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燈標

機場燈標,又稱“機場燈塔”。是指用在夜間從空中辨明機場位置的航空燈標。機場燈標須顯示有色與白色交替閃光,或反顯示白色閃光。總的閃光頻率應為每分鐘12〜30次,而以不少於每分鐘20次為宜。陸地機場的燈標閃光為綠色,水上機場的燈標閃光為黃色。機場燈標必須設在機場內或機場鄰近之處,且從各重要方向都可觀察到。

機場燈標在結構上不同於一般戶外燈具。例如,立式燈具不僅要經受飛機尾流的巨大吹力,還要在被飛機撞及時能立即傾倒;平地式燈具要能承受飛機的壓力和風雪酷暑的輪番作用。由於機場燈在結構上的特殊要求,許多國家都制訂了嚴格的燈具規範並付諸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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