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歐盟市場上銷售及流通的建築產品需要根據相關協調標準達到歐盟CE認證的相關要求及加貼CE標識。歐盟從2013年7月1日起,將實施新的歐盟CPR法規,以取代舊的建築產品CPD指令。CPR法規又稱歐盟CPR法規,建材CPR法規,建築產品CPR法規。法規於2011年3月9日首次提出,新的法規對建築產品進入歐盟市場的程式要求及技術語言將更透明,更嚴謹,更精準。保證歐盟用戶(建築師、工程師、施工人員)選擇最適合建築工程預期用途的產品。適用於歐洲市場銷售流通的所有建築產品,除了6項基本性能要求外,還要求企業證明其生產的建築產品在環境方面的可持續發展性信息。不僅如此,新法規還在原來約束建築產品製造商的基礎上,針對貿易商、進口商和分銷商等與建築產品流通相關的環節做了全新的強制性要求,對進入歐盟的建築產品提供統一的性能評價方法,通過使用共同的技術語言,確保所有建築產品性能信息的可靠。
背景介紹
歐盟新建築產品CPR法規於2011年3月9日首次提出,新的法規對建築產品進入歐盟市場的程式要求及技術語言將更透明,更嚴謹,更精準。保證歐盟用戶(建築師、工程師、施工人員)選擇最適合建築工程預期用途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