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空氣動力學中,超高音速的(hypersonic,亦稱極音速)速度是指相當高的超音速速度。在1970年代,這個詞通常指的是5馬赫(5倍音速)或更高的速度。超高音速流態(hypersonic regime)是超音速流態的分支。
超音速氣流與亞音速氣流性質迥異。當一飛行器加速到超音速,路徑中幾乎所有的空氣特性劇烈地改變。不過儘管有如此明顯的界線,對於“超音速”的定義仍有一些爭議。其中一個定義是整架飛行器各部份速度皆在1馬赫或之上。更技術性地定義指出:整架飛行器周遭的所有氣流速度皆是超音速才能稱作是超音速,這樣的情形對尋常設計的飛行器來說,通常是出現在1.2馬赫上下。0.8到1.2馬赫的範圍因此稱作跨音速。
考慮到連超音速的簡單定義都有爭議,就不會對“定義超高音速是更加困難”這件事感到意外,因為成為“超高(音速)”並不會有任何氣流的物理性質改變。一般來說,在5馬赫附近,一些效應的組合整體來說變得重要。超高音速流態常定義為衝壓發動機(ramjet)無法產生淨推力的速度。這是一個模糊的定義,因為存在有一些改裝提議,使得噴氣發動機在這樣的速度範圍仍可操作。