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性質,化學性質,穩定性,毒理學數據,生態學數據,計算化學數據,製備方法,套用領域,安全風險,危險性概述,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漏應急處理,運輸事項,法規信息,
物理性質
外觀與
性狀:無色氣體,有輕微刺激性氣味。
InChI=1/C4H10/c1-3-4-2/h3-4H2,1-2H3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2.05
Lennard-Jones參數(A):5.3835
Lennard-Jones參數(K):312.68
臨界壓縮因子:0.274
van der Waals面積(cm2·mol-1):6.940×109
van der Waals體積(cm3·mol-1):47.800
氣相標準燃燒熱(焓)(kJ·mol-1):-2876.4
氣相標準聲稱熱(焓)( kJ·mol-1):-126.8
氣相標準熵(J·mol-1·K-1) :309.91
氣相標準生成自由能( kJ·mol-1):-15.9
氣相標準熱熔(J·mol-1·K-1):98.49
液相標準燃燒熱(焓)(kJ·mol-1):-2855.4
液相標準聲稱熱(焓)( kJ·mol-1):-147.8
液相標準熵(J·mol-1·K-1) :231.0
液相標準生成自由能( kJ·mol-1):-15.2
液相標準熱熔(J·mol-1·K-1):139.79
分子結構數據:
6、偶極距(10-24cm3):
化學性質
穩定性
易燃,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熱源和明火有燃燒爆炸的危險。與氧化劑接觸猛烈反應。氣體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
毒理學數據
急性毒性[ LC50:658000ppm(大鼠吸入,4h)
生態學數據
2.生物富集性[18] BCF:33(理論)
計算化學數據
1、疏水參數計算參考值(XlogP):2.9
3、氫鍵受體數量:0
4、可旋轉化學鍵數量:1
5、互變異構體數量:
6、拓撲分子極性表面積(TPSA):0
7、重原子數量:4
8、表面電荷:0
10、同位素原子數量:0
11、確定原子立構中心數量:0
12、不確定原子立構中心數量:0
13、確定化學鍵立構中心數量:0
製備方法
油田氣、濕天然氣和裂化氣中都含有正丁烷,經分離而得。
(1)從油田氣和濕天然氣分離 將其加壓冷凝分離,可得含丙烷、丁烷的液化石油氣,再用蒸餾法分離得到丁烷。
(2)從石油裂解的C4餾份分離 由煉廠常溫減壓蒸餾所得氣體,經重整、催化裂化、焦化、熱裂化、加氫裂化所得液體氣都可得到大量C4餾分,由重整、加氫裂化和常減壓蒸餾所得C4餾分主要為丁烷(正丁烷和
異丁烷)。
乙烯裝置副產的C4餾分中也含丁烷,例如石腦油中等深度裂解產物中丁烷的收率為0.19 %(重量比),占C4餾分的6.5%。由催化裂化裝置來的
尾氣,經分餾,分離出C3餾分、異丁烯和C5餾分以後,從塔底送入前乙腈萃取蒸餾塔,由塔頂得到90%以上的正丁烷。
套用領域
正丁烷除直接用作燃料外,還用作
亞臨界生物技術提取溶劑、
製冷劑和有機合成原料。丁烷在催化劑存在下脫氫生成丁烯或丁二烯,在硫酸或無水氫氟酸存在下異構成為異丁烷,異丁烷催化脫氫生成異丁烯,異丁烷可作為烴化劑與烯烴反應生成抗爆性能好的支鏈烴。丁烷經催化氧化可制順丁烯二酸酐、乙酸、乙醛等;經鹵化可制鹵代丁烷;經硝化可得硝基丁烷;在高溫下催化可製取二硫化碳;經水蒸氣轉化可製取氫氣。此外,丁烷還可做馬達燃料摻和物以控制揮發成分;也可做重油精製脫瀝青劑;油井中蠟沉澱劑;用於二次石油回收的流溢劑,樹脂發泡劑,海水轉化為新鮮水的致冷劑,以及烯烴劑格勒聚合溶劑等。
與丙烷混合作為液化石油氣大量用於家庭取暖、炊事和工業加熱。此外,大量用作有機合成原料。如經脫氫可制丁烯和丁二烯;經異構化可制異丁烷;經催化氧化可制順丁烯二酸酐、醋酸、乙醛等;經鹵化可制鹵代丁烷;經硝化可制硝基丁烷;在高溫下催化可制二硫化碳,經水蒸氣轉化可製取氫氣。用於有機合成和乙烯製造,用作合成橡膠和高辛烷值液體燃料的原料,用作家用燃料、溶劑、製冷劑,也用於儀器校正等。
安全風險
危險性概述
急性中毒:主要症狀有頭暈、頭痛、嗜睡和酒醉狀態、嚴重者可昏迷。
慢性影響:接觸以丁烷為主的工人有頭暈、頭痛、睡眠不佳、疲倦等。
燃爆危險:該品易燃,具窒息性。
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消防措施
有害燃燒產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滅火方法:切斷氣源。若不能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泄漏處的火焰。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
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並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靜電工作服。儘可能切斷泄漏源。用工業覆蓋層或吸附/ 吸收劑蓋住泄漏點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氣體進入。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噴霧狀水稀釋、溶解。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產生的大量廢水。如有可能,將漏出氣用排風機送至空曠地方或裝設適當噴頭燒掉。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後再用。
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密閉操作,全面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半
面罩),戴化學安全
防護眼鏡,穿防
靜電工作服。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防止氣體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避免與氧化劑、鹵素接觸。在傳送過程中,鋼瓶和容器必須接地和跨接,防止產生靜電。搬運時輕裝輕卸,防止鋼瓶及附屬檔案破損。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超過30℃,相對濕度不超過80%。應與氧化劑、鹵素分開存放,切忌混儲。採用
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
運輸事項
本品鐵路運輸時限使用耐壓液化氣企業自備罐車裝運,裝運前需報有關部門批准。採用剛瓶運輸時必須戴好鋼瓶上的安全帽。
鋼瓶一般平放,並應將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過車輛的防護欄板,並用三角木墊卡牢,防止滾動。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裝運該物品的車輛排氣管必須配備阻火裝置,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裝卸。嚴禁與氧化劑、
鹵素等混裝混運。夏季應早晚運輸,防止日光曝曬。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勿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2.1 類易燃氣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