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面引導與紀律約束相結合原則是德育過程中以事實、道理、榜樣等進行啟發誘導,同時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進行約束。德育原則之一。以社會主義教育目的、德育過程本質和學生思想品德形成規律為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正面引導與紀律約束相結合原則
- 定義:德育過程中以事實、道理、榜樣等進行啟發誘導,同時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進行約束
貫徹該原則要求:(1)堅持以理服人,啟發自覺;(2)樹立先進典型,運用榜樣示範;(3)以表揚、鼓勵為主,批評、處分為輔,培養自尊心、上進心;(4)建立、健全學校規章制度和集體組織的公約、守則,定期檢查監督;(5)養成學生自覺遵守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和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