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槍(投擲工具)

標槍(投擲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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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徑運動中的一個投擲項目。運動員經過助跑後把標槍投擲出去。

田徑運動使用的投擲器械之一,槍桿木質(或金屬制),中間粗,兩頭細,前端安著尖的金屬頭。

舊式武器,在長桿的一端安裝槍頭,可以投擲,用來殺敵或打獵。

標槍起源於人類早期的一種捕獵工具,將竹子或木頭的兩端打磨削尖而成,可以直刺也可以拋擲。在後代,亦衍生成為一類作戰武器。

擲標槍,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多軸性旋轉項目。它的完整技術,是由肩上持槍經過一段預先助跑連線投擲步獲得動量,通過爆發式的最後用力作用於標槍的縱軸上,將標槍經肩上投出去。古代標槍在比賽方式上除了投遠度外,還有投準比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標槍
  • 外文名:javelin
  • 所屬類別:多軸性旋轉項目
  • 男子標槍規格:重800克,長260—270厘米 
  • 女子標槍規格:重600克,長220—230厘米
  • 起源:古代人類用長矛獵取野獸的活動
項目文化,古代利用,石器時代,發展歷史,標槍使用,分類介紹,比賽規則,比賽方法,有效成績,錄取名次,犯規判罰,裁判旗示,經典動作,標槍規格,標槍科技,相關理論,

項目文化

古代利用

起源於古代人類用長矛獵取野獸的活動,後長矛又發展成為作戰的兵器。公元前708年被列為第18屆古代奧運會五項全能之一。現代標槍運動始於19世紀的瑞典、希臘、匈牙利和芬蘭等歐洲國家。1792年瑞典的法隆開始舉行標槍比賽。最初運動員使用的木製標槍前後一樣粗,20世紀50年代初,美國標槍運動員赫爾德(Franklin Held)研究出兩端細、中間粗的木製標槍,延長了標槍在空中飛行的時間,因而被稱為"滑翔標槍"。
60年代瑞典製造出金屬標槍,使標槍的滑翔性能更強,大幅度提高了運動成績。1984年民主德國運動員霍恩(Uwe Hohn)以104.80米的成績打破世界紀錄。國際田聯為保證看台觀眾的安全,1986年將男子標槍重心向槍尖方向前移4厘米,以降低飛行性能,1999年又將女子標槍重心向槍尖方向前移3厘米。
標槍可用金屬或其他適宜的類似材料製作。男子標槍重800克,長260~270厘米;女子標槍重600克,長220~230厘米。比賽時,運動員必須單手將標槍從肩上方擲出,槍尖必須落在投擲區角度線內方為有效。男、女標槍分別於1908年和1932年被列為奧運會比賽項目

石器時代

考古研究發現,從舊石器晚期開始,我們的祖先就學會了製造複合工具,其中石矛是出現較早的武器。如果將石制的尖狀器裝置在木棍上,即可製成刺擊用的矛或投擲用的標槍。但是,有些石矛首與矛形石簇很難分辨,因為安長柄以刺者為矛,安半長之柄以投者為標槍,安短柄以射擊者則為箭。然而,歷史的遺蹟則表明,自遠古以迄商周,標槍確為我國勞動人民狩獵的勞動工具和作戰的遠射兵器之一。

發展歷史

標槍是一種帶鏃的短投擲梭標,又稱"投槍"、"投矛"、"短矛"、"鑲槍"等。巧鏃和骨標槍、在舊石器時代(石器時代晚期)為狩獵武器。鐵鏃標槍在古希臘和古羅馬軍隊中曾裝備過。希臘斯巴達人的輕裝步兵可將標槍投擲20一60米遠。古羅馬重裝步兵的投矛長約1.5一2米,重4一5公斤,其投矛有很長的鐵尖安在木柄上,投擲30米。為使標槍投擲得更遠,達70一80米,有的標槍上裝有皮帶環,以使投擲力鍵增加。羅馬步兵多在衝鋒前投擲標槍,在扎入對方盾牌後,標槍上的倒鉤使得標槍極難拔出從而影響敵人盾牌的防禦效果,若要拔出標槍則會毀壞盾牌。在尚不懂使用弓箭的部落(澳大利亞人)和不使用弓箭的部落(阿留申群島人),標槍是一種基本的投擲武器。在西歐,標槍一直流傳至中世紀。在俄羅斯,標槍即為短投槍。在《梆戈爾遠征記》一書(公元12世紀)中首次提到標槍。在中國原始社會已有標槍,但到宋代才成為軍隊常規武器,又稱"梭槍"。元朝蒙古軍善用標槍,桿短另尖,槍有四角形、三角形、圓形數種,多數兩端有刃,既可以馬上刺敵,又可以拋擲殺敵。明代軍隊中有一種兩頭帶刃的標槍,長68厘米,槍刃長23力厘米。尖尾長7厘米,兩頭尖,中間粗,有姻長箭,兩端都可以刺人,便於投擲。清代的標槍多用木竹為柄上加鐵鏃,略如明制。還有一種衛體用的標槍,槍桿較短,鏃長6寸,木柄桿長1.8—1.9尺,重不到2斤。純鐵打造的標槍更短,全長不到2尺,重不過4斤,技藝精熟者可乾50步內投中敵人。
標槍是人類歷史上有據可靠的最早的遠程兵器之一。從原始社會開始,它就被用作重要的狩獵工具。標槍一般由有鏢頭和槍桿組成,有些裝有起平衡作用的尾翼。鏢頭由金屬打制而成,一般有錐形和長水滴形等形式,套裝在槍桿上。槍桿通常用硬木、竹竿或金屬製成的。在戰場上,標槍常常與盾牌配合使用,以彌補近身武器的不足。隨著弓弩的出現,標槍的使用開始減少,但是直到13世紀,標槍仍然是世界許多國家軍隊的制式裝備。
古希臘時代,在古代奧林匹克運動中,人們就已經開始將標槍助跑投遠和原地投準作為競技項目。在完全退出軍事舞台之後,標槍成為了一個純粹的田徑運動項目。1792年,瑞典舉行了世界上的第一次現代標槍比賽。男子標槍和女子標槍分別於1908年和1932年被列為現代奧運會比賽項目。體育運動中的標槍一般用金屬材料或碳素纖維製成,兩端尖利,男子標槍重800克,長260到270厘米;女子標槍重600克,長220到230厘米。男、女標槍分別於1908年和1932年被列為奧運會比賽項目。

標槍使用

我國的大部分地區或民族普遍將標槍作為生產勞動的工具和自衛作戰的武器。雲南、貴州等西南各省少數民族所用的標槍,大都體質輕小而鐵鏃極為尖銳,槍桿用竹者多,用木者少,而不以鐵制。有的槍鏃即以竹木削尖為之,甚為便利節省,而殺敵功效不減。苗族和瑤族有時敷毒於槍尖,凡中標者性命難保。即使標槍上不敷毒,其射程之遠,射力之猛,投擲之準,亦能洞胸穿首。
羌族標槍形似無羽之箭,鏃體細長,安鏃之端尤細,非精於此道者難於有效地運用。明徐弘祖《徐霞客遊記·黔游日記一》記其旅途所遇之事云:“忽有四人持鏢負弩,懸劍橐矢,自後奔突而至。”福建一帶的人民自古擅用標槍,且善於水戰。《明史·兵志三》載:“閩漳、泉習鏢牌,水戰為最。”明方以智《通雅·器用》:“今滇兵皆用標槍空擲,謂之標子。”清納蘭性德《淥水亭雜記》:“獠童兵器,每洞各習一種,其習標槍者鐵刃重二斤。”以上事例充分說明我國南方地區自古以來不僅擅用標槍,而且不同民族各具特色。
東北邊疆各族所用的標槍,形制較為笨重,鏃刃較為寬大,既不類西南地區,也不似西北蒙古族及回族之具。如生活在松花江一帶的赫哲族等部落所用的標槍,通常近1米,鐵刃長約40厘米,桿為木製。雙形首如三角平體箭鏃,腰細而尾復寬,如蜂腰形,腰有一小銅箍,尾亦有一較大的銅箍,另有三鐵片,刃尾接桿處綴有紅布。此種標槍近於矛形或長槍形,其刃鏃頗長,可兼作刺兵之用。這或許是因為東北人身高力大,善於馬上作戰,或為擲敵之具,平地使用則須經過較長時間的練習適應。我國許多少數民族常年生活在深山叢林之中,製作和使用標槍的技藝世代相傳,一直延續至今。
投擲標槍投擲標槍
在周代的戰術中,雙方激戰往往先發矢射遠,繼以標槍互擲,然後衝鋒陷陣,短兵相接。但是,周代以至唐代的史籍中極少提及標槍,可能與這段歷史時期軍旅作戰過於依賴弓弩有關。然而,用以投擊的矛或可視之為標槍。《史記·匈奴列傳》:“其長兵則弓矢,短兵則刀 。”裴集解引三國吳韋昭曰:“ 形似矛,鐵柄。”這種鐵柄短矛,近戰中可用之以刺,亦可投擊。又《晉書·蘇峻傳》記載:“(蘇峻)與數騎北下突陣,不得入,將迥旋白木陂,牙門彭世、李牽等投之以矛,墜馬,斬首。”
宋文鑒》卷七周邦彥《汴都賦》記載北宋開封禁軍“於是訓以鸛鵝魚麗之形,格敵擊刺之法;剖微中虱,貫牢徹札;揮鉈擲 ,舉無虛發”。鉈是一種短矛, 是一種鐵槍,都是用於投擲的兵器,在北宋軍隊中極為流行。另外,北朝時還出現過一種火 ,是在短矛上纏綁燃燒物,點著後擲向敵方,用以破壞敵人的戰具。《周書·王思政傳》記載,西魏王思政守潁川時,東魏高岳率十萬大軍圍攻,高岳“隨地勢高處,築土山以臨城中。飛梯火車,晝夜攻之。思政亦作火 ,因迅風便投之土山。又以火箭射之,燒其攻具”。這些短矛的靈活運用,豐富和發展了標槍的使用技法。
宋代以後,標槍被列為軍中的常規作戰兵器。宋高承《事物紀原·戎容兵械·旁牌》:“《宋朝會要》曰:太宗聞南方以標槍旁牌為兵,令蕭延皓取廣德軍習之。軍士之用標牌,此其始也。”宋王應麟《玉海·兵制四·鹹平廣捷兵》亦云:“先是帝聞南方以標槍旁牌為兵器,命有司制之。”宋代的標槍又稱“梭槍”,長數尺,原為南方少數民族使用的兵器,步戰時為旁牌手並用。《水滸傳》59回中號稱“飛天大聖”的李袞能使一麵團牌,手中仗24條鐵標槍衝鋒陷陣,立體地再現了標牌的使用方法。並且標槍也為騎戰者所用,稱為“飛槍”。《水滸傳》70回中的花項虎龔旺,就會馬上使“飛槍”。
元代蒙古騎兵善用標槍,風格獨特而技藝尤精。他們使用的標槍既可兩頭刺敵,又能投擲殺敵,在戰場上發揮了巨大作用。所用的標槍有三種:其一名“欺胡大”(Tschehonta),其體甚長,向前之刃作三角形,桿尾之刃作花瓣形,兩頭均可刺敵,亦可投擲殺敵。其二名“巴爾恰”(Barchah),體亦長,向前之刃近於斜方形,桿尾之刃作圓頭釘形,兩頭可刺,亦可擲殺敵人。其三名“三尾擲槍”,向前之刃作圓頭釘形,桿尾有三尖刃,不在尾端,而裝置於尾旁,似有箭羽的作用。此種標槍之體較短,雖亦可在馬上刺敵,但其作用純為拋擲殺敵之遠刺器,故稱“三尾擲槍”。
明代軍隊中使用的標槍,槍桿以纏軟的稠木或細竹製成,長約7尺,前粗後細,鐵鋒重大,因重心在前,所以投得遠,一般以30步為基本要求,準而有力。雖有一種兩頭帶刃的標槍,長68厘米,槍刃長23.5厘米,尖尾長7厘米,兩頭尖,中間粗,如長箭,兩端均可刺人,便於投擲。明代沿襲宋代遺制,軍隊非常重視標槍,而且強調步戰使用必與藤牌相配。明茅元儀《武備志·軍資乘·器械三》:“梭槍長數尺,本出南方蠻獠用之,一手持旁牌,一手 以制人,數十步內中者皆踣。以其如梭之擲,故云梭槍,亦云飛槍。”為鼓勵士卒平時刻苦習練標牌技術,軍中還設立了明確的測試規定和獎懲辦法。
戚繼光紀效新書·比較武藝賞罰》:“試標槍,立銀錢三個,小三十步內命中,或上、或中、或下,不差為熟。”練習和測試的辦法除單獨投擲標槍外,還須持藤牌投擲。故文中又曰:“試藤牌……令持標一枝,近敵打去,乘敵顧搖,便抽刀殺進,使人不及反手為精。”何良臣《陣記》卷二《技用》還說:“……標中銀錢者,以銀錢賞之。三限不中者,罰而復責。惟三標百試不差者為奇異。”標槍在明代也曾用於水戰,並從作戰實踐中總結出“標槍非船相逼不可用,往下打更難準”的經驗教訓(《三才圖會·器用》卷六)。
清代軍中使用的標槍形式多樣,而多以木竹為柄,上加鐵鏃,略如明制。還有一種衛體用的標槍,槍桿較短,鏃長6寸,木柄桿長1.8~1.9尺,重不到2斤。純鐵打造的標槍更短,全長不到2尺,重不過4斤,技藝精熟者可於50步內投中敵人。清王 《兵仗記》:“執牌人所用者為標槍,若梭槍。搗馬突槍、犁頭標、紫金標則其類也。”清代綠營裝備有手鏢、犁頭鏢、鐵斗鏢等標槍,形制較明代為短,多系水師用之。
以上大量事實充分說明,我國古代人民不僅自古以來就會製作和使用標槍,而且各個民族和不同的歷史時期各有特色。與西方社會不同的是,它沒有發展成為一項競技運動,而是作為一種武技延續至今。當然,現在中原一帶已難覓其蹤影,但在一些邊遠的少數民族地區仍然保持著它的原始風貌。

分類介紹

標槍作為一種田徑項目,是一個比較複雜的多軸性旋轉項目,全稱應該是:擲標槍(英文:javelin 、javelin throw)。更快、更高、更強,是奧林匹克運動的格言和不斷追求。而在標槍的運動中,人們一邊設法提高標槍的“滑翔性”,一邊卻通過精密的計算來降低擲標槍運動成績,應該說是一件很有趣味的事情。有所謂的:標槍分米級理論。
投擲標槍投擲標槍
擲標槍運動具有悠久的歷史。在古代,人們就用類似標槍的器具作武器去獵取野獸,後來成為戰爭的武器。我們可以把它稱作:投槍。 投擲標槍作為古代奧運會的正式比賽項目是在公元前708年的第18屆古代奧運會,而且屬於古代“五項競技”之一。
1792年瑞典的法隆開始舉行標槍比賽。到了1886年,在斯堪的納維亞國家(芬蘭、瑞典)的運動會上,瑞典運動員以35.81米的成績首創男子擲標槍記錄。男子標槍和女子標槍分別於1908年和1932年被列為現代奧運會比賽項目。1960年列為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
標槍的形狀與材質:最初運動員使用的木製標槍前後一樣粗,20世紀50年代初,美國標槍運動員赫爾德(Franklin Held)研究出兩端細、中間粗的木製標槍,延長了標槍在空中飛行的時間,因而被稱為“滑翔標槍”。20世紀60年代,鋁合金標槍問世,它比木製標槍硬度大,減少了顫動,標槍的外形有利於飛行。
前交叉步技術:標槍早期的木竹過期後,越來越多的科技含量融入其中,加上標槍運動員“前交叉步”技術的逐步提高,越來越精湛的水平,標槍的世界紀錄被定格在了104米。然而,這個成績已經威脅到了現場觀眾的生命安全。國際標槍聯合會於是做出了一項改革,一項簡單而有效的改革。將標槍的重心配置向後移動了一厘米。正是這一厘米導致標槍在飛行過程中更快下落,也限制了標槍成績的一味猛升。可以說,標槍運動是科技與奧運的完美產物。

比賽規則

比賽方法

奧運會田賽項目的比賽通常先分兩組進行及格賽,通過及格標準的直接進入決賽,如達到及格標準的運動員人數不足12人,不足的人數按及格賽成績遞補。遠度項目決賽前三輪比賽的順序抽籤決定。決賽前三輪比賽結束後,按成績取前8名運動員進行最後三輪比賽;第四、五輪比賽排序按前三輪成績的倒序排列,第六輪比賽排序則按前五輪成績的倒序排列,成績最好的在最後跳(擲)。

有效成績

投擲項目比賽除犯規以外,當運動員投出的器械完全落在落地區內(不包括落地區邊線)才算有效,並且槍頭要先於槍尾先著地,丈量成績時從距離投擲區最近的落地點算起。其中標槍必須是槍尖首先觸地成績才算有效。

錄取名次

遠度項目比賽結束以後,以運動員最好的一次試跳(擲)成績,包括因第一名成績相等而進行的決名次賽的成績,作為最後的決定成績判定名次,成績好者列前。如成績相等,按下列規定解決:
在遠度項目比賽中,如出現最好成績相等,則以第二好成績來確定名次,依此類推,直到最後一個成績。如果還是相同,除了第一名以外,可以並列;如果涉及到第一名成績相同,必須讓這些涉及到第一名的運動員繼續比賽,直到決出第一名為止。

犯規判罰

在比賽過程中,運動員如果有下列違反規則的行為,則會被判犯規,成績無效:
①超出時間限制;
②投擲鉛球和標槍技術不符合規則規定(規則要求鉛球和標槍必須由單手從肩上擲出);
③在投擲過程中,身體和器械的任何一部分不得觸及投擲圈鐵圈上沿或圈外的地面和標槍投擲弧、延長線以及線以外地面任何一部分,包括鉛球抵趾板的上面,否則即為投擲失敗;
④只有當器械落地以後,運動員才允許離開投擲圈或助跑道。標槍運動員在投出的槍落地前,不能在投擲後轉身完全背對其投出的標槍。完成投擲後,鏈球、鐵餅和鉛球運動員必須從投擲圈後半圈的延長線後面退出。標槍運動員必須從投擲弧以及延長線以後退出;
標槍標槍
⑤在沒有犯規的情況下,參賽者可以中止已開始的試擲動作,將器材放下以後暫時離開投擲區,並重新開始,但是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投擲;
⑥參賽者可以在比賽期間離開比賽區域,但必須由裁判員許可並由裁判員陪伴;
⑦比賽過程中,運動員不能在比賽場地使用以下電子設備:攝像機、攜帶型錄放機、收音機、CD機、報話機、手機、MP3以及類似的電子設備。

裁判旗示

在投擲項目比賽中,通常有兩名主裁判手中持有紅、白旗幟各一面,用來示意運動員試投是否成功。舉紅旗表示試投失敗,成績無效;舉白旗表示成功,成績有效。其中一名站在投擲區附近的稱為內場主裁判,主要判定運動員在試投過程中是否犯規;另一名在落地區內的稱為外場主裁判,主要判定器械落地點是否有效。

經典動作

握法:握槍方法是將標槍斜放在掌心上,大拇指和中指握在標槍把手末端第一圈上沿,食指自然彎曲斜握在標槍上,無名指和小指握在把手上。也可將拇指和食指握在標槍把手末端第一圈上沿,其餘手指按順序握在把手上。
持槍:持槍的方法是屈臂舉槍於肩上,大小臂夾角約為90度,稍高於頭,槍尖稍低於槍尾。
助跑:助跑的距離應根據投擲者發揮速度的快慢而定,一般在25-35米之間,助跑分為兩個階段。
預跑階段:預跑階段主要是加速,在跑進中上體稍前傾,用前腳掌著地,大腿抬得較高,後蹬力量強,動作輕快而富有彈性,持槍臂隨著跑的節奏與左臂配合,自然前後擺動,並與下肢動作協調一致,在加速中進入投擲步。
投擲標槍比賽投擲標槍比賽
投擲步階段:五步投擲步的前四步一般步長是:第一步大,第二步小,第三步大,第四步小。
第一步:左腳踏上第二標誌線,右腳積極前邁,同時,右肩後撤併開始向後引槍,左肩逐漸向標槍靠近,左臂自然擺至胸前,眼向前看,髖部正對投擲方向,持槍臂尚未伸直
第二步:當右腳落地,左腳離地前邁開始了投擲步的第二步。左腳前邁時,髖稍向右轉,右肩繼續後撤併完成引槍動作,右手接近於肩的高度,槍身與前臂夾角較小,槍尖靠近右眉,保證標槍縱軸和投擲方向一致。
第三步:是由左腳落地開始的,左腳一落地,右腿膝關節自然彎曲,大腿帶動小腿積極有力地向前擺出,當右腿靠近左腿時,左腿快速有力地蹬伸,促使右腿加快前邁。此時髖軸轉向投擲方向,並與肩軸形成交叉狀態。左臂自然擺至胸前,有助於左肩繼續向右轉動,加大軀幹的向右扭轉。右腳尖外轉用腳跟外側先落地,然後過渡到全腳掌,與投擲方向成45度角左右。軀幹和右腿成一條直線,整個身體向後傾斜與地面形成一定的夾角。
第四步:在交叉步右腳尚未落地之前,左腿就要積極前邁。右腿落地,體重落地彎曲的右腿上,接著,右腿積極蹬地,加快髖部向水平方向移動,同時也加快了左腿的前邁。左腿前邁時,大腿不宜抬得過高,左腳用內側或腳跟先著地,做出強有力的制動和支撐,左腳落地的位置應在右腳落地前投擲方向線的左側約20-30厘米處。
最後用力:投擲步的第三步右腳著地後,由於慣性,髖部迅速向前運動,在超越了右腿支撐點之後(左腳未著地),右腳就開始最後用力。當左腳著地,便形成了以左腳到左肩的左側支撐,為右腿繼續蹬地轉髖創造條件。右腿有繼續蹬地,推動右髖加速向投擲方向運動,使髖軸超過肩軸,同時髖部牽引著肩軸向投擲方向轉動,在肩軸向投擲方向轉動的同時,投擲臂向上轉動,帶動前臂、手腕向上翻轉,當上體轉為正對投擲方向時,形成了“滿弓”姿勢。
此時投擲臂處於身後,約與肩高,與軀幹幾乎成直角。彎曲的左腿做迅速有彈性的蹬伸,同時胸部儘量前送,並帶動小臂向前做爆發性“鞭打”動作,使全身的力量通過手臂和手指作用於標槍縱軸。標槍離手一剎那,手腕和手指的積極動作,能使標槍沿著縱軸按順時針方向自轉,這可以保持標槍在空中飛行的穩定性,提高標槍的滑翔效果。標槍出手的適宜角度約30-35度。

標槍規格

現代標槍的規格是,男子標槍重800克,長260—270厘米,女子標槍重600克,長220—230厘米。

標槍科技

標槍早期的木竹過期後,越來越多的科技含量融入其中,加上標槍運動員越來越精湛的水平。標槍的世界紀錄被定格在了104米。然而,這個成績已經威脅到了現場觀眾的生命安全。國際標槍聯合會於是做出了一項改革,一項簡單而有效的改革。將標槍的重心配置向移動了一厘米。正是這一厘米導致標槍在飛行過程中更快下落,也限制了標槍成績的一味猛升。
可以說,標槍運動是科技與奧運的完美產物。

相關理論

標槍分米級理論
奧林匹克運動的格言是“更快、更高、更強”,取得優異的運動成績一直都是奧林匹克賽場上的不斷追求。可是,在標槍的運動中,人們卻通過精密的計算來降低運動成績,這是什麼原因呢?
在標槍運動中,真正具有劃時代意義的變革發生在 20世紀70年代。人們經過多年的實踐後發現,標槍的飛行距離與標槍的重心位置和外形有著直接的關係:在重心位置不變的前提下,通過改變標槍的外形,可以減少標槍與空氣的摩擦,大大提高標槍的飛行距離。後來,在此基礎上,人們又開始為不同水平的運動員製造不同米級的標槍。
研究人員發現,如果為投擲成績50米的運動員設計製造出50米級的標槍,為投擲成績90米的運動員設計製造出90米級的標槍,那么,運動員就能取得較好的成績。原因很簡單,按照這種方式設計出的標槍,與運動員的水平相適應,可以使運動員更好地利用器械。標槍分米級理論的創立是田徑投擲器材製造歷史上的一大創舉,它為運動員投擲成績的提高做出了巨大的貢獻。1984年,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男子標槍運動員霍恩擲出了104.8米的成績,在人類歷史上首次突破了100米的大關
標槍標槍
就在人們為世界紀錄一次次被打破而歡呼雀躍時,一個新的問題出現了:當霍恩擲出104.8米的成績時,田徑投擲場地的長度不夠用了,從場地一端飛出的標槍已經威脅到另一端的工作人員,甚至對看台上觀眾的人身安全形成了威脅。
在這種形勢下,國際田聯希望通過修改標槍的規則以減少標槍的飛行距離。當時,國際田聯面臨著兩種選擇:一是增加標槍的重量,二是改變標槍有關的設計參數。前者受到教練和運動員的反對,因為如果增加標槍的重量,就會對運動員水平的發揮帶來不良影響,而後者需要通過實驗拿出可靠的數據才可以實施。
國際田聯在進行了大量實驗後拿出了令人信服的數據:不改變標槍的重量,僅僅將標搶的重心前移4厘米,同時縮小標槍前段的直徑,加大標槍後段的直徑,這樣可增大空氣的阻力,從而降低了標槍飛行的性能,使成績下降 10%左右。多年的實踐證明,有關標搶規格的修改,不僅達到了減少飛行距離的目的,而且有效地規範了標槍落地的角度,減少了裁判員的工作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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