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部門分類

機構部門分類是對國民經濟各常住單位,按其在取得收入和支配收入,籌集資金和運用資金的財務決策權的同一性進行分類的一種方法。分類的基本單位即機構單位是能夠擁有資產、承擔負債,從事經濟活動並與其他單位進行經濟交易的實體。

機構部門分類是對國民經濟各常住單位,按其在取得收入和支配收入,籌集資金和運用資金的財務決策權的同一性進行分類的一種方法。分類的基本單位即機構單位是能夠擁有資產、承擔負債,從事經濟活動並與其他單位進行經濟交易的實體。
我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的常住機構單位,分為四個機構部門:
非金融企業部門:指主要從事各種非金融生產經營活動的獨立核算企業所組成的部門。
金融機構部門:指主要從事金融中介活動的部門
政府部門:指主要從事國家管理活動的中央政府行政機關、地方政府行政機關,軍隊、警察等。
住戶部門:包括以消費者身份出現的城鄉居民戶,和從事各種生產經營活動的個體經營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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