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變措施是未經計畫的應對措施,不利的風險發生時來不及進行計畫分析工作,只能根據當時的情況馬上採取措施。
權變措施是未經計畫的應對措施,不利的風險發生時來不及進行計畫分析工作,只能根據當時的情況馬上採取措施。用於應對先前未識別出的新風險,或者被動接受的風險,在風險發生之前不採取任何措施。 變更請求包括:糾正措施、預防措施、缺陷補救 糾正措施:推薦的糾正措施包括應急計畫和權變措施。是整體變更控制過程的依據之一。應急計畫:接受項目風險的一種做法,事先計畫好當接受的風險發生時,應該採取的具體步驟,例如制定備用的活動順序。需要建立一定的應急儲備,用於應對已知風險和已知—未知型風險,應急計畫中同時規定風險觸發因素,即出現何種徵兆時執行應急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