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寧縣統計局

根據《中共慶陽市委、慶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正寧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慶發〔2010〕55號)和《中共正寧縣委辦公室、正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正寧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縣委辦發〔2010〕87號)精神,設立正寧縣統計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正寧縣統計局
  • 地點:正寧縣
  • 國家:中國
  • 類別:組織機構
簡介,內設機構,

簡介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統計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統計改革、統計建設規劃;組織指導全縣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規的實施,查處統計違法行為。
(二)承擔轄區內農村經濟社會、城市基本情況、工業、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能源、節能減排、批發零售貿易和餐飲業、勞動工資、三資企業、科技、文化產業、服務業、社會、交通、運輸、郵電、通訊、GDP等專業統計年報和定期報表的布置、收集、審核、匯總、上報及國民經濟核算和社會發展評估工作。
(三)承擔農村住戶、城市住戶、農產量、人口、城鎮勞動力、國內旅遊、社情民意以及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農業生產資料價格指數和零售物價指數等項抽樣調查工作。
(四)承擔全面小康、整村推進、婦女、兒童、社會發展、科研等專項統計監測。
(五)負責實施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工作。
(六)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統計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和管理,擬訂、審批地方性統計調查項目和統計制度,設計、制發地方性統計報表,檢查、清理非法報表,審查、公布地方性統計資料,組織、協調聯合完成跨行業統計調查任務。
(七)負責匯集統計資料、編印正寧統計年鑑、編髮統計內刊、提供統計信息、開展統計分析、進行調查研究,完成地方補充和社會委託統計調查項目,為各級領導、經濟主體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諮詢、監督服務。
(八)承擔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正寧縣統計局設3個股:
(一)人秘股
承辦機關黨務、政務工作,負責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組織職工的政治理論和業務學習;負責文秘、信息、宣傳、檔案、財務、財產管理、保密、後勤服務、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紀檢、工、青、婦等工作;承辦局機關年度考核工作;開展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統計違法案件的查處;組織開展鄉鎮、部門統計巡查工作;負責統計幹部繼續教育、統計人員資格培訓及職稱管理;督查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二)綜合股
提供統計服務,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統計公報;編輯出版正寧統計年鑑,編髮《正寧統計》,提供月度經濟運行分析,蒐集整理綜合性統計資料;負責實施全縣工業、能源、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批發零售貿易餐飲業、基本單位、交通、郵政、勞動工資、通訊、社會、科技、服務業等專業統計;國民經濟核算和投入產出調查、城鎮住戶調查;婦兒監測、小康社會監測、國債資金跟蹤監測;對全縣主要耗能行業和重點耗能企業進行統計監測;配合節能主管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考核;蒐集、整理財政金融、商貿流通、社會事業和工業信息化等部門的統計資料,對有關統計數據進行評估分析,撰寫統計分析資料;參與相關專業統計和調查的臨時性工作。
(三)農業股
負責實施全縣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基本情況統計、農產量抽樣調查、農產品價格調查、農村住戶抽樣調查;農村小康、整村推進監測、貧困監測;進行農業經濟核算;蒐集、整理涉農部門的統計資料,對有關數據進行評估分析;參與相關專業統計和調查的臨時性工作。
設立中共正寧縣紀律檢查委員會派駐縣統計局紀檢組(掛正寧縣監察局派駐縣統計局監察室牌子)。
三、人員編制
核定正寧縣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核定機關工勤事業編制1名。
核定紀檢監察人員行政編制1名,紀檢組長職數1名(使用紀檢監察人員行政編制)。此編制與職數單列統計。
四、其他事項
隸屬管理的事業機構:
正寧縣城鄉社會經濟調查隊。
五、附則
本規定由正寧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正寧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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