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救助管理站

樂山市救助管理站,始建於1960年8月25日,前身是樂山縣臨時收容所,2003年8月1日正式更名為樂山市救助管理站,隸屬樂山市民政局,屬於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樂山市未成年人社會保護中心前身是1997年成立的樂山市流浪兒童救助保護中心,與樂山市救助管理站兩塊牌子,一套班子。2008年遭遇特大地震後原站損毀嚴重,樂山市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實行異地搬遷重建,2010年11月11日新站投入使用。現址位於市中區鄭壩街77號,緊鄰樂山市汽車客運中心站,占地24畝,建築面積5048.85平方米,設立床位150張。
樂山市救助管理站主要負責外省市流入樂山和本市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醫療救治、教育安置、跨省、市護送及對未成年人的救助保護,並為本市內遭受家庭暴力迫害對象提供臨時緊急庇救服務,是一個具有社會福利和社會管理雙重職能的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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