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成居民戶口由派出所辦理。
出生入戶,戶口遷出,死亡註銷,戶口變更,戶口遷入,暫住戶口,非轉農,收費標準,
出生入戶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
2、入戶備查聯。
戶口遷出
1、升學:錄取通知書、戶口簿
2、其它:準遷證、戶口簿
死亡註銷
1、火化證
2、戶口簿
戶口變更
1、未滿16周歲的公民更改姓名,由派出所直接審批辦理。
2、16周歲以上公民更改姓名,到派出所申請填變更表逐級審批辦理。
3、公民年齡原則上不能更改。對有充足證明材料的,到派出所申請填變更表逐級上報審批辦理。
五、非農業落戶
(一)畢業生落戶
1、戶口遷移證
2、市人事局(大中專)、市教委、市勞動局(技校)入戶介紹信
(二)復員轉業軍人落戶
1、安置辦(人事局)的落戶介紹信
2、原戶口派出所銷戶證明(轉業不要)
(三)刑滿釋放入戶
1、釋放證明;
2、釋放介紹信
3、原戶口派出所銷戶證明
註:農業復員退伍和刑釋人員持有關證明到派出所直接辦理入戶手續。
戶口遷入
(一)婚遷(男女須有一方在榮成)
1、農遷農或非遷非審批表(省外遷入另填省外遷入呈批表)
2、男、女雙方戶籍證明
3、結婚證及複印件
4、鎮(辦事處)計生辦把女方納入計生管理證明
5、遷戶申請
(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1、農遷農或非遷非審批表(省外遷入呈批表)
2、遷戶申請
3、鎮(辦事處)計生辦出具的是父子(女)關係的隨機查詢證明
4、子(女)戶籍證明
5、父(母)戶籍證明及結婚證等相關證明
(三)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1、農遷農或非遷非審批表(省外遷入呈批表)
2、父(母)戶籍證明
3、子(女)戶籍證明
4、是父母子女關係的相關證明
(四)工作調動
1、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2、商調函複印件
3、戶籍證明
4、女的須有計畫生育證明
暫住戶口
1、居民身份證及複印件;
2、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證明;
3、育齡婦女須有《流動人口計畫生育證明》;
4、一寸免冠照片2張(身份證照);
5、工本費5元/證。
註:身份證和暫住登記,均由派出所直接受理。
非轉農
1、本人非轉農申請書;
2、戶籍證明;
3、村委會同意接收證明;
4、派出所審核同意後報市局審批。
收費標準
1、遷移證:3元/證;
2、準遷證:2元/證;
3、非農業落戶單:1元/份;
4、戶口簿:農業5元/本,非農業6元/本;
5、暫住證:5元/證;
6、居民身份證:申辦10元/證,補辦20元/證,快證50元/證;
7、出生申報:每人2元;
8、分戶、並戶:每次5元;
9、出具戶籍證明材料:每份5元;
10、戶口遷移,每人2元,因參軍、復員、轉業或大中專新生入學辦理戶口不收手續費;
11、變更姓名、性別、民族、籍貫、出生日期,每人次2元,變更其他項目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