樅陽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樅陽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樅陽縣經濟和信息化局,是樅陽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樅陽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 所屬地區:樅陽縣
  • 所屬部門:樅陽縣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姚尚龍
機構簡介,現任領導,

機構簡介

(一)辦公室
機構職責:協助管理委機關日常政務和常務工作,負責公文處理、資產管理、政務信息、機要檔案、保密保衛、信訪、行政事務和文明創建等工作,負責重要工作檔案和報告的起草工作;負責人大代表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建議的辦理工作;協管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二)人事監察股
機構職責:負責指導直屬單位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黨員教育、黨員管理工作,指導企業的思想政治工作、統戰工作;負責委機關機構編制和人事、工資管理工作,負責工程系列技術職稱初審和上報,參與職工的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指導直屬單位維護社會穩定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承辦企業職工的再就業和解困工作;負責武裝黨群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規股(行政許可股)
機構職責:研究企業的發展環境,指導企業的發展;組織擬訂經濟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研究行業發展中的重點問題,提出政策建議;對經濟法規、行業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實行指導和巨觀管理,規範企業行為;總結推廣企業管理經驗;規範企業各項基礎性管理,指導企業內部運行機制的轉換;組織、協調治亂減負工作。研究提出國有集體企業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議,促進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研究提出發展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建議;指導實施縣屬國有集體企業改革工作,研究提出有關債權損失核銷和職工安置等指導性方案;協調行業內部關係;聯繫行業協會及社會中介組織。
(四)經濟運行與工業投資辦公室
機構職責: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調節經濟日常運行;制定和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解決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工業經濟新增長點的培育和監控;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
機構職責:負責全縣工業固定資產投資、技術改造、技術創新項目組織實施、協調服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提出工業技術改造及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編制中長期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投資項目規劃以及年度工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項目投資導向計畫,建立和完善項目儲備庫;組織對工業重點項目及財政資金支持項目的評估、上報。按規定許可權,對規模以內投資項目進行核准。
指導工業和信息產業的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工業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研究提出企業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和重大技術裝備研製與消化吸引的政策措施,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承擔電力工業管理與運行監測工作,協調電力生產的重大問題;負責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工作,監測調控電力生產運行,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相關行業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節能與綜合利用示範工程,指導和推動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承辦工業科技協會具體工作,指導縣企業(企業家)聯合會工作。
(五)中小企業及民營經濟管理辦公室
機構職責:指導全縣中小企業經營管理、質量認證工作,監測分析非公經濟發展動態和行業、區域發展特點,研究提出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產業發展方向和重點,協助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中小企業和非公經濟創業、創新,推動建立完善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負責“專、精、特、新”企業的培育考核工作。負責並指導中小企業的統計、分析工作,指導中小企業資產評估、融資和財務管理;引導、推動成長性中小企業加快發展。
(六)信息化推進辦公室
機構職責: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化建設中的相關問題;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和信息化技術的推廣套用,指導套用信息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企業信息化建設;承擔電子信息產業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軟體業、系統集成、信息消費等行業發展;協調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推動信用資源整合、共享。
(七)非煤礦山管理辦公室
機構職責:負責全縣非煤礦山行業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非煤礦山行業發展規劃;負責落實行業規章、管理辦法;負責全縣非煤礦山生產能力監管;調整最佳化行業布局和產業結構,整頓和規範行業發展秩序,推進非煤礦山合理開採和資源綜合利用。
(八)科技管理辦公室
機構職責:擬訂科技發展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推進科技體制改革;組織實施縣軟科學研究計畫;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措施;承擔自然科研、民營科技系列職稱評審工作;指導全縣科技中介機構發展,指導全縣民營科技企業和民營科技園區發展;組織實施技術創新工程。
組織擬訂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科技計畫經費配置建議,協調規劃和計畫的實施;組織擬訂科技重大專項工作計畫,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參與擬訂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經費管理辦法;承擔相關科技以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工作;承擔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擬訂對外科技合作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對外科技合作計畫和承辦科技外事工作。
擬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有關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產學研合作活動;組織科技成果登記和評價工作;擬定科技獎勵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技術契約認定工作。
擬訂科技促進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協調全縣科技興農和農業科技創新工作;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科技計畫;推動農村科技進步;指導相關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指導農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
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科技計畫;指導涉及人口、資源、環境、衛生和公共安全等社會事業領域科技工作;承擔促進生物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工作。
擬訂相關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相關領域科技計畫;組織申報國家和省級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指導高新技術企業的建設與發展。
(九)縣知識產權局
機構職責:負責貫徹國家、省有關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組織擬定、實施全縣專利及智慧財產權工作規劃。
負責智慧財產權的對外聯絡、合作交流;依法開展智慧財產權和專利有關執法工作;
組織研究全縣有關智慧財產權方面的重大問題;指導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
負責專利諮詢服務及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等職能。
承辦縣政府和上級智慧財產權部門的其他工作。
(十)科學普及辦公室
機構職責:廣泛聯絡科技工作者,組織開展聯絡聯誼活動,反映科學技術工作者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科學技術團體的合法權益、為科學技術工作者和科學技術團體服務。
擬定科普工作和學術活動的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科普宣傳、科普教育、科普示範和實用技術推廣工作;承擔縣科普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和送科技下鄉工作;指導科普陣地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
依法監督管理縣屬科技團體,組織指導開展學術交流活動;負責對申請成立科協社團的審查工作;組織自然科學優秀論文的評審與表彰;組織開展技術服務、技術諮詢、繼續教育工作。
(十一)縣地震辦公室
機構職責: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縣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制定本縣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事業費和專項資金使用;負責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及時處理地震宏、微觀異常,平息地震誤傳、謠傳事件;會同有關部門協助縣政府制定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和綜合防禦措施,並檢查監督落實。
承擔破壞性地震發生後縣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關辦事機構的職責,負責震情、災性速報,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地震災害現場調查和損失評估工作,參與制訂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管理地震烈度區劃和震害預測工作,管理城鎮、經濟開發區以及重大工程建設場地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地震次生災害和防災工作;管理以地震動參數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設防標準,審定一般工業與民用建築和縣級重大工程、生命線工程建設場地的抗震設防標準,檢查和監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設施的抗震設防工作,參與本行政區域內重要建設項目的認證和初步設計審查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全社會的減災意識;指導和管理鄉、鎮、街道防震減災工作;承擔縣政府和省、市地震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姚尚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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