退休幹部的來信來訪及信息、宣傳和調研工作。
五、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老幹部去世後的善後事宜。
六、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離退休幹部的醫療保健工作。
七、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監察室
一、負責本系統各級國稅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
二、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
三、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四、負責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考核。
五、負責本級管理幹部信訪舉報、本系統稅務人員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和系統內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六、負責黨組民主生活會的召開、“兩權”監督、兼職監察員和義務監督員的管理等工作。
七、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關黨總支辦公室
一、制定並落實市局機關黨建工作制度,協助做好市局機關的黨務工作。
二、協助人事教育科抓好市局機關黨員的教育管理,做好發展新黨員審查上報工作。
三、協助監察室做好市局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四、負責指導市局機關的工會、共青團、婦聯及計畫生育工作。
五、協助人事教育科做好市局機關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六、負責做好稅務學會內勤工作。
七、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稽查局
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稅收檢查工作。
二、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
三、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
四、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對下級稅收檢查情況進行複查複審。
五、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
六、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
七、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八、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信息中心
一、正確執行稅務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切實落實好總局稅務信息一體化方案。
二、負責組織落實上級稅務信息化建設規劃,組織制定本系統信息化建設規劃及管理制度。
三、負責市局與上下級的稅務信息網路系統的建設、運行和管理,以及與有關部門的橫向聯網和信息共享工作。
四、參與組織各類稅收套用軟體和系統軟體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工作。
五、建立、維護和管理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
六、負責本系統計算機網路的安全運行及升級等工作。
七、負責本系統計算機、附屬設備的購置、調配、維護和管理工作。
八、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關服務中心
一、擬定市局機關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市局機關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
三、負責市局機關綜合治理工作。
四、負責市局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和維修工作。
五、負責市局機關固定資產實物管理、物業管理、安全保衛、醫療保健等工作。
六、負責市局機關裝備管理。
七、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車輛購置稅管理分局
一、積極宣傳並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車輛購置稅徵收法規、規章和政策,做到應收盡收,應徵不漏。
二、負責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按規定的計稅依據和稅率計算徵收車輛購置稅,圓滿完成上級下達的車輛購置稅徵收任務。
三、加強車輛購置稅的徵收管理,擬定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的制度、辦法並抓好落實。
四、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強化稅源管理,堵塞征管漏洞,減少稅收流失。
五、嚴格按照會計制度做好車購稅核算工作,做到不坐支、不挪用、不拖欠,現金不過夜,及時進帳、記帳、上解,帳帳相符,帳票相符,帳款相符。及時準確上報車購稅各類報表,做到數據準確,內容真實,上報及時。
六、負責對縣區局車輛購置稅徵收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七、負責車輛購置稅檔案資料管理和稅收票證管理。
八、簡化辦事程式,提高工作效率,為納稅人提供文明、優質、高效的服務。
九、定期向上級匯報車輛購置稅徵收情況。
十、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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