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級委員會

次級委員會(sub committee)亦稱“專門委員會”。董事會下設對專門領域問題進行研究、評判,提供諮詢和決策建議的委員會。通常由具有專業資質和經驗的董事組成,依法律或公司章程規定,也可邀公司中承擔專項職責的高級管理人員或專家參加。英國的公司法對審計委員會的設定進行了規定,美國大多數州的公司法都對專門委員會的設定進行了規定,且詳細劃分了董事會對專門委員會的授權範圍。大部分英美公司都設定了下述專門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委員會等。其職責劃分一般由公司章程規定,但也有的委員會(如審計委員會)職責由公司法律框架體系規定。中國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第52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會可以按照股東大會的有關決議,設立戰略、審計、提名、薪酬與考核等專門委員會。專門委員會成員全部由董事組成,其中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中獨立董事應占多數並擔任召集人,審計委員會中至少應有一名獨立董事是會計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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