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說明法

【概括說明法】說明技巧之一。對所要說明的對象作概括扼要而又比較全面的介紹的說明方法。也稱“介紹說明法氣”。一般用來介紹人物、地理概況、科技發展情況、藝術品或書刊的內容、日用品的性質及使用方法等。如《中國歷代文學作品選》中有一段介紹《詩經》的文字即使用概括說明法:“《詩經》是我國最早的詩歌總集,也是儒家‘六藝’之一。相傳為孔子所編定。本只稱《詩》,後世才稱為《詩經》。現存詩三百零五篇,分為《風》、《雅》、《頌》三大類,大抵皆是周初至春秋中葉五百多年間的作品。它們從各個方面表現了當時的社會生活,對於周人的建國經過、周初的經濟制度和生產情況,某些重大的政治歷史事件,都有直接和間接的反映;對於人民所遭受的痛苦、西周后期以迄春秋的政治混亂局面、統治階級的殘暴和醜惡行為,尤有深刻的揭露。句式以四言為主。根據不同內容的需要,分別採用賦、比、興的藝術手法。語言樸素優美、韻律和諧。寫景抒情都富於藝術感染力。對後代文學有很深遠的影響。”這段文字內容準確,文句精練,對《詩經》的產生,它的內容和語言藝術特色,以及在文學史上的地位和影響等基本情況作了概括說明。概括說明法是一種套用廣泛的基本說明方法,使用時,要根據寫作目的、被說明事物的特點、讀者對象而定,能反映事物特徵,本質的多介紹,讀者不知道的多介紹,反之則少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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