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區城市管理局

武侯區城市管理局,政府機關,位於廣福橋街8號五樓,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侯區城市管理局
  • 地點:武侯區
  • 類型:政府機構
  • 職能:城市管理
部門設定,機構職責,

部門設定

負 責 人:熊述明
職 務:局長
辦公地址:廣福橋街8號五樓

機構職責

工作職能: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研究制定全區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城市管理工作經費的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對市容環境、市政設施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數位化城市管理模式的組織、試點和實施工作。
三、主管全區城市環境衛生工作,負責市容環衛設施項目的拆遷、建設和管理;參與本區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的市容環衛配套設施方案的審核和監督管理;負責城市道路的清掃保潔和生活垃圾收集、清運工作;按照市場經濟規律,組織、引導和監督管理區內市容環境專業化服務企業的日常運行。
四、負責對本區內城市公共活動空間和城市空間資源的利用情況監督檢查,負責本區戶外廣告定點設定的審查和監督管理。對利用園林綠化設施和利用建築物、構築物等占用城市空間和立面而影響市容市貌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五、負責全區公共綠地、風景園林和道路綠化的規劃建設、養護,以及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負責全區義務植樹的組織、協調工作;查處全區綠地上的違法案件,做好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六、負責本區內路燈和城市夜景燈飾的規劃、設定和監督管理;組織、協調、檢查我區“光彩工程”建設。
七、會同相關部門擬訂城市管理工作目標;負責本區城市管理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受理市民有關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來信來訪和投訴。
八、負責組織城市管理系統的招商引資工作。
九、集中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綠化管理、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集中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未經批准擅自修建建築物、構築物以及臨街房屋破牆開店行為的行政處罰權;依法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集中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噪音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向大氣排放粉塵、惡臭氣體或者其他含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物質的行政處罰權、對違法排放城市污水的行政處罰權、對違法堆放、傾倒固體廢物行為的行政處罰權。集中行使對無照商販和無證飲食攤點的行政處罰權。
十、接受市城市管理局的業務領導,配合全市統一組織的行政執法行動;參與協調市、區執法工作中的有關事項。
十一、負責對全區城管執法人員及義務協管員的考核、管理;指導街道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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