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正寧市公安局
- 外文名:Zhengning County Public Security Bureau
- 地址:慶陽市西峰區安定東路19號
職能,內設機構,
職能
一、正寧縣公安局職責調整
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正寧縣公安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督促全縣公安機關工作。
(二)掌握全縣影響社會穩定、危害縣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新情況、新問題,分析、預測全縣敵社情動態和社會治安形勢,研究和制定相應對策。
(三)維護全社會政治、治安穩定,預防制止和偵查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打擊處理各類違法犯罪人員。
(四)負責信訪案件和隊伍中違紀案件的查處工作,搞好全縣公安隊伍教育、管理、訓練和思想政治工作,對人民警察的執法活動進行督察。
(五)負責治安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負責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六)負責出入境管理有關工作。組織、指導出入境內外和外國人在我縣境內居留、旅遊等管理工作;指導處理外國人違章、違法等活動。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處置各類突發性事件。
(八)維護城區治安和交管理秩序,指導、監督消防安全工作。
(九)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和經濟民警隊伍的建設,以建設安全文明小區為載體,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十)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公共信息網路安全保衛和管理。
(十一)負責全縣刑事科學技術工作,推動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行動技術建設。
(十二)對被判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監督、考察,依法實行強制措施和行政和處罰。
(十三)負責指導全縣公安機關的禁毒工作和重大涉毒案件;辦理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內設機構
正寧縣公安局設21個股(室):
(一)正寧縣公安局執法勤務機構
1、指揮中心(加掛辦公室牌子)。掌握全縣公安工作情況,綜合分析、報告有關敵情、社情和社會治安情況,研究制定對策;負責機關政務、文秘、調研、保密、檔案、機要通信通工作。
2、國內安全保衛大隊。負責收集掌握危害國家安全、影響社會政治穩定的情報信息,負責反恐怖、反邪教工作措施落實,負責恐怖案件、邪教案件偵查。
3、治安管理大隊。負責指導各類治安案件的查辦處理。負責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公共娛樂場所、特種行業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基層派出所對常住人口、暫住人口、流動人口和重點人口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保全工作和保全隊伍建設。負責出入境管理工作。
4、刑事偵查大隊(加掛正寧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牌子)。負責全縣刑事案件(包括經濟犯罪、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預審及對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逮捕工作。負責刑事技術、情報資料、刑事特情建設工作。
5、巡警大隊(加掛應急救援大隊牌子)。維護城區治安管理和交通秩序工作。參與配合處置群體性、突發性、暴力性治安事件及重大責任事故。負責縣城治安防範工作。
6、交通管理大隊。負責全縣城鄉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維護交通秩序,查處在道路上發生的治安、刑事案件、打擊車匪路霸,處理交通事故。負責機動車駕駛員的考核與發證工作。領導職數和人員編制由市交警支隊確定,不占公安局編制。
7、消防管理大隊。負責消防監督,防火審核和火災案件查處工作。領導職數和人員編制由市消防支隊確定,不占公安局編制。
8、網路安全管理大隊。負責監督管理全縣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負責有關計算機和網際網路犯罪案件的勘查取證工作,為偵查破案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加強網際網路輿情導控工作。
(二)綜合管理機構
9、政工監督室(加掛警務督察大隊牌子)。辦理黨委日常業務,負責機關黨務,黨建工作,負責公安機關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公安機關工青婦團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警務督察工作。
正寧縣公安局現有職工131人(男117人、女14人),其中民警110人,幹部13人,工人8人,副科級以上民警39人,大學本科以上學歷2人,專科33人,中專81人,國中以上15人。黨委成員8人(局長、政委各1人,副局長3人,副政委1人,紀委書記、副書記各1人),平均年齡41歲。全局下設偵察大隊、治安大隊、國保大隊、巡警大隊、交警大隊、消防大隊、指揮中心、政辦室、法制科、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紀委、督察、機要通信科和12個派出所。黨支部、工青婦組織健全,是一支朝氣蓬勃,開拓創新,成績特別突出的戰鬥集體。先後有13個集體18名個人獲得省市級以上表彰獎勵,4個集體26名個人立功受獎,縣局連續五年考核位居全省前列,被評為全省信訪控申示範視窗,市級文明單位,看守所連續七年被評為全國二級看守所,政辦室、刑偵大隊、治安大隊、城關派出所、榆林子派出所、宮河派出所先後被評為全省公安優秀基層單位或全省“青年文明號”,兩名民警被評為全省優秀人民警察,打拐、追逃、打黑除惡等業務工作受到省廳表彰獎勵。
機構職能
(一)指揮中心(同時掛機要通信科牌子):
綜合協調各內設機構工作,掌握全縣公安工作情況,綜合分析敵情、社情和社會治安情況,研究制訂對策,收集、分析反饋各類公安信息,負責機關政務、文秘、調研、信訪、保密、檔案、機要通信及後勤服務工作。
(二)政治工作辦公室(同時掛紀委、督察隊牌子):
辦理黨委日常業務,負責機關黨務、黨建工作,負責全局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隊伍建設、業務訓練及組織人事、勞資、警銜管理工作,負責公安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及紀檢督察工作。
(三)法制科:
負責各項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與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執法監督和執法質量考核工作,辦理複議應訴、受理賠償及勞教、少管案件,參與疑難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諮詢、研究工作。
(四)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同時掛出入境管理科牌子):
負責收集掌握危害國家安全、影響社會政治穩定的情報信息,偵查危害國家安全案件、監督管理集會、遊行、示威工作,打擊非法社團和宗教活動,負責出入境管理工作。
(五)治安大隊(同時掛巡警大隊、菸草稽查大隊、保全大隊、城交大隊牌子):
負責指導各類治安案件的查辦處理,負責特種行業、危險物品管理,依法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和要害部位的安全防範工作;掌握內部單位的敵社情動態和治安情況,負責戶籍、居民身份證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常住人口、流動人口和重點人口,參與人口統計和普查工作。
負責全縣刑事案件的偵查、預審及對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逮捕工作,負責刑事技術、情報資料、刑事特情建設工作。
(七)監管科(同時掛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牌子):
負責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日常管理及業務指導,負責在押人員的管教和投勞。
(八)交警大隊:
負責全縣城鄉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維護交通秩序,查處交通事故,負責全縣機動車輛的掛牌和年檢工作,負責機動車駕駛員的考核與發證工作。 (九)消防大隊:負責消防監督,防火審核和火災案件查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