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履行原則也稱適當履行原則,是指當事人應當按照契約規定的全部條款,全面履行契約義務。這是契約履行的首要原則,其對實現當事人訂立契約的目的,嚴肅契約紀律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契約的履行必須由雙方當事人來親自完成。由他人代替自己履行,即債務 承擔,應經契約債權人的同意,否則,債權人可拒絕接受履行。特殊情況下,契約義務也可以由第三人代替其履行。有些契約由其性質決定了只能由契約債務人親自履行。如承攬契約,承攬人必須以自己的機器設備、技術和力量,完成加工成果。在基於雙方對人身的信任而訂立的契約,其義務也不能代替履行。如基於信任而請某人授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