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都縣扶貧開發局

根據中共海東地委辦公室、海東行政公署辦公室《關於印發樂都縣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東辦發[2010]12號)和中共樂都縣委辦公室、樂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樂都縣人民政府機構設定情況的通知》(樂辦發[2010]43號),設立樂都縣扶貧開發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都縣扶貧開發局
  • 地 點:海東市樂都區
  • 職 能:扶貧開發
  • 內設機構:項目管理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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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原農業局所屬的扶貧開發辦公室職責整合劃入扶貧開發局。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與扶貧開發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擬訂全縣扶貧開發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扶貧開發有關配套政策措施建議。
2、執行貧困人口扶持標準對象的標準,負責開展貧困狀況統計和動態監測工作。組織實施以整村推進為一體,產業化扶貧和勞動力轉移培訓為兩翼的扶貧開發工作。
3、組織實施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和分配方案,監督管理扶貧資金的使用,執行信貸扶貧貼息資金的使用計畫。
4、負責全縣小型移民調莊安置工作,移民規劃與方案的擬訂和移民項目的核查、申報和資金管理工作。
5、負責全縣產業化扶貧項目的核查、申報工作;縣級產業化扶貧龍頭企業的認定及國家級、省級產業化扶貧龍頭企業的核查、推薦、申報工作。
6、負責協調全縣扶貧小額信貸扶貧到戶指導、檢查和監督管理。
7、負責國家企事業單位,發達地區對口幫扶,省、地、縣直機關對口扶貧以及區域經濟協作的聯繫、銜接以及扶貧開發項目的審報、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工作及跟蹤協調及服務工作。
8、擬訂培訓中長期規劃,承擔全縣貧困地區幹部民眾培訓工作,有計畫的組織開展對貧困鄉、村幹部和技術骨幹的培訓。
9、承擔扶貧開發績效考評和扶貧項目推薦工作,負責全縣扶貧項目、經濟開發項目的交流與合作。
10、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樂都縣扶貧開發局設2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文稿起草、審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全縣扶貧幹部培訓工作;負責信息網路建設工作。

項目管理股

擬訂樂都縣扶貧開發規劃,編制年度扶貧開發工作計畫;協調落實扶貧開發項目和資金,擬訂扶貧開發項目資金管理辦法,研究提出財政扶貧資金分配方案建議;提出信貸扶貧貼息資金使用計畫和信貸扶貧項目推薦意見;負責扶貧開發項目篩選、審核指導項目實施及檢查驗收工作;配合審計部門對扶貧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承擔局系統財務工作及內部審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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