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北辰

鄭北辰(1908~1988),原名鄭樞,又名星恆、重、奠邑、天魁、重里,四川省蒼溪縣人,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顧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鄭北辰
  • 出生地:四川省蒼溪縣
  • 出生日期:1908年
  • 逝世日期:1988年
民國13年(1924)考入縣立國民師範學校,受到進步思想的影響,參與組織同學會、讀書會,宣傳革命思想。1927年到重慶入西南美專讀書,由教師陸相賢介紹加入反帝大同盟,積極參加該校地下共產黨領導的各項活動,演出革命戲劇,出版畫報,秘密印發宣傳品等。後因當局企圖逮捕他而回到蒼溪縣家鄉隱蔽。1930年入縣立中學任教。不久他與該校共產黨的地下組織取得聯繫,參與該校的進步活動。1932年,他認識了共產黨閬南地下中心縣委的趙魯平,在趙的領導下,參加了農民協會,組織地方紅軍和動員國民黨駐軍起義。後來將這支隊伍組成二六四、二六五兩個團,編入了紅四方面軍李先念領導的三十軍。從此,鄭北辰正式成為一名紅軍戰士。
1932年,鄭北辰所在部隊被敵人打散,他被國民黨軍隊俘虜,在押解途中逃脫後,獨自一人流落在甘肅省榆中縣陸家崖,在一戶叫陸炳成的農民家裡做幫工。他向當地農民民眾宣傳紅軍、宣傳共產黨。1938年鄭北辰到達延安,參加中國人民抗日軍政大學第四期學習,後留校任幹事、股長等職。1941年在“抗大”創校五周年紀念大會上,曾被學校授予“黨的教育戰線上的優秀戰士”的光榮稱號,並發給獎證。
1943年,鄭北辰離開延安“抗大”回到部隊工作,歷任十三軍分區政治部主任、黨委書記、冀察軍區後勤部執委等職務。
1945年日本投降後,鄭北辰任張家口軍管會政治委員。1946年任東北呼倫貝爾保全司令員、地工委書記、公安總局長、呼倫貝爾自治政府行政委員等職。
1947年12月,鄭北辰任四野四十四軍民運部長。第四野戰軍南下橫渡長江天險,經河南、湖北、江西等地,鄭都在選遣部隊擔任重要工作,在掌握敵情、解決大部隊糧食、前進宿營、交通聯絡等方面都取得成績,對配合大部隊全殲國民黨白崇禧部隊、勝利進軍華南、解放廣州有功,受到表揚。
1949年9月,鄭北辰任四野十五兵團保衛部長。1950年10月,從部隊調到地方,初在廣州市公安局任秘書長、黨總支書記。1951年5月11日奉中南軍政委員會命令負責組建廣州市人民檢察署工作。1951年12月23日,經政務院總理周恩來任命為廣州市人民檢察署副檢察長。當時,廣州市正開展“三反”運動,他兼任市“三反”運動工作隊負責人,親自帶隊進駐市稅務局開展工作。1952年廣州司法改革委員會成立,鄭北辰發出通告,號召全市人民積極參加司法改革運動。由於工作取得成績,先後受到中共廣州市委和中共中央華南分局通報表揚。1953年12月,鄭北辰兼任廣州市人民政府政法委員會委員。
1955年任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1956年被派到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學習後,調任吉林省司法廳廳長。1957年“反右”運動中被錯劃為“極右分子”,被送到廣東省高要縣星湖農場勞動。1959年摘掉了“極右分子”帽子,調到廣東省農業科學研究院當幹部。“文化大革命”期間的1968年又被關進監獄,直到1972年3月才被釋放回家。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中共廣東省委於1979年4月10日為他落實政策,恢復政治名譽,恢復黨籍。
1980年5月,鄭北辰被任命為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顧問。
1988年3月9日在廣州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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