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書名:歐美經典死亡小說精選
- 作者:維克多·雨果 列夫·托爾斯泰
- 出版日期:2013年7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定價:35.00
- 外文名:An Anthology of European and American Classical Mortuary Stories
- 出版社:文匯出版社
- 頁數:369頁
- 開本:32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後記,序言,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歐美經典死亡小說精選》由文匯出版社出版。
作者簡介
作者:(法國)維克多·雨果 (俄國)列夫·托爾斯泰
維克多·雨果(1802—1885),法國19世紀卓越的詩人、戲劇家和小說家,浪漫主義運動的領袖。一生精力旺盛,才思過人,文學生涯長達60年之久,在小說、詩歌、戲劇、散文等文學領域都有重大建樹,一生作品合計79卷之多,給法國文學和人類文化寶庫增添了一份十分輝煌的文化遺產。代表作有:詩集《頌歌和雜詩》,劇本《歐那尼》,中篇小說《窮漢克洛德》,長篇小說《巴黎聖母院》、《悲慘世界》、《海上勞工》、《笑面人》、《九三年》等。
列夫·托爾斯泰(1828—1910),19世紀末20世紀初俄國最偉大的批判現實主義作家。他以有力的筆觸和卓越的藝術技巧創作了“世界文學中第一流的作品”,其代表作有長篇小說《戰爭與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復活》等。《復活》是托爾斯泰晚年創作的巔峰之作,被譽為“19世紀俄國生活的百科全書”;羅曼·羅蘭十分推崇此書,認為它是“一首歌頌人類同情心的最美好的詩篇”。
維克多·雨果(1802—1885),法國19世紀卓越的詩人、戲劇家和小說家,浪漫主義運動的領袖。一生精力旺盛,才思過人,文學生涯長達60年之久,在小說、詩歌、戲劇、散文等文學領域都有重大建樹,一生作品合計79卷之多,給法國文學和人類文化寶庫增添了一份十分輝煌的文化遺產。代表作有:詩集《頌歌和雜詩》,劇本《歐那尼》,中篇小說《窮漢克洛德》,長篇小說《巴黎聖母院》、《悲慘世界》、《海上勞工》、《笑面人》、《九三年》等。
列夫·托爾斯泰(1828—1910),19世紀末20世紀初俄國最偉大的批判現實主義作家。他以有力的筆觸和卓越的藝術技巧創作了“世界文學中第一流的作品”,其代表作有長篇小說《戰爭與和平》、《安娜·卡列尼娜》、《復活》等。《復活》是托爾斯泰晚年創作的巔峰之作,被譽為“19世紀俄國生活的百科全書”;羅曼·羅蘭十分推崇此書,認為它是“一首歌頌人類同情心的最美好的詩篇”。
圖書目錄
前言
死囚末日記
鶯之死
伊凡·伊里奇之死
吉力馬札羅的雪
林中之死
死於威尼斯
死囚末日記
鶯之死
伊凡·伊里奇之死
吉力馬札羅的雪
林中之死
死於威尼斯
後記
本書有些篇目選用現存譯文,有些譯者一時無法找到,故未商談著作權事宜,甚為抱歉。望譯者見此書後與我們聯繫,以便及時奉上樣書與薄酬。
序言
死說不定在什麼地方等著我們,那就讓我們到處等它吧。
——米歇爾·德·蒙田
要是一個人學會了思想,不管他思考的對象是什麼,他總是在想自己的死。
——列夫·托爾斯泰
毫無疑問,死亡是文學的永恆主題之一,就如愛情一樣。所以,既然有愛情小說,當然也有死亡小說。所謂“死亡小說”,簡而言之,就是以主人公之死作為主題的小說。
不過,和愛情不一樣,死亡不是生活的一部分,而是生活的終結。小說家既不能親歷死亡,也不能從其他人那裡獲知有關死亡的體驗,所能做的,至多是對臨死之人加以觀察,並想像一個入臨死之際可能會有何種體驗。換言之,所謂“死亡小說”,其描述的並不是死亡本身,而是小說家想像中的“臨死體驗”。
那么,描述這種“臨死體驗”的意義何在?或者說,死亡小說中的死亡,具有何種直接或間接展示小說主題的功能?我認為,就歐美經典死亡小說而言,主要有三種:一是以死亡控訴現實的殘酷;二是以死亡救贖靈魂的墮落;三是以死亡象徵人生的虛空。而且,這三種不同功能的死亡還和歷史上的三種文學思潮,即浪漫主義、現實主義和現代主義,有著內在聯繫。
下面分而述之:
一、死亡作為控訴
這種死亡,也許是小說中最常見的。主人公之死,令人同情,令人悲憤。為什麼?因為主人公並非自然死亡,而是被逼死的。那么,是誰逼死他(或她)的?某種環境因素、某種社會勢力、某種習俗,或某種偏見,等等——反正,主要是外部的、精神的原因,導致了主人公的非自然死亡。而基於死亡固有的震撼力,加上小說家的渲染,這種主人公之死無疑是對現實的一種最有力的控訴。
在歐美,死亡的這種“用法”其實和18世紀末、19世紀初的浪漫主義思潮有關。眾所周知,浪漫主義,就是理想主義,就是自由主義,就是個人主義,就是情感主義,或者說,就是這四種“主義”加在一起。既然是理想主義,就勢必和傳統相對立;既然是自由主義,就勢必和習俗相對立;既然是個人主義,就勢必和社會相對立;既然是情感主義,就勢必和理性相對立。而在現實生活中,強勢的往往是傳統、是習俗、是社會、是理性。所以,為張揚其理想、其自由、其個人、其情感,浪漫派作家勢必要以各種方式控訴現實——其中就包括以主人公之死控訴現實的殘酷無情。
具體說來,真正以死亡控訴現實的小說,最初就是在浪漫主義思潮中產生的。我們知道,18世紀後期的德國“狂飆運動”是歐美浪漫主義運動的先聲,而“狂飆運動”的代表作,就是歌德的小說《少年維特之煩惱》——一部以主人公自殺而轟動一時、甚至在歐洲各國引發“維特熱”的小說。《少年維特之煩惱》雖不能說是典型的死亡小說,但主人公維特的死無疑是小說的核心情節——其他情節幾乎都為此而設。所以,說此後以死亡控訴現實的浪漫派小說均由此而起,也不為過。譬如,在法國,有名的如夏多布里昂的《阿達拉》和喬治·桑的《印典娜》。在俄國,有名的如卡拉姆津的《苦命的麗莎》和屠格涅夫的《不幸的姑娘》,都可以說是“維特式”小說,即:以主人公的不幸與死亡,令讀者同情而悲憤,繼而聯想到現實對人性的摧殘。
不過,典型的浪漫主義死亡小說,當屬本書所選的兩部中篇小說,即維克多·雨果的《死囚末日記》和喬瓦尼·維爾加的《鶯之死》。這兩部小說,一部是日記體的,一部是書信體的。且不說日記體和書信體幾成浪漫派小說的“專利”,就說這兩部小說的死亡主題,也一眼即可看出其浪漫主義特性:兩者都是理想主義的、自由主義的、個人主義的和情感主義的,只是側重點有所不同——前者側重於理想主義;後者側重於情感主義。
《死囚末日記》的主人公是箇中年死囚犯,他在臨刑前六個星期里所寫的日記,構成了小說的全部;而他所要表達的,不僅是對死亡的極度恐懼,更是對人們隨隨便便就判他死刑的極度恐懼——由此,引出了一個在當時仍屬理想主義的論題,即:真正人道的法律,應該廢除死刑(即:就是以法律的名義,也不可殺人)。
《鶯之死》的主人公是個年僅19歲的修女,她在一年間寫給女友的48封信,構成了小說的大部。透過這些信,讀者可感受到一個少女的困惑和痛苦:她戀愛了,而修女是不應該戀愛的,這一點她又深信不疑。那么,她離開修道院還俗,不就行了?但是,送她進修道院的,恰恰是她最愛的人——她父親。她若離開修道院,父親肯定會傷心不已,這又是她萬萬不願意的。然而,她對愛情的嚮往,又極度強烈……就這樣,她被逼上了死路:先是精神崩潰,似乎瘋了;不久,便慘死在修道院的禁閉室里。這是誰之罪?一個少女的情感,該不該受習俗、受理性的壓制?儘管這種壓制似乎並不來自外界,而來自少女的內心,但少女內心的這種自我壓制,又來自何處?歸根結底,仍來自習俗、來自傳統。而這樣的習俗、這樣的傳統,是罪惡的!——這就是小說以少女之死所揭示的主題,一個典型的浪漫主義主題。
二、死亡作為救贖
如果說,浪漫主義作家完全是以同情的態度描寫主人公的,那么現實主義作家就不完全這樣了。19世紀30年代前後出現的現實主義思潮,既是對浪漫主義的繼承,又是對浪漫主義的反撥。簡單地說就是,無論是浪漫主義,還是現實主義,都關注個人與社會的關係;不同的是,浪漫主義強調個人與社會的對立,而且通常強調個人優於社會,因而是“理想的”;現實主義則強調社會對個人的影響,而且通常強調社會的壞影響,因而是“批判的”。基於這種區別,兩者對自己筆下的主人公的態度也就不一樣了。浪漫主義作家和其主人公之間沒有距離,完全站在一起——甚至,主人公就代表作家自己;現實主義作家則不然,往往和其主人公之間保持一定距離,也就是說,他並不和主人公“沆瀣一氣”,而是站在一定距離外,審視並描述主人公的思想感情、行為舉止——所以,現實主義作家常說自己是“客觀的”、“評審的”、“批判的”。
這和死亡有何相干呢?是這樣的:同樣寫主人公之死,浪漫主義作家往往是悲憤交加的,同時也要求讀者予以同情;現實主義作家則不然,他們往往是冷靜反省的,同時也希望讀者有所感悟。換言之,浪漫主義的主人公之死,無論對主人公自己來說,還是對讀者來說,都很可怕;而現實主義的主人公之死,至少對讀者來說,並不怎么可怕——甚至要使人覺得,死亡對於主人公來說是一種救贖。為什麼?因為在現實主義作家筆下,主人公之“生”往往很可怕——既然“生”如此可怕,“死”就不怎么可怕了;或者說,結束可怕之“生”的“死”,是對“生”的一種糾錯、一種救贖。
其實,這在歐美並不是什麼新思想,而是古已有之的基督教觀念。基督教“原罪說”,即認為人是生來有“罪”的;這個“罪”,就是源自肉體的人慾;所以,肉體之死,即意味著欲之清除、生之救贖。現實主義作家只不過把這種“罪”具體化罷了。他們描述各種各樣的社會之罪,而作為社會之罪的載體——他們筆下的主人公,最後也往往從死亡中獲得救贖,或者說,以死結束其“有罪的”一生。
當然,不能把現實主義作家簡單地視為基督教作家,因為他們描述的“罪”,通常是社會之罪,而非基督教“原罪”。儘管社會之罪的根源仍是“原罪”,但他們並沒有因此而否定全部人慾——這是他們和基督教作家的區別所在。所以,他們筆下的主人公之死也往往具有雙重含義:既是贖罪,又是控訴。譬如,《紅與黑》中的於連之死、《包法利夫人》中的愛瑪之死,以及《安娜·卡列尼娜》中的安娜之死,莫不如此。究其原因,前者無疑和19世紀的基督教復興有關,後者顯然是浪漫派的影響仍在。
不過,像《紅與黑》《包法利夫人》和《安娜·卡列尼娜》這樣的長篇小說,儘管寫到主人公之死,而且是用來“點主題”的,但畢竟,其中大部分篇幅是寫“生”,而非“死”;所以,從總體上說,它們不是真正的“死亡小說”。
那么,這一時期真正的、經典的死亡小說是哪一部呢?毫無疑問,是托爾斯泰的中篇小說《伊凡·伊里奇之死》。因為在這部作品中,死亡不僅貫穿始終,而且完全是以救贖者的面目出現的。小說一開始,主人公伊凡·伊里奇已經死了,親友們前來弔唁;隨後,通過倒敘,講述伊凡·伊里奇病死經過;其間,又陸續將其一生——表面光鮮、實質空虛的一生——倒敘出來。這樣,到主人公咽下最後一口氣,小說結束,正好和小說開頭相呼應。在此過程中,道德勸誡的、教義式的言論反覆出現——這些,配合著主人公的臨終頓悟,充分顯示了托爾斯泰晚年的宗教信條,即:在靈與肉的對立中,必須徹底否定肉的一面,才能使靈的一面得到拯救。因為他相信,生命是上帝所賜,其本身只是為死亡所作的一種準備;唯有死亡,才能將人的靈魂從肉體中拯救出來,去接受上帝的審判。那么,上帝又為何要賜人以肉體呢?那只能用考驗來加以解釋了。總之,這部小說的中心主題是這樣一個悖論:生活的真諦,只有在受到死亡的啟示之際才會顯示出來,而當人領悟到生活的真諦之際,生活卻已經結束了。
有趣的是,到了20世紀,有一位美國作家受託爾斯泰的啟發,也寫了一篇有名的死亡小說。那就是海明威的短篇小說《吉力馬札羅的雪》,其內在結構和《伊凡·伊里奇之死》非常相似:同樣是臨死的主人公,同樣是主人公一生的回顧,同樣是主人公對死亡的領悟。 和托爾斯泰一樣,海明威在《吉力馬札羅的雪》中也是既寫實、又象徵地描寫了疾病與死亡。他筆下的主人公哈里,和伊凡·伊里奇一樣,也是既有肉體疾病,又有道德缺陷;而且,海明威和托爾斯泰一樣,也有一種把肉體疾病歸咎於道德缺陷的傾向。而實際上,疾病與道德並無必然聯繫,細菌或者癌細胞是不偏不倚的:它們既殺死惡人,也殺死善人。
對此,我們只能說,無論是托爾斯泰的《伊凡·伊里奇之死》,還是海明威的《吉力馬札羅的雪》,都具有某種寓言性質,都旨在於製造某種悲劇氣氛。區別是:伊凡·伊里奇的悲劇,由於他在臨死前最後一刻領悟到死亡是“上帝的救贖”而得到緩解;哈里的悲劇,則永遠是悲劇,其營造的自然意象,即作為死亡和永恆象徵的“吉力馬札羅的雪”,只是在原有的悲劇之上又增添了一層悲劇色彩,因為這樣的“救贖”,較之於伊凡·伊里奇的救贖更為主觀、更具個人性質,因而也更具現代意味。
三、死亡作為象徵
我們知道,象徵是20世紀歐美現代作家普遍採用的手法;甚至可以說,象徵是20世紀歐美文學的一大標誌。既然如此,死亡也不例外,也常常作為象徵出現在小說中。
需要說明的是,這裡所說的“死亡作為象徵”,並不是平常所說的“死亡的象徵”。所謂“死亡的象徵”,是指用其他事物來象徵死亡(譬如:前文所說的“吉力馬札羅的雪”,即“死亡的象徵”);而“死亡作為象徵”,是指用死亡來象徵其他事物;也就是說,作為象徵的死亡,其意義不在死亡自身,而是喻指生存的某種狀態、某種性質——或者,對生存的某種感受。
那么,在歐美現代小說中,死亡通常象徵什麼呢?大體說來,在通俗小說中,死亡往往是神秘和恐怖的象徵(如果有象徵的話,因為通俗小說大多不採用象徵手法);而在嚴肅小說、尤其是經典小說中,死亡雖也神秘,卻並不恐怖,其象徵意義通常是人生的虛空——也就是,主人公的肉體之死,往往是其精神之死的象徵。此外,死亡也常被用來象徵時光的消逝、青春的消逝、愛情的消逝,等等。
當然,這些都是最常見的。實際上,有不少現代小說中的死亡具有獨特的象徵意義,需根據具體情況予以具體分析。譬如,本書所選舍伍德·安德森的《林中之死》,其中的主人公之死就很獨特,既是寫實的,又是象徵的。從寫實的角度講,小說寫一個年老的農婦死在樹林裡——這在現實生活中是經常發生的,不足為怪;然而,從象徵的角度講,這個老婦人之死就不僅僅是一個老婦人之死——這可以從作者對其死後情景的渲染中看出,如:慘白的月光、林中的空地,還有冰雪、老婦人被凍硬的屍體,但“看上去是那么潔白,那樣可愛”;還有,她的幾隻狗令人驚奇地圍著她的屍體團團轉……所有這些,都旨在提醒讀者,這裡另有深意——即:老婦人之“死”,其實是老婦人之“生”的象徵。也就是說,生與死,對她來說是一樣的:她活著,就如死了;她死了,就如活著。這就是作者賦予主人公之死的象徵意義。請想一想,一個人,死活都一樣,這是怎樣的人生?而有這種人生的人,何止她一個?可謂千千萬萬!
如果說,像這樣的象徵還比較簡單的話,那么有些現代死亡小說中的象徵可說複雜得令人眩暈。譬如,本書所選托馬斯·曼的《死於威尼斯》,一部公認的中篇傑作,就是一個典型例子。小說中的人物很少,真正重要的只有兩個:主人公阿申巴赫,和一個名叫塔齊奧的英俊少年。小說中沒有“故事”,因為這兩個人物根本就互不認識,連一句話也沒有說過,哪來“故事”?那么,洋洋數萬字的中篇小說,寫些什麼呢?就寫主人公阿申巴赫——一個深陷精神危機的中年作家——獨自在威尼斯度假。其實,他也就是住在一個海濱旅館裡,幾乎沒有去過其他任何地方。那么,他在那裡幹嗎呢?什麼也沒幹,除了吃飯、睡覺,就是“欣賞”一個也在那裡度假的美少年——只要那個少年一出現,他就跟蹤他,而他所做的,也就是遠遠地看著他。後來,威尼斯流行瘟疫,他也不願離開,冒死“欣賞”他所鐘愛的美少年。這樣,有一天,他坐在一把椅子上,遠遠地看著那個美少年在海灘上玩耍,看著看著,他閉上眼睛,死了。小說到此結束。
像這樣的小說,很明顯,其描述的一切都是象徵性的——確實,這部小說充滿了複雜的象徵,可說構成了一張象徵網路:人物與環境(主人公與威尼斯)、人物與人物(主人公與美少年)、環境與環境(威尼斯與瘟疫),無不具有象徵意義。不過,既然小說名為《死於威尼斯》,最重要的象徵無疑就是死亡——即:主人公之死象徵什麼?象徵主人公的精神之死。那么,是主人公的什麼“精神”?同性戀?但小說中並沒有同性戀情節,只有一點暗示,而這種暗示本身也是象徵。象徵什麼?是不是象徵對(無性的)“純美”的迷戀?如果是,那么威尼斯象徵什麼?是不是象徵既優雅、又淫蕩的(有性的)“古典美”?如果是,那么在威尼斯流行的瘟疫又象徵什麼?……總之,這部小說就如一個象徵的迷宮,既令人眩暈,又令人神往。
以上所說,就是歐美死亡小說的三種主要形態:或控訴現實,或救贖靈魂,或象徵人生。那么,死亡小說有何審美價值呢?
毫無疑問,死亡本身絕無審美價值。道理很簡單:死亡是無法體驗的,即便是“臨死體驗”,也不可能——試想:一個人若真有過“臨死體驗”,那就是說,他已經死了;否則,不管他有怎樣的體驗,都不是真正的“臨死體驗”。既然無法體驗,又怎么審美呢?因為審美就是一種體驗。
然而,在小說中(在其他藝術形式中也一樣),死亡卻是有審美價值的。道理同樣簡單:
小說中的死亡不是真的死亡,而是小說家想像中的死亡。既然是“想像的”,也就是“藝術的”;既然是“藝術的”,也就是“審美的”。
總的說來,死亡小說的審美價值類似於古典悲劇(其實,古典悲劇往往就是“死亡劇”),其契機也是使入通過“恐懼與憐憫”而獲得心靈的“淨化”,並由此產生一種奇特的愉悅感。不過,具體說來,上述三種死亡小說的審美價值,是有所不同的。簡單地說就是:浪漫主義的死亡小說本質上是抒情的,強烈的感染力是其審美價值之所在,現實主義的死亡小說本質上是內省的,深度的啟示性是其審美價值之所在;現代主義的死亡小說本質上是諷喻的,機敏的象徵手法是其審美價值之所在。
當然,再說一遍,這是簡單的說法。如果你覺得太簡單了,我也只能說:等你讀完這本書之後一定會有自己的想法,比這更複雜的想法;因為,我的這篇“前言”已經寫得夠長了。
劉文榮
2013年4月於上海
——米歇爾·德·蒙田
要是一個人學會了思想,不管他思考的對象是什麼,他總是在想自己的死。
——列夫·托爾斯泰
毫無疑問,死亡是文學的永恆主題之一,就如愛情一樣。所以,既然有愛情小說,當然也有死亡小說。所謂“死亡小說”,簡而言之,就是以主人公之死作為主題的小說。
不過,和愛情不一樣,死亡不是生活的一部分,而是生活的終結。小說家既不能親歷死亡,也不能從其他人那裡獲知有關死亡的體驗,所能做的,至多是對臨死之人加以觀察,並想像一個入臨死之際可能會有何種體驗。換言之,所謂“死亡小說”,其描述的並不是死亡本身,而是小說家想像中的“臨死體驗”。
那么,描述這種“臨死體驗”的意義何在?或者說,死亡小說中的死亡,具有何種直接或間接展示小說主題的功能?我認為,就歐美經典死亡小說而言,主要有三種:一是以死亡控訴現實的殘酷;二是以死亡救贖靈魂的墮落;三是以死亡象徵人生的虛空。而且,這三種不同功能的死亡還和歷史上的三種文學思潮,即浪漫主義、現實主義和現代主義,有著內在聯繫。
下面分而述之:
一、死亡作為控訴
這種死亡,也許是小說中最常見的。主人公之死,令人同情,令人悲憤。為什麼?因為主人公並非自然死亡,而是被逼死的。那么,是誰逼死他(或她)的?某種環境因素、某種社會勢力、某種習俗,或某種偏見,等等——反正,主要是外部的、精神的原因,導致了主人公的非自然死亡。而基於死亡固有的震撼力,加上小說家的渲染,這種主人公之死無疑是對現實的一種最有力的控訴。
在歐美,死亡的這種“用法”其實和18世紀末、19世紀初的浪漫主義思潮有關。眾所周知,浪漫主義,就是理想主義,就是自由主義,就是個人主義,就是情感主義,或者說,就是這四種“主義”加在一起。既然是理想主義,就勢必和傳統相對立;既然是自由主義,就勢必和習俗相對立;既然是個人主義,就勢必和社會相對立;既然是情感主義,就勢必和理性相對立。而在現實生活中,強勢的往往是傳統、是習俗、是社會、是理性。所以,為張揚其理想、其自由、其個人、其情感,浪漫派作家勢必要以各種方式控訴現實——其中就包括以主人公之死控訴現實的殘酷無情。
具體說來,真正以死亡控訴現實的小說,最初就是在浪漫主義思潮中產生的。我們知道,18世紀後期的德國“狂飆運動”是歐美浪漫主義運動的先聲,而“狂飆運動”的代表作,就是歌德的小說《少年維特之煩惱》——一部以主人公自殺而轟動一時、甚至在歐洲各國引發“維特熱”的小說。《少年維特之煩惱》雖不能說是典型的死亡小說,但主人公維特的死無疑是小說的核心情節——其他情節幾乎都為此而設。所以,說此後以死亡控訴現實的浪漫派小說均由此而起,也不為過。譬如,在法國,有名的如夏多布里昂的《阿達拉》和喬治·桑的《印典娜》。在俄國,有名的如卡拉姆津的《苦命的麗莎》和屠格涅夫的《不幸的姑娘》,都可以說是“維特式”小說,即:以主人公的不幸與死亡,令讀者同情而悲憤,繼而聯想到現實對人性的摧殘。
不過,典型的浪漫主義死亡小說,當屬本書所選的兩部中篇小說,即維克多·雨果的《死囚末日記》和喬瓦尼·維爾加的《鶯之死》。這兩部小說,一部是日記體的,一部是書信體的。且不說日記體和書信體幾成浪漫派小說的“專利”,就說這兩部小說的死亡主題,也一眼即可看出其浪漫主義特性:兩者都是理想主義的、自由主義的、個人主義的和情感主義的,只是側重點有所不同——前者側重於理想主義;後者側重於情感主義。
《死囚末日記》的主人公是箇中年死囚犯,他在臨刑前六個星期里所寫的日記,構成了小說的全部;而他所要表達的,不僅是對死亡的極度恐懼,更是對人們隨隨便便就判他死刑的極度恐懼——由此,引出了一個在當時仍屬理想主義的論題,即:真正人道的法律,應該廢除死刑(即:就是以法律的名義,也不可殺人)。
《鶯之死》的主人公是個年僅19歲的修女,她在一年間寫給女友的48封信,構成了小說的大部。透過這些信,讀者可感受到一個少女的困惑和痛苦:她戀愛了,而修女是不應該戀愛的,這一點她又深信不疑。那么,她離開修道院還俗,不就行了?但是,送她進修道院的,恰恰是她最愛的人——她父親。她若離開修道院,父親肯定會傷心不已,這又是她萬萬不願意的。然而,她對愛情的嚮往,又極度強烈……就這樣,她被逼上了死路:先是精神崩潰,似乎瘋了;不久,便慘死在修道院的禁閉室里。這是誰之罪?一個少女的情感,該不該受習俗、受理性的壓制?儘管這種壓制似乎並不來自外界,而來自少女的內心,但少女內心的這種自我壓制,又來自何處?歸根結底,仍來自習俗、來自傳統。而這樣的習俗、這樣的傳統,是罪惡的!——這就是小說以少女之死所揭示的主題,一個典型的浪漫主義主題。
二、死亡作為救贖
如果說,浪漫主義作家完全是以同情的態度描寫主人公的,那么現實主義作家就不完全這樣了。19世紀30年代前後出現的現實主義思潮,既是對浪漫主義的繼承,又是對浪漫主義的反撥。簡單地說就是,無論是浪漫主義,還是現實主義,都關注個人與社會的關係;不同的是,浪漫主義強調個人與社會的對立,而且通常強調個人優於社會,因而是“理想的”;現實主義則強調社會對個人的影響,而且通常強調社會的壞影響,因而是“批判的”。基於這種區別,兩者對自己筆下的主人公的態度也就不一樣了。浪漫主義作家和其主人公之間沒有距離,完全站在一起——甚至,主人公就代表作家自己;現實主義作家則不然,往往和其主人公之間保持一定距離,也就是說,他並不和主人公“沆瀣一氣”,而是站在一定距離外,審視並描述主人公的思想感情、行為舉止——所以,現實主義作家常說自己是“客觀的”、“評審的”、“批判的”。
這和死亡有何相干呢?是這樣的:同樣寫主人公之死,浪漫主義作家往往是悲憤交加的,同時也要求讀者予以同情;現實主義作家則不然,他們往往是冷靜反省的,同時也希望讀者有所感悟。換言之,浪漫主義的主人公之死,無論對主人公自己來說,還是對讀者來說,都很可怕;而現實主義的主人公之死,至少對讀者來說,並不怎么可怕——甚至要使人覺得,死亡對於主人公來說是一種救贖。為什麼?因為在現實主義作家筆下,主人公之“生”往往很可怕——既然“生”如此可怕,“死”就不怎么可怕了;或者說,結束可怕之“生”的“死”,是對“生”的一種糾錯、一種救贖。
其實,這在歐美並不是什麼新思想,而是古已有之的基督教觀念。基督教“原罪說”,即認為人是生來有“罪”的;這個“罪”,就是源自肉體的人慾;所以,肉體之死,即意味著欲之清除、生之救贖。現實主義作家只不過把這種“罪”具體化罷了。他們描述各種各樣的社會之罪,而作為社會之罪的載體——他們筆下的主人公,最後也往往從死亡中獲得救贖,或者說,以死結束其“有罪的”一生。
當然,不能把現實主義作家簡單地視為基督教作家,因為他們描述的“罪”,通常是社會之罪,而非基督教“原罪”。儘管社會之罪的根源仍是“原罪”,但他們並沒有因此而否定全部人慾——這是他們和基督教作家的區別所在。所以,他們筆下的主人公之死也往往具有雙重含義:既是贖罪,又是控訴。譬如,《紅與黑》中的於連之死、《包法利夫人》中的愛瑪之死,以及《安娜·卡列尼娜》中的安娜之死,莫不如此。究其原因,前者無疑和19世紀的基督教復興有關,後者顯然是浪漫派的影響仍在。
不過,像《紅與黑》《包法利夫人》和《安娜·卡列尼娜》這樣的長篇小說,儘管寫到主人公之死,而且是用來“點主題”的,但畢竟,其中大部分篇幅是寫“生”,而非“死”;所以,從總體上說,它們不是真正的“死亡小說”。
那么,這一時期真正的、經典的死亡小說是哪一部呢?毫無疑問,是托爾斯泰的中篇小說《伊凡·伊里奇之死》。因為在這部作品中,死亡不僅貫穿始終,而且完全是以救贖者的面目出現的。小說一開始,主人公伊凡·伊里奇已經死了,親友們前來弔唁;隨後,通過倒敘,講述伊凡·伊里奇病死經過;其間,又陸續將其一生——表面光鮮、實質空虛的一生——倒敘出來。這樣,到主人公咽下最後一口氣,小說結束,正好和小說開頭相呼應。在此過程中,道德勸誡的、教義式的言論反覆出現——這些,配合著主人公的臨終頓悟,充分顯示了托爾斯泰晚年的宗教信條,即:在靈與肉的對立中,必須徹底否定肉的一面,才能使靈的一面得到拯救。因為他相信,生命是上帝所賜,其本身只是為死亡所作的一種準備;唯有死亡,才能將人的靈魂從肉體中拯救出來,去接受上帝的審判。那么,上帝又為何要賜人以肉體呢?那只能用考驗來加以解釋了。總之,這部小說的中心主題是這樣一個悖論:生活的真諦,只有在受到死亡的啟示之際才會顯示出來,而當人領悟到生活的真諦之際,生活卻已經結束了。
有趣的是,到了20世紀,有一位美國作家受託爾斯泰的啟發,也寫了一篇有名的死亡小說。那就是海明威的短篇小說《吉力馬札羅的雪》,其內在結構和《伊凡·伊里奇之死》非常相似:同樣是臨死的主人公,同樣是主人公一生的回顧,同樣是主人公對死亡的領悟。 和托爾斯泰一樣,海明威在《吉力馬札羅的雪》中也是既寫實、又象徵地描寫了疾病與死亡。他筆下的主人公哈里,和伊凡·伊里奇一樣,也是既有肉體疾病,又有道德缺陷;而且,海明威和托爾斯泰一樣,也有一種把肉體疾病歸咎於道德缺陷的傾向。而實際上,疾病與道德並無必然聯繫,細菌或者癌細胞是不偏不倚的:它們既殺死惡人,也殺死善人。
對此,我們只能說,無論是托爾斯泰的《伊凡·伊里奇之死》,還是海明威的《吉力馬札羅的雪》,都具有某種寓言性質,都旨在於製造某種悲劇氣氛。區別是:伊凡·伊里奇的悲劇,由於他在臨死前最後一刻領悟到死亡是“上帝的救贖”而得到緩解;哈里的悲劇,則永遠是悲劇,其營造的自然意象,即作為死亡和永恆象徵的“吉力馬札羅的雪”,只是在原有的悲劇之上又增添了一層悲劇色彩,因為這樣的“救贖”,較之於伊凡·伊里奇的救贖更為主觀、更具個人性質,因而也更具現代意味。
三、死亡作為象徵
我們知道,象徵是20世紀歐美現代作家普遍採用的手法;甚至可以說,象徵是20世紀歐美文學的一大標誌。既然如此,死亡也不例外,也常常作為象徵出現在小說中。
需要說明的是,這裡所說的“死亡作為象徵”,並不是平常所說的“死亡的象徵”。所謂“死亡的象徵”,是指用其他事物來象徵死亡(譬如:前文所說的“吉力馬札羅的雪”,即“死亡的象徵”);而“死亡作為象徵”,是指用死亡來象徵其他事物;也就是說,作為象徵的死亡,其意義不在死亡自身,而是喻指生存的某種狀態、某種性質——或者,對生存的某種感受。
那么,在歐美現代小說中,死亡通常象徵什麼呢?大體說來,在通俗小說中,死亡往往是神秘和恐怖的象徵(如果有象徵的話,因為通俗小說大多不採用象徵手法);而在嚴肅小說、尤其是經典小說中,死亡雖也神秘,卻並不恐怖,其象徵意義通常是人生的虛空——也就是,主人公的肉體之死,往往是其精神之死的象徵。此外,死亡也常被用來象徵時光的消逝、青春的消逝、愛情的消逝,等等。
當然,這些都是最常見的。實際上,有不少現代小說中的死亡具有獨特的象徵意義,需根據具體情況予以具體分析。譬如,本書所選舍伍德·安德森的《林中之死》,其中的主人公之死就很獨特,既是寫實的,又是象徵的。從寫實的角度講,小說寫一個年老的農婦死在樹林裡——這在現實生活中是經常發生的,不足為怪;然而,從象徵的角度講,這個老婦人之死就不僅僅是一個老婦人之死——這可以從作者對其死後情景的渲染中看出,如:慘白的月光、林中的空地,還有冰雪、老婦人被凍硬的屍體,但“看上去是那么潔白,那樣可愛”;還有,她的幾隻狗令人驚奇地圍著她的屍體團團轉……所有這些,都旨在提醒讀者,這裡另有深意——即:老婦人之“死”,其實是老婦人之“生”的象徵。也就是說,生與死,對她來說是一樣的:她活著,就如死了;她死了,就如活著。這就是作者賦予主人公之死的象徵意義。請想一想,一個人,死活都一樣,這是怎樣的人生?而有這種人生的人,何止她一個?可謂千千萬萬!
如果說,像這樣的象徵還比較簡單的話,那么有些現代死亡小說中的象徵可說複雜得令人眩暈。譬如,本書所選托馬斯·曼的《死於威尼斯》,一部公認的中篇傑作,就是一個典型例子。小說中的人物很少,真正重要的只有兩個:主人公阿申巴赫,和一個名叫塔齊奧的英俊少年。小說中沒有“故事”,因為這兩個人物根本就互不認識,連一句話也沒有說過,哪來“故事”?那么,洋洋數萬字的中篇小說,寫些什麼呢?就寫主人公阿申巴赫——一個深陷精神危機的中年作家——獨自在威尼斯度假。其實,他也就是住在一個海濱旅館裡,幾乎沒有去過其他任何地方。那么,他在那裡幹嗎呢?什麼也沒幹,除了吃飯、睡覺,就是“欣賞”一個也在那裡度假的美少年——只要那個少年一出現,他就跟蹤他,而他所做的,也就是遠遠地看著他。後來,威尼斯流行瘟疫,他也不願離開,冒死“欣賞”他所鐘愛的美少年。這樣,有一天,他坐在一把椅子上,遠遠地看著那個美少年在海灘上玩耍,看著看著,他閉上眼睛,死了。小說到此結束。
像這樣的小說,很明顯,其描述的一切都是象徵性的——確實,這部小說充滿了複雜的象徵,可說構成了一張象徵網路:人物與環境(主人公與威尼斯)、人物與人物(主人公與美少年)、環境與環境(威尼斯與瘟疫),無不具有象徵意義。不過,既然小說名為《死於威尼斯》,最重要的象徵無疑就是死亡——即:主人公之死象徵什麼?象徵主人公的精神之死。那么,是主人公的什麼“精神”?同性戀?但小說中並沒有同性戀情節,只有一點暗示,而這種暗示本身也是象徵。象徵什麼?是不是象徵對(無性的)“純美”的迷戀?如果是,那么威尼斯象徵什麼?是不是象徵既優雅、又淫蕩的(有性的)“古典美”?如果是,那么在威尼斯流行的瘟疫又象徵什麼?……總之,這部小說就如一個象徵的迷宮,既令人眩暈,又令人神往。
以上所說,就是歐美死亡小說的三種主要形態:或控訴現實,或救贖靈魂,或象徵人生。那么,死亡小說有何審美價值呢?
毫無疑問,死亡本身絕無審美價值。道理很簡單:死亡是無法體驗的,即便是“臨死體驗”,也不可能——試想:一個人若真有過“臨死體驗”,那就是說,他已經死了;否則,不管他有怎樣的體驗,都不是真正的“臨死體驗”。既然無法體驗,又怎么審美呢?因為審美就是一種體驗。
然而,在小說中(在其他藝術形式中也一樣),死亡卻是有審美價值的。道理同樣簡單:
小說中的死亡不是真的死亡,而是小說家想像中的死亡。既然是“想像的”,也就是“藝術的”;既然是“藝術的”,也就是“審美的”。
總的說來,死亡小說的審美價值類似於古典悲劇(其實,古典悲劇往往就是“死亡劇”),其契機也是使入通過“恐懼與憐憫”而獲得心靈的“淨化”,並由此產生一種奇特的愉悅感。不過,具體說來,上述三種死亡小說的審美價值,是有所不同的。簡單地說就是:浪漫主義的死亡小說本質上是抒情的,強烈的感染力是其審美價值之所在,現實主義的死亡小說本質上是內省的,深度的啟示性是其審美價值之所在;現代主義的死亡小說本質上是諷喻的,機敏的象徵手法是其審美價值之所在。
當然,再說一遍,這是簡單的說法。如果你覺得太簡單了,我也只能說:等你讀完這本書之後一定會有自己的想法,比這更複雜的想法;因為,我的這篇“前言”已經寫得夠長了。
劉文榮
2013年4月於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