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特點
外在感官特徵
欒川山茱萸鮮果果實橢圓形,表面光滑,色澤鮮紅,晶瑩剔透,狀如瑪瑙;乾品肉厚、色紫紅、油潤,品之微酸微甜微澀。
內在品質指標
欒川山茱萸乾燥品中
莫諾苷和
馬錢苷有效成分總量測定不得少於2.5%(《中國藥典》2015年版規定,莫諾苷和馬錢苷總量不少於1.2%)。
產地環境
土壤地貌
欒川縣地域內地勢西南高而東北低,地貌起伏跌宕,形成中山、低山和河谷三種類型。海拔1000米以上的中山區面積,占全縣總面積的49.4%,1000米以下低山區面積及河谷溝川面積占全縣總面積50.6%。森林資源豐富,森林覆蓋率82.4%。土壤以
棕壤、
褐土、
潮土為主,pH值在6.5-7.5之間,有機質含量11.20-23.20克/100克,
全氮含量為0.73-1.34克/100克,
有效磷含量6.6-34.6毫克/100克,速效鉀含量68.1-216毫克/100克,富含多種微量元素。適宜欒川山茱萸的種植。
水文狀況
欒川縣境內水質優良,富含多種人體所需的微量元素,有伊河、小河、明白河、淯河四大河流,分屬黃河、長江水系,水能資源豐富,能夠滿足欒川山茱萸生長的灌溉條件。
氣候條件
欒川縣屬暖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光照充足,四季分明,年均氣溫12.4℃,晝夜溫差大,年日照2103小時,
無霜期198天,年均降水量872.6毫米。較大的溫差有利於欒川山茱萸的生長。
歷史淵源
2014年,欒川縣叫河鎮出台鞏固發展傳統產業山茱萸的政策,擴大栽植面積,使山茱萸發展初顯規模化。
2016年,欒川縣叫河鎮發展成為豫西地區山茱萸主要產地和集散地,使該鎮成為“山茱萸之鄉”。交河鎮利用“公司+農戶”模式,發展山茱萸深加工,開發“春賞茱萸花,秋摘茱萸果,冬品茱萸膳”特色旅遊項目。
2019年11月,欒川縣科技工信局開展科技扶貧實用技術培訓,培訓內容圍繞產業發展優勢,結合山茱萸等經濟作物種植、施肥技術等進行講解。
生產情況
2016年,欒川縣叫河鎮栗樹溝村種植欒川山茱萸8萬餘株。
2017年,欒川縣叫河鎮生產山茱萸乾品達800多噸,收入達3200萬元以上。
2018年,欒川縣叫河鎮發展山茱萸25萬多株,其中已掛果20萬多株。
2018年,欒川縣欒川山茱萸年產量1.1萬噸。
產品榮譽
2018年2月12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欒川山茱萸”實施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質量技術要求
質量控制技術規範編號:AGI2018-01-2316。
質量安全要求
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和《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GB2763-2016)等國家有關標準的要求。
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選擇:選擇土層深厚、土質疏鬆、富含有機質、透水透氣良好、靠近水源或有灌溉條件的地域,土壤無污染,周邊環境沒有污染源。
2、品種選擇:選擇本地區的優質、豐產、抗病蟲、抗逆性強的優良單株,通過無性繁育推廣,提高產品品質。
3、生產過程管理:欒川山茱萸生產過程包括整地、栽植、田間管理、病蟲害防治、採收及處理等。
3.1整地:於當年10月中旬到次年3月下旬進行。
3.2栽植
栽植在春季和秋季進行。春季栽植適宜在3月中旬到4月下旬,秋季栽植適宜在10月中旬到11月中旬。栽植的苗木根系完整、生長健壯、無病蟲害,符合國家苗木質量標準要求。
3.3田間管理
3.3.1灌溉與排水
如遇乾旱,土壤墒情較差時,及時灌溉。如遇連陰雨天氣,土壤出現積水時,應及時排水。
3.3.2施肥
冬季結合土地深翻,用漚制好的綠肥或堆肥、人糞尿等有機肥施肥。
3.3.3病蟲害防治
植物檢疫:做好建園苗木的產地檢疫,杜絕病蟲害苗木進入園區。
農業防治:選擇對當地主要病蟲抗(耐)性較強的品種,園內間作或生草,改善園地生態環境,加強栽培管理、增強樹勢,提高樹體自身抗病蟲能力。入冬後翻土、修剪、清園、樹幹塗白等措施,減少病蟲源。
化學防治:8月下旬到9月上旬,使用生物源農藥或無公害無殘留農藥對果實病蟲害進行防治。
3.4採收及處理
當果實充分成熟,外觀由綠變紅,果皮開始變軟時即可採收。採收時,注意保護枝條及花芽,做到不損芽,不折枝。採收後去核,烘乾或晾曬。
3.5生產記錄
生產全過程,要建立田間生產記錄檔案,詳細記錄生產操作日期、農業投入品的種類、生產廠家、施用時間、施用量等,並妥善保存,以備查閱。
4、包裝:包裝必須符合《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5、貯藏:在避光、常溫、乾燥和有防潮設施的地方貯藏。貯藏設施應清潔、乾燥、通風,無蟲害和鼠害。嚴禁與有毒、有害、有腐蝕性、易發霉、發潮、有異味的物品混存。
6、運輸:運輸工具應清潔、乾燥、衛生、無異味、無污染,運輸過程中應防止日曬、雨淋,嚴禁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裝、混運。
專用標誌使用
1、欒川山茱萸及相關產品的生產經營者在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前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交使用申請書、生產經營者資質證明、生產經營計畫和相應質量控制措施、規範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書面承諾以及其他必要的證明檔案和材料。
2、經審核符合標誌使用條件的,欒川山茱萸農產品地理標誌證書持有人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標誌使用申請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在協定中載明標誌使用數量、範圍及相關責任義務。
3、欒川山茱萸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生效後,標誌使用人方可在農產品或農產品包裝物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並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活動。
4、欒川山茱萸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要建立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檔案,如實記載地理標誌使用情況,並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
5、欒川山茱萸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檔案需保存五年,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不得超範圍使用經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