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度法

權度法是1915年1月北京政府公布的度量衡法令。其中規定權度分為營造尺庫平制與國際權度公制,前者為甲制,後者為乙制,二制平行; 以萬國權度公會 (國際計量局) 所制定鉑銥公尺、公斤原器為標準。甲制長度以營造尺1尺為單位,重量以庫平1兩為單位。乙制長度以1公尺為單位,重量以1公斤為單位。營造尺1尺等於公尺原器在攝氏零度時首尾兩標點間的32%,即32厘米。

庫平1兩等於公斤原器的百萬分之37301,即37.301克。3月,農商部將原有的度量衡製造所改名權度製造所,製造標準器和日常用器。6月,設立權度檢定所,辦理檢定和推行事務。1917年1月1日起在北京試行。到1923年,北京市的度量衡大體上達到統一。其他各省推行的成效不一。山西省基本上實現了以營造尺庫平制統一全省的度量衡。雲南省在昆明和商業發達的縣城已使用新度量衡器。其他各省推行的成效甚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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