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編寫規則—第4部分:試驗方法標準

標準編寫規則—第4部分:試驗方法標準

《標準編寫規則—第4部分:試驗方法標準》(GB/T 20001.4-2015)是2016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標準化原理與方法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標準編寫規則—第4部分:試驗方法標準》(GB/T 20001.4-2015)規定了試驗方法標準的結構以及原理、試驗條件、試劑或材料、儀器設備、樣品、試驗步驟、試驗數據處理、試驗報告等內容的起草規則。《標準編寫規則—第4部分:試驗方法標準》(GB/T 20001.4-2015)適用於各層次標準中試驗方法標準的編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標準編寫規則—第4部分:試驗方法標準
  • 外文名:Rules for drafting standards—Part 4: Test method standards
  • 標準號:GB/T 20001.4-2015
  • 發布日期:2015-09-11
  • 實施日期:2016-01-01
  • 全部代替標準:GB/T 20001.4-2001
  • 標準類別:基礎
  • 中國標準分類號:A00
  • 國際標準分類號:01.120
  • 歸口單位:全國標準化原理與方法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標準化原理與方法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修訂背景,編制進程,修訂依據,修訂情況,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獲獎記錄,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修訂背景

試驗方法標準是給出測定材料、部件、成品等的特性值、性能指標或成分的步驟以及得出結論的方式的標準。試驗方法標準化是將試驗方法作為標準化對象,建立測定指定特性或指標的試驗步驟和結果計算規則,以為試驗活動和過程提供指導。試驗方法標準的目的是促進相互理解。試驗方法標準在文本形式上具有典型的結構,特定的要素構成以及相應的內容表述規則,其主要技術要素包括儀器設備、樣品、試驗步驟、試驗數據處理和試驗報告等。
試驗方法是分析方法、測量方法等的統稱。實踐中,對材料、部件、成品等的指定特性或指標的測定可能涉及化學和光譜化學分析、機械和電工試驗、風化試驗、燃燒試驗、輻射照射試驗等多種不同類型的試驗。而《標準編寫規則—第4部分:化學分析方法》(GB/T 20001.4-2001)僅規定了以化學分析方法為標準化對象的標準的編寫規則,適用範圍有限,因此需要修訂。

編制進程

2013年2月18日,國家標準計畫《標準編寫規則—第4部分:試驗方法標準》(20121281-T-46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TC286(全國標準化原理與方法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2015年9月11日,國家標準《標準編寫規則—第4部分:試驗方法標準》(GB/T 20001.4-2015)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6年1月1日,國家標準《標準編寫規則—第4部分:試驗方法標準》(GB/T 20001.4-2015)實施,全部代替標準《標準編寫規則—第4部分:化學分析方法》(GB/T 20001.4-2001)。

修訂依據

《標準編寫規則—第4部分:試驗方法標準》(GB/T 20001.4-2015)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修訂情況

《標準編寫規則—第4部分:試驗方法標準》(GB/T 20001.4-2015)與《標準編寫規則—第4部分:化學分析方法》(GB/T 20001.4-2001)相比,結構做了較大調整,將標準編寫規則—第4部分:化學分析方法》(GB/T 20001.4-2001)附錄A的化學分析方法標準編寫細則中試驗方法的共性內容調整至正文,作為第6章。除編輯性修改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1. 修改了標準的適用範圍;
  2. 增加了針對同一特性存在多種試驗方法的情況下,試驗方法標準編制的原則;
  3. 修改要素“警告”為“警示”;
  4. 修改了要素“範圍”的起草規則;
  5. 增加了要素“試驗條件”的起草規則;
  6. 修改要素“儀器”為“儀器設備”,並修改了相對應的起草規則;
  7. 修改要素“採樣”為“樣品”,並修改了相對應的起草規則;
  8. 修改要素“分析步驟”為“試驗步驟”,並修改了相對應的起草規則;
  9. 修改要素“結果計算”為“試驗數據處理”,並修改了相對應的起草規則;
  10. 增加了測量不確定度的起草規則。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深圳市華測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機械工業儀器儀表綜合技術經濟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杜曉燕、逄征虎、白殿一、劉澤華、歐陽勁松。

標準目次

前言
引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總則
3
5結構
3
6要素的起草
4
附錄A(規範性附錄)適用於化學分析試驗方法的編寫細則
10
附錄B(資料性附錄)精密度條款表述形式的示例
12
附錄C(資料性附錄)從實驗室間試驗結果得到的統計數據和其他數據
14
參考文獻
15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標準編寫規則—第4部分:試驗方法標準》(GB/T 20001.4-2015)規定了試驗方法標準的結構以及原理、試驗條件、試劑或材料、儀器設備、樣品、試驗步驟、試驗數據處理、試驗報告等內容的起草規則。《標準編寫規則—第4部分:試驗方法標準》(GB/T 20001.4-2015)適用於各層次標準中試驗方法標準的編寫。

引用檔案

GB/T 1.1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
GB/T 6379(所有部分) 測量方法與結果的準確度(正確度與精密度)
GB/T 3358(所有部分) 統計學辭彙及符號
GB/T 20000.1 標準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標準化和相關活動的通用術語
參考資料:

獲獎記錄

《標準編寫規則—第4部分:試驗方法標準》(GB/T 20001.4-2015)獲得《2020年度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一等獎。

意義價值

《標準編寫規則—第4部分:試驗方法標準》(GB/T 20001.4-2015) 廣泛套用於中國國家、行業、團體等標準的編制、審查、出版全過程,提升了中國標準編制質量與水平;套用於強制性標準、推薦性標準相關政策法規制定,推動了中國標準體系改革創新;套用於國際標準提案和起草,提高了中國國際標準研製成功率。該標準具有的技術創新性和產生的廣泛套用價值。
《標準編寫規則—第4部分:試驗方法標準》(GB/T 20001.4-2015) 將試驗方法標準作為獨立的類標準考慮,對其建立明晰的編寫規則,以便普適性地指導各層次標準中試驗方法標準的編寫,從而保障標準要素的協調統一,提高標準的整體編寫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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