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安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樂安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一個地方政府職能部門,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全縣國民經濟發展和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作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政策和價格政策;綜合分析財政、金融、產業、價格政策的執行效果,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價格政策的執行;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三)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建議,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
(四)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安排縣級財政性建設資金,落實國家、省財政性建設資金;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按照項目管理許可權,對政府性投資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進行審批、審核,對企業使用政府補助、轉貸、貼息投資建設項目的資金申請報告進行審核,對企業用自有資金建設的項目進行核准、備案;研究提出利用外資的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協調國家、省、市和安排縣撥款的建設項目及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
(五)管理和協調縣重點工程建設;指導和協調全縣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工作;對全縣重大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重大項目稽察工作。
(六)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全縣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推進工業化、城市化和信息化;制定工業行業規劃,指導行業技術法規和行業標準的擬訂;擬訂煤炭、電力等能源發展規劃;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實施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指導引進的重大技術和重大成套裝備的消化創新工作。
(七)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和扶助老區、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安排以工代賑資金,組織實施以工代賑項目;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指導地區經濟協作工作。
(八)研究分析市場供求狀況,負責全縣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工作;組織編制和實施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計畫執行情況;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九)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參與編制生態建設規劃,協調生態建設的重大問題。
(十一)研究多種所有制經濟的狀況,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建議,促進各種所有制企業的公平競爭和共同發展;加強巨觀指導,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二)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三)組織推動全縣政務、經濟信息化建設,制訂全縣信息化和信息產業發展規劃;協調國家和省、市有關信息產業方針、政策的貫徹實施。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人事秘書股
2、綜合計畫股(項目開發辦公室)
3、農經股(以工代賑辦公室)
4、投資管理股(招投投辦公室)
5、價格管理股
6、收費管理股
7、經濟體制改革股
紀檢組(監察室)為縣紀委(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人員編制

縣發改委行政編制20名,工勤事業編制2名(其中物價局行政編6名,工勤事業編制1名)。計委實有人數19人(含信息中心4人、司機1人),物價局實有人數20人(含物價檢查所6人、司機1人)。
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2名,紀檢組長1名,物價局長(副科級)1名,正股級職數7名。

其他事項

樂安縣信息中心為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下屬財政全額撥款股級事業單位,定編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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