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縣政法委(縣綜治辦)主要職責
縣政法委員會是縣委領導全縣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縣杜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是協助縣委、縣政府領導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協調辦事機構.縣政法委員會機關與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合署辦公.其主要職責是:
1 .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縣委的部署,對全縣的政法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並督促貫徹落實.
2 .協調指導全縣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提出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的工作方案。
3.組織、指導、協調全縣的政法工作,統一執法思想,監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檢查政法各部門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在依法相互制約的同時密切配合,督促、推動大要案的查處工作,討論研究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
4 .組織、指導、協調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提出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意見、建議和方案,制定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措施和辦法,督促、檢查、考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責任制和工作措施的落實情況.
5 .組織推動全縣政法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調查研究,探索新方法,總結新經驗,解決新問題,推進司法改革和社會治安穩定工作。
6 .研究加強政法隊伍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的措施,協助黨委組織部門考察管理政法部門的領導幹部.考察管理縣級政法部門中層幹部和隊伍建設。
7 .指導各鄉鎮、部門的政法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8 .辦理縣委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9 ,負責協調全縣的禁毒工作.
10 ,負責全縣的鐵路護路工作.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縣委政法委員會機關共設 3 個職能辦公室。
(一)辦公室
負責信息收集,了解掌握政法工作有關情況;督促檢交本委各項決議、決定、指示的貫徹落實;負責內外聯繫,綜合協調;做好會務、文印、保密等各項日常政務工作;管理好機關財務、固定資產、車輛以及內勤工作。
(二)榆中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含鐵護辦)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為常設機構,負責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
聯繫縣綜治委成員單位和成員;協調有關部門,針對綜治工作中的意見和措施,抓好落實;協調、督促、檢查全縣的綜治工作;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實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檢查、考核;協調全縣有關專門機構的工作;聯繫新聞單位的報導及理論研究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全縣見義勇為獎勵基金會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