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造層法

構造層法是套用獨立構造層來編制大地構造圖的方法。在20世紀40年代由蘇聯地質學家所提出,為編制大地構造圖時普遍採用的一種編圖方法。每個大區域在一定的大地構造發展階段可以形成特定的岩層組合,該組合能反映其形成時期的大地構造環境,並有別於以不整合或假整合相隔的上覆、下伏岩層所反映的大地構造環境,此組合即為獨立構造層,可作為編圖單元來編制大地構造圖。獨立構造層的詳簡程度視製圖比例尺的大小而定。

構造層的劃分通常根據:①區域性不整合或假整合;②大型沉積旋迴;③沉積岩相;④沉積建造的性質等等。確定構造層的特點及構造型象有助於認識和恢復當地當時的大地構造性質和類型,在時間上代表構造運動影響的範圍。各構造層之間的分界通常表現為明顯的間斷、區域性角度不整合和構造格局的根本性改變。該方法廣泛套用於大地構造研究和大地構造圖及成礦預測圖的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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