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安縣農業局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種養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提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訂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安縣農業局
  • 目的: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
  • 方法:擬訂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
  • 學科:有關種養業和農村經濟發展
主要職責,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2、研究擬訂農業的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提出有關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價格,大宗農產品流通、農村信貸、稅收及農業生產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
3、研究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4、研究制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方針、政策和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組織所轄區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預測並發布農業各產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5、組織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草地草坡、宜農灘涂濕地,農村可再生能源和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
6、制定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點農業科研課題的技術攻關和重點科研成果的鑑定、推廣,指導農業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7、按照農業各產業技術標準,組織實施農業各產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種子、農藥、化肥、獸藥、飼料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
8、組織監督縣內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及時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9、組織農業涉外事務和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組織開發國際農產品市場。
10、指導下屬事業單位的工作。按照許可權管理下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為農業經濟發展服務。
11、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湖溪鄉
樂安縣農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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