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樂山市全民參保登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擴大全民參保登記計畫試點範圍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67號)要求,我市被列為第二批試點地區之一。為確保我市全民社會保險參保登記(以下簡稱"全民參保登記")工作平穩有序開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樂山市全民參保登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地點:樂山
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樂山市全民參保登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
《樂山市全民參保登記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樂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7月23日
樂山市全民參保登記工作實施方案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擴大全民參保登記計畫試點範圍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67號)要求,我市被列為第二批試點地區之一。為確保我市全民社會保險參保登記(以下簡稱"全民參保登記")工作平穩有序開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目的意義
全民參保登記工作是依據《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以社會保險全覆蓋為目標,通過信息比對、入戶調查、數據集中管理和動態更新等措施,對各類群體參加社會保險情況進行記錄、核查和規範管理,從而推進各類用人單位、職工和城鄉居民全面持續參加社會保險的專項行動。我市開展全民參保登記工作,是落實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的重大改革舉措,有利於加快實現我市社會保險人員全覆蓋目標,建立健全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有利於適應新型城鎮化進程和社會流動性特徵,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利於加強基本公共服務,創新社會管理,避免和減少重複參保、重複補貼、重複領取待遇,提高公共資源使用效率。
二、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全民參保登記,建立以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號碼為每個參保人唯一標識的全市戶籍人口及外來常住人口基礎管理信息庫,為動態掌握參保單位和個人的基礎信息以及完善城鄉公共服務提供基礎性作用。到2017年底,登記率達到90%,數據完整度達到80%,建立起登記信息數據動態管理機制。
以全民參保登記試點工作為契機,理順管理體制,整合服務資源,最佳化經辦流程,提升我市社保經辦管理服務能力。以基礎資料庫中未參保人員和中斷繳費人員為重點,擴大參保覆蓋面。推進標準化建設和數據信息跨行業、跨地區、跨部門共享,充分利用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門信息,加強基金征繳、清欠、稽核和防冒領工作。加強基層平台建設,推動社會保險經辦業務下延,實現社保經辦陽光化和基金監管社會化,實現對參保人的全員管理、動態管理、精確管理。
三、組織領導和工作職責
(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全民參保登記計畫試點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成立全民參保登記計畫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田文任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李冰海和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人社局局長肖瑤倫任副組長,市委編辦、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衛計局、市工商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等相關部門為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人社局,承擔試點工作的推進和日常工作,市人社局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
(二)工作職責。
1.縣(市、區)政府:負責組織轄區內的全民參保登記工作,及時協調處理工作推進中出現的重大問題,落實本級財政承擔的相應專項工作經費。
2.市人社局:牽頭做好全民參保登記的組織實施、檢查指導工作;負責研究制定實施方案,擬定工作規程,開展政策宣傳、業務培訓;負責全民參保登記計畫信息系統和資料庫的建設;負責協調市委編辦、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衛計局、市工商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等相關部門,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和數據交換機制,及時處理全民參保登記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負責市本級全民參保登記工作專項經費的申請、使用及管理。
3.市委編辦:負責提供市本級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情況。
4.市教育局:負責提供全市學生涉及全民參保登記計畫登記指標相關數據。
5.市公安局:負責提供全市戶籍人口和暫住人口信息中涉及全民參保登記計畫登記指標相關數據。
6.市民政局:負責提供全市社團組織、低保人員、殯葬信息等涉及全民參保登記計畫登記指標相關數據。
7.市財政局:負責全民參保登記中應由市級財政安排的相關工作經費。
8.市衛計局:負責提供計畫生育管理等涉及全民參保登記計畫登記指標相關數據。
9.市工商局:負責提供全市工商登記單位涉及全民參保登記計畫登記指標相關數據。
10.市國稅局、市地稅局:負責提供全市工商登記單位繳稅信息。
四、工作安排
(一)實施準備階段(時間:2016年8月底前)。
實施準備階段要做到"三個到位",即組織到位、經費保障到位、宣傳培訓到位。
1.安排部署全民參保登記工作,印發相關工作方案,明確工作步驟及各單位職責分工。
2.制定全民參保登記相關業務經辦規程、《全民參保登記表》表樣,開展業務培訓。
3.完成全民參保登記信息系統軟體開發、功能測試工作。
4.落實全民參保登記專項工作經費,開展多渠道、立體式、全方位的宣傳。
(二)全面實施階段(時間:2016年9月-2017年7月)。
全面實施階段要完成數據比對、入戶調查、入庫數據整理三項工作。
1.對編辦、教育、公安、民政、衛計、工商、國稅、地稅等部門提供的基礎信息進行梳理、匯總,於2016年9月底前完成基礎信息的歸集工作。
2.將獲取的外部數據與樂山市社會保險信息系統中的參保信息進行比對,於2016年10月底前生成我市"全民參保登記基礎資料庫"
3.安排部署入戶採集信息工作,2016年完成30%、2017年完成70%。
(三)總結評估階段(時間:2017年8月)。
1.匯總全市全民參保登記工作情況,分析評估試點工作成效。
2.全面總結我市全民參保登記工作,形成工作總結並上報省人社廳。
(四)管理運用階段(時間:2017年8月起)。
管理運用階段要做好參保登記數據的動態更新、精準擴面、分析運用等三項工作。
1.進一步完善全民參保登記資料庫主要指標、業務軟體功能,建立全民參保登記數據動態管理制度,實時追蹤登記信息的變化情況,實現全民參保登記基礎資料庫的動態管理。
2.科學分析資料庫中未參保人員情況,制定社保擴面措施並組織實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全民參保登記工作是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總體部署和"十三五"規劃綱要關於"實施全民參保計畫,基本實現法定人員全覆蓋"的工作要求開展的一項重要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及時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格局,做好組織保障、人員保障和後勤保障,確保順利完成工作目標。全民參保登記工作涉及多個部門,各部門應根據各自工作職責,加強協調配合,並形成常態數據交換協作機制,逐步實現信息共享,確保各環節工作暢通有序。
(二)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各地、各部門要有針對性地制定宣傳計畫,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全民參保登記的重大意義,做好政策解讀。採取印發宣傳手冊、深入基層宣講等民眾喜聞樂見的方式,提高宣傳的廣度、深度,提升全民參保意識,引導民眾自覺接受登記、主動要求登記、積極自助登記,努力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三)加強經費保障,確保工作開展。全民參保登記工作需進行前期宣傳、軟體開發、入戶信息採集等工作,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保障。市、縣兩級要根據工作開展情況,合理安排相應工作經費,以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確保工作的順利開展。具體標準及使用管理辦法由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另行研究制定。
(四)加強督促檢查,強化工作紀律。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完善對街道(鄉鎮)和社區(村)全民參保登記工作的目標考核。各地、各部門要各司其責,按照"一戶不少、一人不丟、一項不差"的原則進行全面調查,確保信息採集真實、準確、完善。由於全民參保登記涉及公民信息,在開展全民參保登記過程中,各縣(市、區)要分區域公布入戶調查人員的相關信息,並與入戶調查人員簽訂保密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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