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武夷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險工作的基本方針、政策及勞動和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總體方案,結合全市實際,擬訂相應政策和具體改革方案,編制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2、組織實施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及有關基本標準,制定勞動和社會保險地方性政策措施;管理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險政策服務諮詢機構,代表政府行使勞動和社會保險的監督檢查職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夷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釋義:政府部門
  • 地點:武夷山
  • 內設機構:辦公室
主要職能
1、擬定全市促進城鄉就業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規劃全市勞動力市場的發展,組織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擬定企業下崗職工的分流安置和再就業規劃、政策,組織實施再就業工程;制定職業介紹機構的管理規則;組織農村剩餘勞動力開發就業、農村勞動力跨地區有序流動的政策和措施。
2、管理全市社會保險工作,負責全市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基本政策和基本標準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3、組織實施城鎮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和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負責落實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政策,審查基本養老金領取條件,辦理企業職工退休手續。
4、組織實施城鎮職工失業保險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負責落實國家失業保險費率確定辦法、基金征繳政策、待遇項目、支付標準和基金管理政策、規則等;審查失業金領取條件,具體辦理失業金髮放手續。
5、組織實施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發展規劃;負責落實醫療、工傷、生育保險費率確定辦法、基金征繳政策、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以及醫療、工傷、生育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政策、規定;審查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待遇領取條件,具體辦理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待遇發放手續。
6、組織實施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實施職業技能鑑定政策,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歸口負責並組織技能實施全市工人考核鑑定工作。
7、組織實施勞動關係調整政策;建立勞動契約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勞動契約鑑證;指導行業和用人單位定員定額的制定和管理;組織實施用人單位職工檔案管理;負責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管理,制定相關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有關政策性安置和調配工作;參與勞動模範的評定工作。
8、綜合管理全市勞動爭議處理和勞動爭議仲裁工作,建立勞動爭議處理制度和勞動爭議仲裁的規範、規則,承擔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日常工作。
9、擬定企業職工工資的巨觀政策和措施;擬定企業工資指導線和最低工資標準、行業工資收入調節和國有企業經營者收入分配的有關政策。
10、組織實施社會保險基金收繳、支付、管理、運營的政策,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施行政監督;管理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基金運營機構的資格認定;制定社會保險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11、組織實施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政策,負責補充保險承辦機構資格認定工作;審查認定有關機構承辦保險業務的資格。
12、負責企業離退休人員社會化服務管理工作,制定企業離退休人員社會化服務管理政策措施並組組實施,管理退管工作機構及其辦公業經費,規劃活動場所,組組企業離退休人員開展各種活動。
13、承擔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險的統計和信息工作,組織建設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險信息網路,定期發布勞動和社會保險事業統計公報、信息資料及發展預測報告。
14、組織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的科學技術研究及成果推廣套用、產業發展工作;負責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險領域標準化工作。
15、管理本局所屬事業單位,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複議工作,辦理答覆人大、政協的提案和議案。
16、市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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