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則,評選條件,評選辦法,獎勵措施,附則,
總則
第一條 開展優秀畢業研究生的評選工作,是為了促進機械科學研究總院(以下簡稱“機械總院”)優秀人才培養,激發研究生刻苦學習、奮發向上,鼓勵研究生德智體全面發展,積極引導研究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和成才觀,樹立一批全面發展的研究生學習榜樣。
第二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機械總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評選條件
第三條 優秀畢業研究生的評選條件:
(一)機械總院正式註冊的全日制應屆畢業研究生;
(二)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
(三)遵紀守法,品德優秀,有較強的誠信意識和良好的學術道德;尊敬師長,團結同學。
(四)學習認真刻苦,成績優良,有較強的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各項學生活動;在讀期間有重要發明創造或為單位、為社會做出突出貢獻的畢業生,可優先推薦評選。
參評優秀畢業研究生的專業課程學習平均成績需達到優良,學位論文答辯成績優秀。
(五)積極參加體育鍛鍊,身心健康。
(六)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對留在機械總院就業的畢業研究生,可優先推薦評選。
(七)在讀期間受過處分、有不良記錄的畢業研究生,不得參加評選。
評選辦法
第四條 優秀畢業研究生每學年評定一次,申請和評定工作5月開始,6月結束。評選機械總院優秀畢業研究生的人數不超過應屆畢業生總數的20%。特別優秀的畢業研究生可推薦為培養單位所在省市組織評選的優秀畢業生。
第五條 機械總院學位評定委員會負責機械總院優秀畢業研究生的評選總體工作。各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負責本單位優秀畢業研究生評選組織推薦工作。機械總院人力資源部負責優秀畢業研究生評選的具體工作。
第六條 優秀畢業研究生的評選須由學生本人申請(並附相關證書或材料),經導師和同學民主評議後,由所在培養單位提出優秀畢業研究生建議名單,報機械總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審議結果在院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個工作日;公示如無異議,機械總院人力資源部將審核結果報院長辦公會審批。
獎勵措施
第七條 獲得優秀畢業研究生榮譽稱號的畢業研究生,機械總院在畢業典禮上頒發優秀畢業研究生榮譽證書,並獎勵人民幣2000元。優秀畢業研究生登記表由學生本人填寫並加蓋院所兩級公章後歸入學生本人檔案。
附則
第八條 優秀畢業研究生的評選工作應嚴格把握評選條件和標準,確保優秀畢業研究生的評選質量。凡通過弄虛作假等方式獲得優秀畢業研究生榮譽稱號的學生,一經發現,即取消資格或榮譽。
第九條 本辦法自頒發之日起實施,解釋權歸機械總院人力資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